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拘留

  第428章拘留


    翁穎的稿件,毛芳拿回去,一堆廢紙,但對翁穎來講,至關重要,損失很大。


    顧楠問,“小穎,隻有那一份嗎?”


    “還有草稿,但需要我寫一遍了。”


    幾萬字對翁穎來講,並不容易,尤其是冬季,手指腫痛,勞累了更痛。


    寫字對她來講,是件艱難的事。


    “來吧,先給你針灸,別讓這件事影響到你的治療,等警方通知吧。”


    顧楠開導了幾句,翁穎內心的陰霾也消散了幾分。


    隻是,對於毛芳對她辭退自己的報複,翁穎著實想不通。


    孫誠給警方提供了毛芳在自己家裏做保姆時,還曾騷擾他朋友的事,並告知警方,如果毛芳堅持認為他對她構成騷擾,可以請毛芳起訴他。


    同時,他也會告毛芳誹謗,汙蔑,他已經請好律師,奉陪到底。


    警察將孫誠的意見告知了毛芳,希望她能說出實情,不然他們也會依法辦事。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也提倡坦白從寬。


    到下午的時候,毛芳終於扛不住,招了供。


    翁穎的稿件是她拿走的。


    她就是氣不過翁穎開除她。


    她承認自己想方設法接近過孫誠的朋友,但對方根本不搭理她,也不常來。


    最後,她隻能對孫誠表現出非同尋常的關心。


    她也不是真的看上了孫誠。


    她就是覺得命運不公。


    她漂亮又勤快,卻隻能給人當保姆,拿著微薄的工資,而翁穎明明長相普通,拖著一副病體,孫誠拿她跟寶貝似的。


    她幻想自己能夠通過殷切的表現,讓孫誠看到她的優點,她不奢求跟孫誠有結果,隻想通過他留在城裏。改變現狀,僅此而已。


    至於翁穎的稿件,據毛芳交代,離開孫誠家後,她將牛皮袋,隨手扔進了胡同外的垃圾箱。


    至於現在還在不在,她不清楚。


    警方帶著毛芳指認了垃圾箱,在裏麵翻找翁穎的稿件。


    清潔工每天下午會過來拉垃圾,這個點垃圾箱滿滿當當,惡臭熏天。


    在警方的幫助翻找下,終於,在最底層,找到了那個牛皮袋。


    隻是,垃圾箱裏各類垃圾胡亂的扔在一起,牛皮袋已經被浸濕。


    警察小心翼翼的裝進塑料袋,帶回了警局。


    孫誠和翁穎看到那個稿件的時候,心都涼了。


    毛芳聽警察說這份稿子非常重要,如果孫誠跟翁穎起訴,她很有可能坐牢。


    毛芳嚇壞了。


    她請求警察,讓她見一麵孫誠跟翁穎,想給他們道歉,獲得他們的原諒。


    警察為了調解矛盾,同意了她的請求。


    在警局一天,毛芳已經沒了平日裏的風采,麵色慘白,頭發也亂糟糟的,怕是關在小黑屋審問,被嚇的不輕。


    看到孫誠跟翁穎,她撲通一下就跪倒在地。


    “誠哥,小穎姐,對不起。”


    孫誠看著跪在地上哭泣的女人,眸底一片寒意,他拉著翁穎後退一步,生怕這個女的碰到翁穎。


    翁穎看著她,同樣語氣不善,“我們對你不薄,你恩將仇報,挑撥我們的關係不成,臨走前還偷竊,你怎麽能做出這麽惡心的事來?你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毛芳也是剛才在審訊室,被警察同誌教育才得知自己的行為違法。


    她本來根本沒拿這當回事。


    她又沒頭偷錢財,她臨走的時候,就是氣不過,想扔了翁穎的稿子,讓她著急。


    她真沒想到,這倆人,竟然會報警。


    被科普了法律知識的毛芳,此時才知道害怕。


    她沒臉沒皮的跪在他們麵前認錯道歉,“小穎姐,我當時鬼迷心竅,我也不知道為啥就順手拿走了那個袋子,我是無心的。”


    “我就是個打工妹,你們放過我好不好?我要是被拘留,我以後找對象都困難,求你們了。”


    毛芳得知自己有被拘留的可能,膽都嚇破了。


    她要是被拘留,以後在城裏就待不下去了。


    隻能回老家嫁人,她不甘心啊。


    “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孫誠冷冷的看著她,態度冷漠至極,“你不是控訴我騷擾你嗎?你可以告我,我奉陪。”


    毛芳使勁搖頭,“沒有,你沒有騷擾我,我胡說的,誠哥,您大人有大量,原諒我。”


    孫誠此時的神色森冷的可怕,跟平日裏那個溫潤如玉的先生,完全判若兩人。


    毛芳心驚膽戰,此時她才意識到,這個男人,隻是對他身旁的女人溫柔而已。


    求孫誠沒戲,毛芳又開始哀求翁穎,“小穎姐,看在我們都是女孩子的份上,你不要追究了好不好?你不要跟我這個愚昧的農村人計較,我爸媽還等我掙錢回去呢,我沒有惡意,我以前過得太苦了,我怕真的想在城裏站住腳跟。我拿你的稿件,隻是一時衝動。”


    “不要給農村人抹黑,你愚昧,你心壞,都隻是你自己的問題,跟地域無關。”


    翁穎態度強硬,“我們不會諒解的,依法處理吧。”


    毛芳的行為構成了盜竊,但是,翁穎的稿件未發表,或者能不能發表,都是未知數。


    所以,這份稿件無法像其他財務或者東西一樣估價。


    盡管孫誠一再強調,牛皮袋裏裝的是很重要的文件。


    但警方有他們的處罰標準。


    最後警方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將毛芳拘留十五日,並處罰金一百元。


    孫誠不同意,雖然警方依法辦事,合情合理。但是,他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他認為拘留太輕了,要找律師起訴毛芳。


    翁穎勸解他,“誠哥,就這樣吧。要是起訴,咱們今後很長一點時間,都需要配合司法機關的工作,我身體吃不消。況且,我這稿子,的確無法估價,起訴了也不好判。”


    這樣的處理,對孫誠和翁穎來講,並不解恨。


    但是,對毛芳來說,仿佛天都塌了。


    早上她拿那個牛皮袋的時候,怎麽也沒想過,會帶來“牢獄之災”。


    她隻是為了解氣。


    人品決定命運。


    在毛芳撕心裂肺的哭喊聲中,倆人轉身,拿著被垃圾浸濕的牛皮袋,回了家。


    裏麵的紙張,中間的部分完好無損,外層的幾張被汙水浸濕,成了廢紙。


    孫誠把外層的部分扯下來,扔進了爐子裏。


    完好的稿紙,給了翁穎,“小穎,你看看,缺失的部分再重新補寫吧。”


    孫誠看著爐子裏燃燒的紙張,氣的低咒,“畜生。”


    “別氣了,我有時間補上就可以了,好在她隻是扔了。”


    在未發表之前,手寫稿件是非常重要的。


    萬一到了有心之人的手上,小說發表後再流出來,版權問題都說不清。


    家裏沒了保姆,晚上孫誠隻能親自做飯。


    吃飯的時候,翁穎說道,“誠哥,我看還是別找保姆了。”


    被毛芳這麽一鬧,翁穎有了心裏陰影。


    孫誠衝她笑笑,“可以,今後我伺候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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