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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倒讓猶豫不決的王氏下了決心,將餅子放回碗里,加上碗里原本的兩個,一共三個,往春溪面前一堆:「溪兒,等會吃,趁還熱乎先給夏小哥送去。」
春溪磨蹭著不想去,見王氏瞪她,才有些捨不得的說:「娘,要不,就送一個?」
王氏沉下臉,低聲訓話:「娘平時咋教你的?不準學那些眼皮子淺的,就不說這租房的事,你昨兒沒吃人家買的包子啊?」說完又懊悔,一定是自己剛才捨不得的神情給孩子做了不好的示範,可不能把孩子教成狼心狗肺的人。
這樣一想,王氏更是堅決要把剩下的餅子都送去,春溪一邊端著碗往外走,一邊回頭嘟嚷著:「好歹再給大哥留一個。」
春山搖頭:「娘讓你送你就送去吧,不差這一口。」
不一會春溪就回來了,手裡還端著碗,裡面三個麵餅子一個都沒少,她朝王氏撅起嘴說:「下次可別再讓我去送吃食了,人家根本都看不上。哼!他只看一眼就說,『你們留著吃吧,我吃不慣』沒精貴死他!」
春溪學著夏涼川倚在門框上,把他的語氣聲調模仿的惟妙惟肖。
王氏想到他昨晚上就沒怎麼動筷子,估計是真吃不慣,也不再勉強,笑罵了一聲:「既然他不吃,便便宜你們了,心裡其實是偷著樂呢,是不?」
春溪粘上王氏的胳膊,一邊說:「娘,我哪是那樣人啊。」一邊分了一塊餅子給春山,一塊給王氏,第三塊掰開,和沈華一人一半,眉開眼笑的一口接一口的吃,「娘做的餅可比肉包子好吃多了。」
王氏拍了她一下,嗔道:「小馬屁精!」
吃完早飯,沈華再三囑咐春山不能動,吃喝拉撒都必須在床上完成,然後跟王氏打了聲招呼說中午遲些回來便拉著春溪跑了。王氏喊都沒喊住,原本她也想出去找找看能不能接一些漿洗的活,但聽小女兒這麼一說,便歇了心思,不能貪幾個錢,耽誤了春山。
看著大兒子氣色不錯的直躺著,她從一開始的絕望到後來抱有一絲慶幸再到現在堅定的相信:春山還小,個頭還在長,就這樣不動,骨頭一定能自己長好的。
……
春溪原本以為是出來撿柴的,因為她看見小妹帶上來昨天捆柴用的粗麻繩,卻沒想到小妹拉著她往鎮口跑。
「花兒,你要拉我去哪啊?那是出鎮子的口。」
「咱去縣裡。」
春溪嚇了一跳,連忙停下腳步,順帶扯住沈華,「咱去縣裡幹啥?找三叔?」
從鎮上坐驢車去縣裡得一個時辰,沈華不願意耽擱時間,硬拉著她邊解釋邊走:「昨兒那位砍柴大哥不是說縣裡新來了一戶人家嘛,既然是翻新屋子,說不定以前的舊物件就不要了,咱去看看能不能撿漏。還有娘要在家照顧大哥,我想著看能不能讓娘綉點東西賣錢。」
春溪聽著前面的還點頭,聽到最後一句,嗤了一聲:「娘又不是綉娘,繡的東西自己用用就罷了,賣錢?誰有那閑錢!再說,大戶人家才看不上呢。」
拼綉技自然拼不過,但綉樣子總可以出出新吧。
沈華沒有吱聲,因為她也沒有把握,總之試了才知道行不行,沒試之前她不會把話說死了。
春溪犟不過沈華,兩人花了兩文錢坐上了去縣城的驢車,春溪是一陣心疼,昨兒買柴也就罷了,今天這兩文錢花的可真夠冤枉的,她暗暗決定:如果去了沒收穫,就走路回來!
沈華倒是沒有那麼大的壓力,畢竟她還沒有在這個世界上真正感受過錢的來之不易。再加上,她的觀念是想賺錢,前期不投資怎麼行?所以,該花的錢還是得花。
錢是賺出來了,從來不是省出來的。
一路上驢車又帶了兩個人,沈華對別人都抱有提防的態度,所以也拉著春溪不讓她和別人搭話。沿途倒是遇上個熟人,還衝著那位砍柴青年招了招手,想到昨兒賣柴只花了八文,頓時覺得這坐驢車的兩文錢是白得了,春溪心裡就鬆快多了。
驢車在城門的不遠處停下,沈華看著近三人高的城牆有些懵,這個朝代連小縣城都有城牆嗎?同她一樣呆住的還有春溪,春溪從未見過這麼高的牆,簡直太威武了!
