329.第329章 是真的10

  對於他拿明星做對比的事情,有些太牽強了,一來,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業和花不完的金錢,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來,人家只不過是愛上了一個女人,恰巧這個女人是富家女而已,僅此而已,跟他鄧爽輝根本沒有什麼可比性,關於這個論斷,他的同事小劉已經多次反駁他。 

  鄧爽輝對名利的追逐是無可厚非的,如果打著跟富家女結婚的旗號去達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會想起夏靜初,想起和夏靜初正在談戀愛的男人北宮凌墨,作為一個男人,一個深愛過夏靜初而且現在還念念不忘的男人,鄧爽輝 的心情真的沒有他的名字那麼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沒有後悔過拒絕夏靜初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為夏靜初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門口過來一個人,你快看。」素素的話打斷了他。 

  鄧爽輝抬起頭往門口瞅了一眼,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少女從門外往他們這邊走來,鄧爽輝坐的位置靠近收費的窗口。 

  眼前的這個少女手裡還拿著一個碗,大概是比較愛乾淨吧,她不用飯店的碗筷,仔細看去,扎著一個常見的馬尾辮,看上去很清爽,為什麼會先說她的馬尾辮呢?因為還沒等鄧爽輝看清她的面目時,她已經背對著他了,雖然天氣有點寒意,愛美的姑娘還是穿著連衣裙,是那種厚料的裙子。 

  素素覺得這個裙子很好看,也很面熟,好像是在某一個電影裡面女主角穿過,說來也奇怪,這個姑娘把明星款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比明星穿起來更有韻味。這太難能可貴了,明星的臉大多是化妝師的精工之作,而這位姑娘是出水芙蓉,不經任何的修飾和裝扮。 

  隨著她的到來,正在吃餃子的客人們都目不轉睛的看著她,好像一眨眼就會從自己的眼前消失一樣。 

  而姑娘好像是被這種眼光注視習慣了,竟不覺得難為情,她大大方方的跟店員打著招呼,邊把自己的碗交給了廚房的師傅。 

  她白凈的臉上寫滿了安詳,不像是生活在這個浮誇的社會裡的人,說她出水芙蓉,一點兒也不假,她的氣質確實跟大家所認為的美女不太一樣,她長相好看,又具有很多美女沒有的沉靜。可能是跟這裡的店員比較熟悉吧,站在一邊微笑著跟收銀員聊了幾句。她的聲音非常悅耳好聽。 

  素素並沒有像鄧爽輝一樣這麼專註的看著這個姑娘,她繼續埋頭吃她碗里的湯圓,慢慢嚼著,再喝一口湯品味一下鮮美的味道。 

  好像只用勺子喝湯有點兒不大過癮,她索性把碗端起來放在嘴巴前,咕嘟咕嘟的喝了很多湯。 

  她像是很滿足的樣子把碗筷放下,湊近了鄧爽輝低聲的對他說:「她經常來這裡,大家都稱她為餛燉西施,來這裡吃飯的人常常是為了能看到她才來這裡吃飯的。」她話還沒說完,已經抿著嘴禁不住的笑了。 

  大概是笑男人的痴吧。 

  鄧爽輝聽到這句話就更想看看女孩的真容面貌了,他的身子微微像左邊傾斜,試圖再把脖子伸長一些,至少能看到她的半張臉。 

  是的,他只能看到女孩一半的臉,標準的瓜子臉,從體型和側臉分析來看,她應該沒有雙下巴,額頭處是柔順的劉海,是齊劉海,馬尾辮在背後隨著她身體的轉動而搖曳著,甚是好看。 

  她偶爾會回過頭來往他這邊看一眼。這下,他終於看到了她那雙讓人過目不忘的眼睛,雖然沒有小燕子的眼睛大,卻比她靈動了很多,閃閃發光的眼眸,像極了夜空中的點點繁星,就那麼一剎那,少女的目光跟鄧爽輝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濺的火花,對方若無其事的對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間的那種禮貌性的微笑。 

