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請求
「哦!」這下李凌來了興趣,「到底是什麼事情?」
李富真語氣有點傷感地說道:「凌少應該知道幾年前我妹妹李允馨自殺事情吧!」
李凌點點頭,這件事情當初再韓國鬧得沸沸揚揚,李凌也是有所耳聞,一個敢於追求自己的愛情,雖然最後由於碰到了一個渣男導致自己的愛情走向了悲劇,不過李凌還是很佩服李允馨這樣敢於追求自己愛情的女孩子的。
李富真苦笑道:「本來這件事隨著允馨的自殺應該結束了,不過也不知道是受了允馨得影響,思馨也非常反感父親給她安排的婚姻……」
「等等,這個思馨是誰?」李凌奇怪道,從來沒有聽說李健熙還有第三個女兒。
李富真解釋道:「她是我父親的私人女,也是我最小的妹妹。」
「呃!好了,你繼續說吧!」李凌也沒有覺得意外,李健熙這樣的人有個把私人女很正常。
李富真接著道:「思馨一定要自己找個喜歡得人,也許是父親覺得對允馨有點愧疚,所以答應了思馨的要求,不過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就算思馨找到了真愛,如果門不當戶不對,思馨恐怕又會是下一個允馨。」
「為什麼你們都認為一定要找個門當戶對的呢?愛情不應該是兩個人的事嗎?」李凌一直相信愛情應該是神聖的,如果和金錢牽扯到了一起,性質不就變了嗎?
李富真淡淡道:「以前我也覺得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不過現在我才知道父親是對的,愛情走到最後都變成了親情,再也沒有了當初的激情,如果再每天都為了生計而奔波,兩人最後的結局還是分開。」
李凌覺得李富真這番話可能是有感而發,的確李富真的丈夫任佑宰也只是三星的一個普通員工,而最近她和任佑宰的婚姻好像也走到了盡頭。
對別人的私事李凌不好意思發表自己的觀點,問道:「你妹妹想找真愛,你找我幹什麼?」
李富真笑道:「當然是覺得凌少才是我妹妹的真愛了,我會安排思馨和凌少見一面,讓她以後跟在你身邊,我想以凌少的魅力肯定會成功讓思馨愛上你的,最重要的是思馨並不知道你的真實身份,所以你在他眼中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明星罷了。」
李凌總算是明白了李富真的意思,李思馨想要找一份平淡的愛情,而自己的身份李思馨並不知道,如果李思馨真的愛上自己,不僅能夠找到自己的愛情,而且李健熙還不會反對。明白了一切的李凌看向李富真,嘖嘖笑道:「我一直以為像你們這樣的豪門是不存在真正的感情,沒想到你這麼關心你妹妹。」
李富真沉默了會才嘆道:「可能是允馨得死給了我觸動吧!現在才覺得親人是重要的。說了這麼多,凌少答應我這個做姐姐的為妹妹提出的辦法嗎?」
李凌想了一會才說道:「我很佩服富真姐為自己妹妹著想的精神,不過這件事對我好像並沒有任何好處,可能還會得罪你們的父親,這對我不是得不償失嗎?」
「難道得到三星小公主的愛不是好處嗎?」李富真反問道。
李凌搖搖頭:「富真姐說的太絕對了,誰也不能保證李思馨一定會喜歡上我,而且我已經有了不止一個女朋友,富真姐就不怕把自己的妹妹推倒一個火坑裡嗎?」
李富真笑道:「我相信凌少不是這樣的人,而且凌少如果答應我的請求,我可以答應你一件事,不限時間!」
李凌想了想還是答應了下來,反正那個李思馨自己也沒有興趣,她來了以後愛怎樣就怎樣,自己管不著,相反能得到李富真的一個承諾,還是很划得來的。
李富真顯得很高興,端起酒杯和李凌碰了一下:「祝凌少成功獲取我妹妹的芳心。」
李富真剛走,金泰熙就上來說道:「李富真這女人你也有興趣?」
「咳咳!」李凌一口酒水差點沒噴出來,「泰熙姐別說的這麼難聽嗎?富真姐只是有事要我幫忙!」
「你騙誰呢?李富真會有事找你幫忙。」金泰熙顯然不相信李凌說的。
「愛信不信,不過話說回來泰熙姐你怎麼關心我的私人問題?」
金泰熙結巴道:「誰,誰關心你了,我只是替智苑看著你,省的你到處拈花惹草。」
李凌嘴角露出一抹笑容:「是嗎?那我就替智苑姐謝謝泰熙姐了。」
「我,我先走了!」金泰熙被李凌略帶深意的眼神看的渾身不自在,有點狼狽地離開了。
看著金泰熙離去的身影,李凌嘆了一口氣,「泰熙姐,為什麼你還要跳進這個火坑?」
「這不是國民助理嗎?怎麼一個人坐在這裡?」一個性感的聲音穿了過來,同時伴隨而來的還有一股香風。
李凌抬頭一看,原來是著名演員宋慧喬,李凌沒有說話,只是自顧自的喝著酒,看到李凌沒有回答,宋慧喬又問道:「我可以坐在這裡嗎?」說完也不等李凌回答,就一屁股坐在李凌的邊上。
李凌下意識皺了皺眉,對於宋慧喬這個人李凌不是很了解,不過剛才她流連於各大廣告商之間的身影給李凌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宋慧喬之所以來就是看到了李凌剛才和李富真交談的場面,在娛樂圈摸爬滾打無數年,宋慧喬深深明白背後有人捧是多麼的重要,所以她才會自己主動接近李凌。
「李凌xi好像和李富真小姐的關係很好呀?」宋慧喬試探道。
李凌轉頭看向宋慧喬,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笑容:「這和宋慧喬xi有關係嗎?」說完也不給宋慧喬說話的時間,直接向河智苑那邊走去。
宋慧喬被李凌的回答氣的滿臉通紅,過了會又笑道:「有趣的男人,我宋慧喬看上得人還沒有得不到的,我會讓你心甘情願的臣服在我腳下。」說完看著李凌的背影舔了舔自己性感的紅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