沈華一想到自己剛才懵逼的樣子就和春溪一樣傻不愣登的,就覺得丟人,忙拉著她朝城門走去,還好,進城並不需要錢,也沒人看守。
一進城,就跟換了個天地似的,雖談不上繁華,但熱鬧程度已經不是小小的萬溪鎮可比的了。街道兩旁一家挨著一家的商鋪,放聲招客的店小二,挑著各式扁擔的行腳商人……
「馬!花兒,快看!大馬!好高啊……」春溪連連咂嘴:「乖乖,難怪三叔他們都到縣城裡來打短工,就算不拿工錢,能住在這裡都覺得眼界不凡。」
小姑娘,你還能更有出息嗎?
沈華笑著牽著眼睛不夠用的春溪邊走邊看,生怕兩人走散了,她著重看路兩旁賣雜貨的,像荷包帕子這些賣是有賣,但都是空白的,上面什麼都沒綉,還有一些簡單的結子,還有扇絡。
看來這些都屬於貼身之物,窮人家不需要,有錢人家不可能在外面買,小件的路子走不了,那就走大件的路子。
沈華看到一家招牌上寫著《春綉坊》的店鋪,也不管春溪的膽怯,便拉著她進去。店小二一打量兩人的穿著就不像是能買得起的客人,再看身後沒大人跟著,便皺起眉頭趕人:「小丫頭出去玩去,別在這裡衝撞了客人。」
古代真是沒有職業素養,微笑待客的道理都不懂。
不過沈華並不著惱,時代不同,她不能以現代人的要求去要求古代人,她看著店夥計笑眯眯的說:「這位大叔,我們倆是從鄉下來的,在外面瞧見裡面的東西都比別家的好看,想進來瞧瞧開開眼界,保證不隨意亂碰,我把手背後面,您看行嗎?」
伸手不打笑臉人,再說沈華話說的漂亮,原站在鋪子里買東西的客人都有一兩個轉過頭來看她,「喲,這小丫頭怪會說話的。」
店夥計回頭看了一下掌柜的臉色,見其面無表情,知道掌柜的沒反感,便虎著臉威脅了一番:「可小心著些,這裡任何一件東西打壞了,賣了你倆都賠不起!」
沈華脆生生的應了一聲,老老實實的把手背在身後逛起店鋪,春溪不知道小妹到底搞什麼鬼,但哪有女孩子不喜歡漂亮物件的,一開始拘謹的連步子都有點不會邁的她,不一會就放開了。
「花兒,這個綉屏真好看!」
「花兒,這個鳥跟真的一樣!」
「花兒,看,大馬,比咱剛看的那匹馬還俊呢。」
……
眼見春溪聲音越來越大,沈華忙岔開話題,壓低了聲音問:「大姐,你說娘能綉出這樣的嗎?」
興緻被打斷的春溪愣了一下,學著沈華輕聲說:「綉不出來吧,這裡的東西我見都沒見過,娘估摸著也沒見過,沒見過的東西咋綉啊?」
春溪和王氏沒見過,她見過呀!
沈華小時候被逼著學過一年的國畫還有毛筆字,可她真心覺得枯燥,就沒堅持下來,其實沒學下去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她爸媽覺得她沒天份,沒毅力,不想再浪費錢,別人家的孩子再優秀始終是別人家的。可到了大學以後,沈華自己開竅了,令她發現自我的是有一天看到一位陽光帥哥坐在學校的荷花池前畫畫,那畫面實在太讓人心動!於是,她便也成為了書畫社的一員,當然,她是不會承認她報書畫社是為了接近帥哥的,她只是為了重拾美好。
故事的結果,自然是美好重新拾了回來,帥哥被別人拾走了。
這些都是過去了,現代的畫風和這個朝代有著很大的差別,更何況,她學的是油畫啊!連油都吃不起的她,一點不認為她的畫拿出來能有人賞識,不過用來畫綉樣子,應該是可以的。
因為不能保證,所以沈華必須用最小的投資去試驗回報率。
她看著櫃檯里排放整齊的絲線,開口問店夥計:「大叔,這絲線怎麼賣啊?」
夥計不妨她還打聽價格,揶揄道:「八文錢十支線,若是配色多,還可以稍稍便宜些,小姑娘,你要幾支啊?」
沈華是不懂刺繡的,但她玩過十字綉,如果把一幅圖的顏色全配下來,最少也要幾十種色。
買不起!