  然後她自然而然的又把頭扭了回去,不為他停留片刻,這會兒,鄧爽輝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強大的意志力節制著,心都像快要跳出來了一樣。 

  他被她電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訴他,他被這個女孩電了一下。 

  他嘴巴里還含著食物,可惜已經不知道是什麼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變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經獃滯了,連張著的大嘴巴都懸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過神來,他驚覺的趕快掉轉頭,看著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識到自己剛才犯傻了,低頭準備吃剩下的餛燉,卻發現一隻放在勺子里的餛燉已經涼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涼了的餛燉吃下去。最後的幾個餛燉是什麼味道他已經品嘗不出來了,滿心的都在想著剛剛的那個姑娘。 

  飯終於吃完了,鄧爽輝站起來付賬,已經被素素搶先付了帳。 

  這裡的街道不是繁華區域,雖然剛剛傍晚,街上的行人並不多。沿著靜謐的小路,兩個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對他很有好感嗎?怎麼他那麼痴迷的看一個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並不喜歡他,只是對他有好感而已。 

  現在北宮凌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雙玉自然和他朝夕相處,秘書嘛,跟總裁的接觸會很多,胡雙玉為了利用得天獨厚的優勢,每天都很準時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給北宮凌墨收拾辦公桌,看看鋼筆的墨水還有沒有,沒有的話就要及時的給它填滿,那隻進口的鋼筆看起來不是很特別,卻也比較昂貴,北宮凌墨常常在工作中要用到它,可能用的比較手順,用了大概兩年了也沒有換過別的筆。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還是胡雙玉在他生日的時候送給他的,他至今沒有扔掉,是不是說明他還記掛著之前兩人的情分呢? 

  文件需要整理一下擺放到書桌的左上側,這方便北宮凌墨左手去拿,然後放到跟前,由用手來批示簽字。這個細節是別人所不了解的,   對於他拿明星做對比的事情,有些太牽強了,一來,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業和花不完的金錢,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來,人家只不過是愛上了一個女人,恰巧這個女人是富家女而已,僅此而已,跟他鄧爽輝根本沒有什麼可比性,關於這個論斷,他的同事小劉已經多次反駁他。 

  鄧爽輝對名利的追逐是無可厚非的,如果打著跟富家女結婚的旗號去達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會想起夏靜初,想起和夏靜初正在談戀愛的男人北宮凌墨,作為一個男人,一個深愛過夏靜初而且現在還念念不忘的男人,鄧爽輝 的心情真的沒有他的名字那麼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沒有後悔過拒絕夏靜初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為夏靜初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門口過來一個人,你快看。」素素的話打斷了他。 

  鄧爽輝抬起頭往門口瞅了一眼,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少女從門外往他們這邊走來,鄧爽輝坐的位置靠近收費的窗口。 

  眼前的這個少女手裡還拿著一個碗,大概是比較愛乾淨吧,她不用飯店的碗筷,仔細看去,扎著一個常見的馬尾辮,看上去很清爽,為什麼會先說她的馬尾辮呢?因為還沒等鄧爽輝看清她的面目時,她已經背對著他了,雖然天氣有點寒意,愛美的姑娘還是穿著連衣裙,是那種厚料的裙子。 

  素素覺得這個裙子很好看,也很面熟,好像是在某一個電影裡面女主角穿過,說來也奇怪,這個姑娘把明星款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比明星穿起來更有韻味。這太難能可貴了,明星的臉大多是化妝師的精工之作,而這位姑娘是出水芙蓉,不經任何的修飾和裝扮。 

