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其他小說>我的泰國牌商生涯> 第一百三十七章 同樣的巧合

第一百三十七章 同樣的巧合

  「丟了?」我大吃一驚,連忙問怎麼會弄丟呢?


  胡小藝很是沮喪的說,他昨天把手鐲送給秦蓁蓁后,小姑娘一感動,便以身相許了。倆人在小賓館呆了一整夜,第二天醒來,秦蓁蓁下意識摸了摸手腕,卻沒摸到手鐲。起來一看,手上空空如也。


  這可把胡小藝嚇的夠嗆,那位玉石店老闆說的很清楚,這手鐲起碼價值好幾萬,能花五千塊錢買,簡直就像中彩票一樣。要真丟了,還不把人糟心死。倆人從床上爬起來,在房間里找了一圈也沒找著。


  我也氣的不行,說:「剛在小賓館身上吃過虧,你怎麼還不長記性,就不能帶人去大酒店嗎?找賓館的人問過沒有?」


  「這不是剛花五千塊,想省點錢……」胡小藝小聲辯解說:「賓館的人說他們沒人進來過,而且這裡沒有監控……」


  他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想了想,讓他在那等著。隨後,便打車去了趟賓館。到房間里,秦蓁蓁看到我的時候,有些不好意思,臉紅撲撲的。換做往常,我肯定要調笑他們一番,但現在沒那心情。


  更重要的是,原本我想去看看房間里有沒有被他們忽略的線索或蹤跡,可一進房間,便感覺到了陰氣的存在。這陰氣來自秦蓁蓁,很弱,不像附靈,更像靈離開后留下的氣息。


  我皺起眉頭,走到秦蓁蓁身邊,上下打量。她被我看的很是羞澀,忍不住要往胡小藝身後躲。胡小藝瞪起眼睛,說:「你看啥啊!」


  我翻了個白眼,說:「還怕我佔便宜怎麼的?她身上有問題,可能和手鐲有關。」


  「有什麼問題?」小情侶嚇了一跳。


  我把陰氣的事說了說,問秦蓁蓁最近是否接觸過什麼不幹凈的事物。秦蓁蓁說:「沒有啊,除了自己的吉他和鋼琴,就沒碰過別的東西。憶哥,該不會我家的樂器,又有鬼了吧!」


  她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我搖頭說不清楚,也許是,也許不是。但只有親自去看,才能知道。秦蓁蓁嚇的渾身發抖,她上次被架子鼓裡的倆惡靈弄的肚皮上一塊大傷疤,還為此哭了好久。好在胡小藝不嫌棄,連哄帶勸,趁虛而入,把這姑娘追到手了。


  聽我說樂器可能有鬼,胡小藝連忙說:「那還等什麼,咱們快回家看看,別讓那惡靈整到叔叔阿姨頭上了。」


  我有些猶豫,因為他說的並非沒可能。於是,我們趁著周末,回了趟秦蓁蓁的家。她爸媽還記得我,知道上次女兒能好,全靠我請來高人,所以態度異常客氣。只是見到我時,臉色很不自然。我能理解他們的心情,一個「驅鬼」的沒事往家跑,能有什麼好事?

  我看出這一點,就沒敢說實話,只說來這玩的。秦蓁蓁和胡小藝也很配合,沒把真相說出來。在她家逛了一圈,發現很乾凈。別說惡靈了,連鬼影子都沒有。


  秦蓁蓁這才鬆了口氣,不過想想那剛帶一天就丟了的手鐲,又傷心起來。看的出,她確實很喜歡那手鐲。胡小藝剛和人家恩愛過,哪受得了這種情緒,立刻拍胸脯說,再給她買個一模一樣的。


  我當即瞪起眼睛,那麼便宜的極品好貨,是大白菜嗎?真以為隨便走哪都能碰上啊!


  秦蓁蓁也明白這個道理,說還是算了吧,看來自己跟好東西無緣。


  胡小藝急了眼,回到學校后,就拉著我往金店跑。我也是被氣樂了,這傢伙的腦子跟進水了似的,看著讓人好氣又好笑。胡小藝知道想碰上那樣的好事不容易,就說隨緣吧,實在沒有,那就買個差不多的,反正必須補償女朋友受傷的心靈。


  我說七八萬的東西,一夜就給丟了,你這房間開的真貴,該有十星級標準了吧?

