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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改革官制(一)

  陳迪對陸炳說道:「沒錯!就是要錦衣衛走向台前!情報部同時將分為軍事情報司和內政司。軍事情報司專門負責收集大明鄰國的軍事情報。內政司則負責大明內部的情報。」


  陸炳道:「你憑什麼認為我會答應你?一旦我做了情報部尚書,就等於告訴皇上我投靠了你!」


  陳迪道:「因為陸指揮使不止忠誠於皇上,更忠誠於大明!」


  陸炳思忖片刻,答道:「好,我答應你。但要跟你約法三章!」


  陳迪道:「請說,哪三章?」


  陸炳回答:「其一,我只做有益於大明社稷的事。其二,錦衣衛是皇上的家奴,情報部卻不能做你陳迪的家奴!其三,你若想傷害皇上的性命,我陸炳將必除你而後快!」


  陳迪道:「我答應你這三件事!大明的敵人在明處,也在暗處。今後明處的敵人留給我和飛虎軍對付,那些暗處的敵人,就交給陸指揮使,不,陸尚書你了!」


  陳迪從福慶寺出來已是深夜。他抬頭望了望滿天星辰,心中有喜亦有憂。


  數天後,內閣值房。


  陳迪的案前擺著厚厚一摞奏摺。


  這些奏摺全都是各省官員八百里加急送入京的。內容出奇的一致,全都是在讚揚朝廷處決嚴嵩父子。同時向陳迪這位新任內閣首輔表忠心!

  寫這些奏疏的人,幾乎都是嚴黨!

  事情正如陳迪預料的那樣,這些人既然可以依附於嚴嵩,便可以依附於自己!

  唐順之、張居正、俞大猷、蔣光四人來到內閣值房。


  蔣光對陳迪說:「首輔,此次北伐大獲全勝,飛虎軍上下都得到了封賞,唯獨運籌帷幄的首輔您沒有任何封賞。下官建議,在現有的公爵爵位中,增加鎮國公之爵。鎮國公爵位居所有公爵之首!以皇上的名義封您鎮國公爵爵位!」


  陳迪知道蔣光這是在拍自己的馬屁。


  沒想到俞大猷竟然同意蔣光這個馬屁精的建議:「是啊首輔,連俺答汗那個敗軍之將都封了順國公,你要是不封個比俺答汗還高的爵位,飛虎軍的將士們不服啊!」


  張居正亦說:「蔣大人的建議甚好!我也建議以皇上的名義封您鎮國公的爵位!首輔乃國之柱石,鎮國公的封號,恰能說明首輔對大明有多重要!」


  唐順之亦深以為然:「大明自開國便有軍功封爵的祖制。首輔率兵平定草原,當得起鎮國公爵四個字!」


  四人都建議他如此,他也不再推辭。


  陳迪道:「今日叫四位來,是有幾件事要與你們商議!我之前說過,要在大明推行新政。這新政新在何處,卻未講明!今日我便要和你們商議幾件新政條款。」


  陳迪示意四人坐下,而後說:「第一條,改革內閣制度!內閣閣員的數量,歷朝都不固定。閣員最少時,只有首輔和次輔兩人,多時卻有十多人!我決定將內閣閣員數量固定為五人,不再設首輔、次輔。五位閣員之間平起平坐。遇到政見不同時,五位閣員集體表決!」


  蔣光本是次輔,這麼做會讓他在內閣里的地位降低。可他沒有半點反對的意思!身為鐵杆嚴黨,能夠保全性命已是萬幸!繼續讓他做閣員更是陳迪對他額外的恩典!

  唐順之道:「自大明有內閣以來,便是首輔當家。遇上英明的首輔還好說,有些庸碌的首輔。。。。。簡直就是貽害國政!今後內閣成員有事商量著來,這樣甚好!」


  陳迪道:「五位閣員,需由一名武將和四名文官組成。兵者,國之大事也!內閣里沒有武將不行!武將手裡本來就有兵,如果兩三位武將同時入閣,難免會攜兵勢排擠文官,故而這內閣里的武將,不應該多,也不應該少,正好一個!」


  唐順之等四人同意。


  陳迪道:「我兼任著朝廷的大都督,算是武將,俞大帥亦是武將。因此我決定,退出內閣!」


  蔣光這個馬屁精趕緊說:「首輔萬萬不可啊!您是我們這些人的主心骨!若您退出內閣,那內閣豈不是沒了主心骨?」


  陳迪道:「我意已決!我的職位,便由海瑞補上!」


  陳迪又道:「改革內閣制度,這是我今天要說的新政第一條。這第二條嘛,便是改革文武官制!」


  陳迪頓了頓,問張居正:「你說大明的文官制度有哪些弊病?」


  張居正道:「文官官制之弊,在於官員薪俸太低!譬如一個七品縣令,歲俸只有九十石。摺合成銀子不過百兩。可一個縣衙,從僕從、衙役、六戶書吏、筆案到師爺,全部都沒有官品,亦無俸祿,全都要縣令自掏腰包去養!大縣縣衙數百人,小縣縣衙上百人!憑一個縣令一年百八十兩的銀子怎麼養的起這麼多人?為了解決這事,朝廷設立火耗銀制度。火耗一詞,原本的意思是銀子在融化鑄成錠時的損耗。火耗銀制度,說白了就是在正稅之外加征的賦稅!原本一兩銀子的稅,多征上幾分火耗銀,多出來的幾分銀子就是文官的辦公費用。


  這一來,官員們就有了多征賦稅的由頭!可大部分官員都拿這個由頭去合法的貪腐!有的地方,一兩銀子的正稅竟要征上幾錢銀子的火耗!都察院的海瑞海大人是出了名的清官。聽說他在浙江當縣令時,火耗銀只徵到四分。可大明朝有幾個海瑞大人一般的清官?


  說白了,官員低俸,就是在逼著官員去貪!」


  陳迪道:「張大人一語道破大明官制的弊端所在!我新政的第二條,便是改革文官官制!將九品十八級制,改為二十四等制!縣令為十四等文官、知府為八等文官、巡撫為三等文官、總督為二等文官、各部尚書為一等文官。自縣令以上的官員等級,其實只是正七品到正一品換了個叫法。真正的改革在於底層書吏、衙役!最底層的書吏、衙役,授予二十四等文官!再往上的班頭、捕頭、吏首依次授予二十三、二十二、二十等文官職務!這些人,今後由朝廷直接發給薪俸!

  同時,要高俸養廉。所有官員俸祿,再現有的基礎上增加十倍!俸祿不再以米糧石數計算,直接以現銀髮放!


  火耗銀一項,立即停止徵收!」


  陳迪此言一出,其餘四人俱是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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