沈華搖搖頭,但她心裡已經有主意了。春溪跟著她出了綉坊,聽小妹與人打聽那戶新來的大戶人家,她立刻插話:「大嬸,那戶人家可有不要的東西丟出來?」
「有哦……都是齊整的東西,就這麼不要了,也不知家裡是有金山還是銀山!不過,你們兩個來遲了,早被撿完了。」大嬸感概著。
春溪瞪了沈華一眼,要不是她想起來去那綉坊,說不定就不遲了。
不管如何,總要去看看才能死心。
春山看著王氏,又看看兩個妹妹,聽見她娘說:「咱一人一個,花兒和春溪都吃過了。」他這才安心的吃起雞蛋來。
春河人小,又急著往嘴裡送,一下噎住了,王氏唬的趕忙給他喂水,好容易順下去,他卻記吃不記打,依舊一口接一口塞進嘴裡。
王氏瞧得既好笑又心酸。
等他們把嘴擦乾淨出來,沈婆子已經編好一個。四個人動作很快,但也花了不少時間,一直到太陽快下山才編了十個左右。
沈華惦記著山裡下的套,悄悄扯了扯春溪的衣角:「大姐,得去山裡看看。」
春溪猛然想起來,之前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魚簍子上,倒把套兔子的事給忘了,忙喊道:「我們在山裡還下了兔子套,也不知道套著沒有,三叔,你陪我們去看看啊?」
春武也急急的嚷著:「對!我們弄了好多套呢!」
大人們一臉驚奇的看著幾個孩子,均笑起來。
沈老二哈哈大笑:「咱家孩子咋這能幹呢?捉了魚,居然還能逮兔子了,哈哈哈哈。」
何氏一把摟住春武,稀罕的不行:「咱大武也去了?真能幹!」
沈婆子笑眯眯的說:「行,老三,你帶著孩子去山上,快去快回,等夜了,和你哥去下魚套子。」
這捉魚的法子可不能讓村裡人學了去,所以沈婆子一說夜裡,大家心裡就都有數了。
往山上走的路上,遇到幾個本家。
「成安啊,帶著孩子幹啥去啊?」
「去山裡。」
「太陽都快下山了,去山裡幹啥啊,山裡蛇蟲鼠蟻多,別再咬了孩子。」
「唔,一會就回。」
村裡人知道沈家老三就是悶油瓶的性子,也不在意。估摸著是孩子撿柴時在山上發現了什麼野果子,喊大人去摘,這是常有的事。只是山上的野果哪裡能吃,酸澀個嘴,也就是哄孩子們玩。
雪地上白日里走過的腳印還在,沿著腳印很快就找到了下套的地方,遠遠的就看見一團黑,在雪地里格外的顯眼。
春山跑在第一個,高興的手舞足蹈:「三叔,是只雞,大野雞!」
雞?沈華有些納悶,明明是兔子套,這雞怎麼會鑽進去的,再一看就明白了,這雞頭脖子和半條腿都過去了,大概是在跨另外一隻腳的時候死活沒跨過去,一掙扎,樹皮辮子一收緊就被套住了。
也是夠倒霉的。
沈成安抱著小河大步走過去,把小河放下后,小心的將雞從套子里解救出來,一隻手掐著雞翅膀,另一隻手擺弄樹杈套子,他確實沒想到真的能收穫野物,而且還是只母雞。
幾個孩子一心覺得今天能有雞吃,所以情緒都有些興奮,包括春山在內。他就差現在動手滿山都插遍這種樹杈套子了,連春文都說:「大哥,天還沒黑,咱再做幾個唄。」
春溪也附和:「三叔,你等我們會唄。」
沈成安看著安放在各處的大概二十個套子,亂七八糟一看就像小孩家胡鬧的,卻不成想真的有用,失笑的搖搖頭說:「好,你們弄。」
春溪最喜歡三叔,因為三叔從來不嫌他們麻煩,總愛帶著他們到處摸魚打鳥。二叔雖然和三叔一樣也不太愛說話,但兩人性子相差太大,一個急躁,一個溫厚。而小叔性子雖活潑,卻不愛搭理他們,所以還是三叔最好。
別以為小孩子什麼都不懂,其實他們比大人敏感和勢利,知道誰最好說話,知道誰最心軟,常常能抓住大人的軟肋來達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