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歷史軍事>我在古代當農民> 第三十二章 跟著我有肉吃

第三十二章 跟著我有肉吃

  「少東家。。。 。。。」 

  張清不知道自己要如何開口,上回看少東家給自己留了一張紙,紙上面畫滿了東西。他以為這是少東家用來考自己的,可是十天過去了,他還沒有想出來。所以只好慚愧的來找少東家。 

  丁銳把張清手中的紙抽過來一看。用手拍了一下腦門:「哎呦~你看,這事我怎麼給忘記了!」說完急忙拉著張清,一路飛奔到張清家。 

  丁銳把紙攤開,思考片刻,又在上面加了一些東西上去,覺得不行,又減掉一些。弄了半天,直到他覺得沒有什麼漏洞才放下紙筆。 

  丁銳把自己二十一世紀的財會知識,一點一點的解釋給張清,張清越聽越吃驚,越聽越覺得匪夷所思,越聽越覺得眼前豁然開朗。 

  幫東家管理土地快十三年了。為此,之前也專門請李家莊有名的賬房先生給自己指點過。老一輩人都是這麼記賬的。之前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的地方。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聽少東家這麼一說,他覺得之前的十三年,自己的賬本記的真是一塌糊塗。 

  之後,丁銳又把一、二、三、四。。。 。。。與阿拉伯數字的1、2、3、4。。。 。。。二十個數字交給張清,並讓張清自己學習和整理一下。把自己要的數據按照表格的形式全部填寫進去。 

  之前他每天都要抽出半個時辰來記賬,還要再核對一次。 

  他按照少東家的記賬方法。自從丁銳母子來到張家坳一個月的賬目,不到一個時辰張清就整理出來。 

  丁銳審核無誤后,讓張清以後就按照這樣記賬。並把這種記賬方式教給李四、牛二等人。 

  以後的路還長著呢,不能讓這裡的人都是文盲吧?所以丁銳又和張清商量了一下,每天抽出一個時辰教張家坳成年人讀書識字。丁銳『自私』的舉動,無疑又給張家坳的人帶來了福利。 

