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意外
但話說回來,真被小鬼影響的人,一般是不會認為自己有錯的。而明小姐卻明顯是有事相求,這和小鬼作祟又不太一樣。我弄不清楚她的來意,更覺得在爺爺面前談論這些事似有不妥,便邀她去房間里說。然而明小姐搖搖頭,說:「就在這裡吧,安全些。」
我哭笑不得,說:「你到這裡來就是客人,沒人會對你怎麼樣,哪來的危險?」
明小姐嘆口氣,說:「難道你最近沒看新聞嗎,那些被我打的人可有不少。」
我正納悶著這件事,見她提起,便順著話問下去:「以前看你不像那麼……怎麼會突然變了?」
「兇惡是嗎?」明小姐苦笑一聲,她打開隨身攜帶的挎包,從裡面掏出一個信封遞給我,說:「你先看看這些。」
我打開信封,發現裡面都是照片,而內容非常嚇人,大多是一些人渾身淤青或流血的樣子,甚至還有一些面目發青,看樣子已經死了。我愕然的看向明小姐,問:「這些照片是什麼意思?」
明小姐問我是否還記得當初給她煉製的那小鬼,我說當然記得啊,你還打電話來說效果很好。明小姐再一次苦笑,說:「確實效果不錯,把它請回去后,沒幾天就有一檔綜藝節目請我去。同時還有人拿著劇本來找我,很正規的那種,而且薪酬和一線幾乎一致。你不知道,那時我多麼的激動,終於能再一次踏入自己所喜愛的演藝圈!」
我晃了晃手裡的照片,說:「你說的好像和這些東西沒什麼關聯。」
明小姐點點頭,接著說:「不要心急,我要慢慢說。這些事情憋在心裡很久,卻不敢告訴任何人,只有你,能幫我分擔這些。」
在她的敘述下,我漸漸得知了一些極為隱秘的事情,而這些事情,讓人吃驚,卻又覺得理所當然。
明小姐在復出成功后,接了第一部電影,雖然是部很普通的文藝愛情片,但已經足夠她高興了。並且,搭檔的男一號,是某位目前比較紅的一線男星。
當時那部片子里,有一個片段是吻戲,明小姐雖然離開演藝圈數年,但也明白藝術需要犧牲和奉獻。她並不忌諱這種事情,反而覺得沾沾自喜。在片場的時候,當她和那位男星接吻,還沒來得及投入,便聽見男人痛叫一聲。
睜開眼睛一看,頓時嚇了一跳,因為那男星嘴裡不斷的流血,並用一種很不滿的表情看著她。明小姐連忙關心的問,這是怎麼了?男星說:「你咬我幹什麼?」
明小姐感覺莫名其妙,她不記得自己有咬過人。但回想一下,剛才正在嘗試快速入戲,以便快點拍完這一段,也許是因為太過投入,所以沒注意吧。她連忙道歉,說不是故意的。那男星也看過明小姐的電影,知道這位以前比自己的名氣還要大。雖然過氣了幾年,卻不是容易欺負的。所以便大人有大量,原諒了她。
繼續拍這一段的時候,還沒親上,男星又痛叫一聲。明小姐這次可是很注意自己的舉止,她非常確定自己沒有咬人。睜開眼的時候,只見男星捂著手,旁邊負責打燈的工作人員正在道歉,說不知怎麼的手突然抽筋,沒抓住……
男星氣的說不出來話,但人家態度那麼客氣,也不好發火。
第三次拍這一段的時候,就比較嚇人了。按照導演的想法,這個片段是有懸空俯拍的鏡頭,然而就在攝像機來到兩人上方時,不知怎麼的,突然就掉了下來。一台攝像機有多重,這個我也不太清楚,但根據明小姐所說,那男星直接就給砸暈了。
男一號受傷,這段戲嘎然而止。等那位男星治好再來,說什麼也不肯拍吻戲了。他已經被折騰出陰影,總覺得如果繼續拍,還得出事。
除了這一段意外,之後一切都很順利,大家也沒往別的地方想,就連明小姐,也只以為是意外。
可之後發生的幾件事,讓她明白,意外並不代表是巧合,更可能是「人為」!
有一次她在家裡請朋友吃飯,其中有一個男人與她相識已久,還曾經追求過。但明小姐覺得這男人太花心,一直沒有接受。因為復出成功,明小姐的心情很不錯,吃飯的時候互相之間開開玩笑,覺得挺好。
既然是吃飯,自然要喝酒。讓明小姐不太滿意的是,那個男人竟然起鬨要跟她喝交杯。雖然聽起來是玩笑,但對一個被人玩弄過的女人來說,實在不適合。但幾個朋友都跟著起鬨,明小姐礙於面子,只能勉強答應。
誰知,這男人竟然借著喝交杯酒,雙方身體離的比較近,試圖用手去摸她的屁股。明小姐剛感覺有異,便聽見那那人痛叫一聲,不斷後退,直接摔倒在地上,酒也撒了一臉。他抓著自己的手,拚命喊疼。大家都以為他抽筋了,便扶起來開玩笑說:「讓你不懷好意,難消美人恩啊。」
那男人解釋說不是抽筋,就像有人用力抓著他的手腕,試圖掰斷一樣。這話誰會信?在場的人那麼多,誰能憑空抓你的手啊。
於是,飯局上又多了一則笑料。
還有一次,明小姐去做通告,進場的路途中被一群記者圍起來。他們詢問明小姐為什麼復出,是不是又缺錢了?富豪呢?聽說你為他墮胎?種種負面問題,讓明小姐氣的臉都變了。可又沒什麼辦法,記者嘛,自然只問一些你最不想回答的問題。
明小姐只能不斷重複著「無可奉告」四個字,試圖突破阻攔進入會場。這時,一名比較大牌的記者,直接攔在明小姐面前,他也許是故意的,因為出現的太突然,導致明小姐直接撞了上去,險些跌倒在地。
就在這時,通道上方的吸頂燈突然掉了下來,砸在那個記者身上。這位大牌記者當場被砸暈過去,血流的一頭一臉都是。
好不容易把這場糟糕的通告做完,明小姐接到上次來吃飯的一位朋友電話。那位朋友是告訴她一個「好消息」,之前和她喝交杯酒,結果摔倒的那個花心男人,住進了精神病院。聽說在家裡的時候,就神神叨叨的,整天嘀咕著不要抓我,放過我,有鬼什麼的。現在精神狀態非常不好,似乎還自殺過,家裡人沒辦法,只能把他送進精神病院休養一段時間。
明小姐一陣發愣,她忽然聯想到數十分鐘前,被砸暈的那個記者,還有當初和自己拍吻戲連續出意外的男星。也許是女人的直覺,她覺得,這些事情似乎都有所關聯。
那個花心男人說,有鬼,還說有人抓住他的手。明小姐很清楚,當天他身邊除了自己,再沒別人,怎麼可能有人抓?除非,真的是鬼……
她幾乎立刻就想到自己供奉的小鬼,當初煉製的時候,我曾告訴她,小鬼可以護主,防小人。明小姐覺得,僅僅是被動防禦,很沒有意思,所以又特意讓阿贊加入了一點反擊手段。按阿贊的說法,這種手段只會讓人發燒感冒,頭腦昏沉等等,不會出太大的麻煩。
可明小姐思來想去,覺得如果這些意外真的是鬼怪作祟,那只有自己供奉的小鬼了。
想到這,她哪還能忍得住,立刻去了趟精神病院。在那裡,她見到了花心男人。對方已經不認識她了,只知道面對牆壁發抖,如朋友所說,不斷的念叨著有鬼,放開我一類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