  胡小藝撓著頭訕笑,沒有搭話。我們在金店逛了一圈,看到的還是上次那些東西,性價比很低。在我看來,都不值得掏錢,胡小藝看看這看看那,一臉失望。


  我暗自搖頭,正想著要不要拜託二叔從緬甸的玉石商人那,弄塊差不多的料子來時,卻被一名男子拉住。轉頭看一眼,很陌生,便問:「你幹嘛?」


  那男人一臉陰沉的問:「你們前幾天,是不是買過一個小男孩的玉手鐲?」


  我心裡咯噔一下,想著壞了,肯定是家長找上門來了,當即否認說:「沒有,什麼玉手鐲?」


  那男人急了,他把我拉出金店,低聲說:「兄弟,你就別蒙哥哥了。跟你說實話,那玉手鐲哥哥也買過,還沒戴一天了就無緣無故丟了。一開始以為是自己不注意,可後來陪著媳婦來買戒指,聽人說你們也從那小男孩手裡買了玉手鐲。你就跟哥哥說點實在的,那玉手鐲長什麼樣?」


  他語氣焦急,卻帶著幾分真誠,我猶豫了下,還沒考慮清楚,胡小藝便把所有的事情都說了出來。那男人聽過後一拍大腿,說:「哎呀,還真是一模一樣的!看樣子,咱們都被人坑了!」


  我說:「不一定吧,也許他有兩個玉鐲子呢?」


  「不可能!」那男人很肯定的說。


  我說怎麼就不可能,以前很多人帶鐲子都是成對的。男人說,他聽說這件事後,去很多家金店跑過,就為了找我們。誰知一問有關於小男孩的事情,那些金店的店員都說曾經見過這麼一個孩子,而且都悄悄把客戶拉出去不知道幹什麼了。他費盡心思,找到其中幾個人,一打聽才知道,全都買了小男孩的玉手鐲。


  更讓人驚奇的是,所有人都遭遇了同樣的事情,手鐲只戴一天就丟了!


  男人說,要是一個兩個,還真有可能是巧合。但那麼多人,總不能說這孩子手裡有五六個同樣的鐲子吧?就算真有,全在一夜之間丟了又是怎麼回事?


  這麼一說,我不得不相信,胡小藝是遇到有人挖坑了。


  但是,手鐲怎麼會無緣無故丟了呢?是那小男孩跟在屁股後頭,悄悄給偷了?


  這也不太可能,因為買過手鐲的人,大部分都是在家裡丟的。如果說在賓館,還可能被小男孩買通服務生開門,那家裡呢?丫的職業盜賊啊?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只能說他不是一個人,很可能背後站著一個龐大的犯罪團伙!


  男人說,他已經和另外幾人講好,在附近的金店蹲守。只要看到小男孩,就把他逮住!他極力邀請我們也加入「執法」隊伍,因為金店太多,不多找幾個人,根本守不過來。


  像這種守株待兔,瞎貓碰上死耗子的事情,我覺得希望不大。那孩子如果真是某個犯罪團伙的一員,又怎麼可能在同一個地方作案呢。


  但我不想,不代表胡小藝不想。他被坑了五千塊,覺得很對不起秦蓁蓁,這會正鬱悶著呢。所以當即答應了下來,男人高興的把聯繫方式留下來,說一旦有發現,就互相通個氣。


  待那人走後,我看了眼正四處張望的胡小藝,深深嘆了口氣。


  之後每天放學,胡小藝都往金店跑,連秦蓁蓁都顧不上了。而如我所料,一個星期的蹲守,沒有任何收穫。那小男孩跟失蹤了似的,不見了蹤影。胡小藝覺得,是不是人太少,沒蹲對地方?我說不太可能,因為那個男人離開的時候說,會拜託市內其它金店的店員,幫忙看一下。所以受騙的人雖然不多,但實際上等著抓那男孩的人並不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