  隨著她的到來,正在吃餃子的客人們都目不轉睛的看著她,好像一眨眼就會從自己的眼前消失一樣。 

  而姑娘好像是被這種眼光注視習慣了,竟不覺得難為情,她大大方方的跟店員打著招呼,邊把自己的碗交給了廚房的師傅。 

  她白凈的臉上寫滿了安詳,不像是生活在這個浮誇的社會裡的人,說她出水芙蓉,一點兒也不假,她的氣質確實跟大家所認為的美女不太一樣,她長相好看,又具有很多美女沒有的沉靜。可能是跟這裡的店員比較熟悉吧,站在一邊微笑著跟收銀員聊了幾句。她的聲音非常悅耳好聽。 

  素素並沒有像鄧爽輝一樣這麼專註的看著這個姑娘,她繼續埋頭吃她碗里的湯圓,慢慢嚼著,再喝一口湯品味一下鮮美的味道。 

  好像只用勺子喝湯有點兒不大過癮,她索性把碗端起來放在嘴巴前,咕嘟咕嘟的喝了很多湯。 

  她像是很滿足的樣子把碗筷放下,湊近了鄧爽輝低聲的對他說:「她經常來這裡,大家都稱她為餛燉西施,來這裡吃飯的人常常是為了能看到她才來這裡吃飯的。」她話還沒說完,已經抿著嘴禁不住的笑了。 

  大概是笑男人的痴吧。 

  鄧爽輝聽到這句話就更想看看女孩的真容面貌了,他的身子微微像左邊傾斜,試圖再把脖子伸長一些,至少能看到她的半張臉。 

  是的,他只能看到女孩一半的臉,標準的瓜子臉,從體型和側臉分析來看,她應該沒有雙下巴,額頭處是柔順的劉海,是齊劉海,馬尾辮在背後隨著她身體的轉動而搖曳著,甚是好看。 

  她偶爾會回過頭來往他這邊看一眼。這下,他終於看到了她那雙讓人過目不忘的眼睛,雖然沒有小燕子的眼睛大,卻比她靈動了很多,閃閃發光的眼眸,像極了夜空中的點點繁星,就那麼一剎那,少女的目光跟鄧爽輝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濺的火花,對方若無其事的對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間的那種禮貌性的微笑。 

  然後她自然而然的又把頭扭了回去,不為他停留片刻,這會兒,鄧爽輝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強大的意志力節制著,心都像快要跳出來了一樣。 

  他被她電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訴他,他被這個女孩電了一下。 

  他嘴巴里還含著食物,可惜已經不知道是什麼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變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經獃滯了,連張著的大嘴巴都懸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過神來,他驚覺的趕快掉轉頭,看著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識到自己剛才犯傻了,低頭準備吃剩下的餛燉,卻發現一隻放在勺子里的餛燉已經涼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涼了的餛燉吃下去。最後的幾個餛燉是什麼味道他已經品嘗不出來了,滿心的都在想著剛剛的那個姑娘。 

  飯終於吃完了,鄧爽輝站起來付賬,已經被素素搶先付了帳。 

  這裡的街道不是繁華區域,雖然剛剛傍晚,街上的行人並不多。沿著靜謐的小路,兩個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對他很有好感嗎?怎麼他那麼痴迷的看一個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並不喜歡他,只是對他有好感而已。 

  現在北宮凌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雙玉自然和他朝夕相處,秘書嘛,跟總裁的接觸會很多,胡雙玉為了利用得天獨厚的優勢,每天都很準時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給北宮凌墨收拾辦公桌,看看鋼筆的墨水還有沒有,沒有的話就要及時的給它填滿,那隻進口的鋼筆看起來不是很特別,卻也比較昂貴,北宮凌墨常常在工作中要用到它,可能用的比較手順,用了大概兩年了也沒有換過別的筆。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還是胡雙玉在他生日的時候送給他的,他至今沒有扔掉,是不是說明他還記掛著之前兩人的情分呢? 

  文件需要整理一下擺放到書桌的左上側,這方便北宮凌墨左手去拿,然後放到跟前,由用手來批示簽字。這個細節是別人所不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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