  有空丁銳也會去聽張清講課,但張清每次看到丁銳過來就很緊張,發揮不正常,所以去了兩三次,丁銳就不去了。 

  「哥哥!」 

  丁銳回過頭一看,一一滿臉泥巴從村頭跑了過來。 

  丁銳是獨生子,所以從小很孤單,如果不是有幾個死黨,他的童年全是在各種補習班裡度過的。 

  所以對於一一,他是發自內心的疼愛。而一一沒事也愛粘著丁銳,有時也和丁銳一起跑步、跳繩、練跆拳道。 

  丁銳看一一喜歡跳繩,所以還特意給一一做了一個適合她的跳繩。 

  幫一一做的時候,又隨手做了兩條大繩。並教村裡的小孩子跳大繩。這也成了村裡小孩子最熱愛的一種遊戲。 

  跟在一一後面的是兩個小跟屁蟲。 

  一個叫張楊,是佃戶家的孩子,九歲,長的虎頭虎腦的。 

  另一個叫張炎比張楊大一歲,是村保家的『小少爺』,不過他除了一一和張楊,與其他小孩子都不玩。人也有幾分傲氣。對丁銳有明顯的敵意。 

  看一一滿身泥巴,就知道這丫頭一定又去雙西溪玩了。 

  「還不快去洗乾淨,小心一會兒張叔看見抽你了!」第一次見一一丁銳還以為一一八九歲,最後才知道,一一隻有七歲。但她長的比同齡人都高一頭。 

  「有哥哥在,爹爹不會打我的。」一一是個鬼靈精,所以每次做完壞事都會往丁銳家裡跑。她知道丁嬸和哥哥一定會護著她。 

  丁氏寵愛,丁銳疼愛,張清再生氣也拿她沒轍。 

  丁銳覺得孩子的童年一定要快樂,所以他把自己童年的夢全部『寄託』在了一一身上。有時候還會故意出一些注意讓一一盡情的玩耍。 

  和一一一樣張楊也是滿身泥巴,但張炎就好多了,全身上下一點泥巴也沒有。如果不是丁銳看到他們三個人在一起,還真以為他沒有去玩。 

  一一洗漱完,時間也差不多了。急忙回去幫張嬸做中飯。 

  每天中飯過後,張清都要給村裡面的孩子上課。經過丁銳和張清的反覆討論,把課分成識字和算數。其他的丁銳覺得沒有必要,如果村子里有孩子有其他方面的才華,他會出錢讓孩子上好的私塾。 

  但他現在要的是孩子們一會識字、寫字,二會算數。這種簡單的方法起初張清是堅決不同意,後來『胳膊寧不過大腿』,所以他只能聽少東家的。 

  不到酉時,丁銳已經在村口等著。一直到戌時,一個人影也沒看到。 

  說他不焦急,那是騙人的。他也想知道經過十來天的學習,這些人的狩獵水平怎麼樣。 

  最近有很多佃戶家裡都斷糧了,雖然大家不說,但他早就發覺了。有些人靠山上的野菜維持生計。 

  所以他讓張清等人去集市買了一次糧食,但糧食太緊缺了。你有錢也買不到。 

  還是張清找了李家糧店的李掌柜,才高價買了不到十斗。裡面還有好幾斗都是前幾年的糧食,而且發了霉。 

  「回來了,回來了。」牛二視力很好,大老遠就看了。丁銳仔細盯了半天,才發現遠處有幾個黑點在移動。 

  看到狩獵隊員手裡的獵物。丁銳的眼淚差點掉下來。如果他們空手而歸,他真不知道要怎麼面對村民期盼的眼神。 

  兩隻山雞,一條野兔,這都是皮毛,重點是李四身上扛著的東西——一隻山羊。 

  丁銳樂壞了!靠!李四,真給力! 

  好樣的,全都是好樣的。丁銳朝眾人豎起了大拇指。 

  村口都讓看熱鬧的村民堵實了。 

  遠處幾人抬著什麼東西,搖搖晃晃的往回走,丁銳一看,嚇壞了,還以為誰受傷了。結果一看,他們抬的哪裡是人啊?是一頭大野豬,看起來有兩百斤重。 

  如果說一隻山羊讓丁銳飛上了天,後面的就讓他直接見佛祖了。 

  村民看到這麼大一頭野豬,都炸開鍋了! 

  所有的人都很興奮。 

  但最興奮的還是李四。 

  這是他第一次帶隊伍上山,雖然早就想好應該怎麼做,要做那些準備,上了山還是問題百出。還好,一切順利,有驚無險,重要的是有東西給少東家交差。 

  狩獵隊的人,個個像打了勝仗似的。村民的叫好聲,讓他們覺得這十來天的辛苦是值得的,沒有白練。更加深了他們對李四的尊敬。也讓他們初次有了團隊感。 

  可以說是『首戰告捷』,這使村民們對未來的好日子更有了盼頭。 

  為了慶祝李四等人旗開得勝,丁銳讓村民在村口支起了大鍋。 

  丁銳找了一個高處,站在上面高聲叫到:「來啊!生火!殺豬!」 

  「噢~~~」 

  一聽到要殺豬,村裡沸騰了! 

  很多村民都一連餓了好幾天肚子。 

  如是不是上回為了迎接李四母子,丁銳讓張清殺了一頭豬,村民們都有大半年沒有粘到肉腥了。 

  這肉沒有多少,但大家吃的很開心。 

  丁銳站在村口的大石頭上,大聲叫道:「張家坳的村民們,我丁銳沒有什麼本事,但我保證,你們跟著我,有肉吃!」 

  「噢!!!」 

  「噢~~~!」 

  「有肉吃!」 

  「有肉吃」 

  。。。 。。。 

  「誰在上面?給我下來!」一聲厲呵,原本熱鬧的場面,瞬時安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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