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天津條約(完)
「是,皇後娘娘說的極是,俄羅斯狼子野心,前些日子,微臣和六爺去俄羅斯談判的時候也就是為了俄羅斯的野心而去的,微臣看天下各國地圖,瞧著英法兩國離著中國極遠,也無需擔心他們想著侵佔中國,只是這俄羅斯乃是惡鄰,確實要小心提防,何況前些年剛剛和俄羅斯商定好國界,這俄羅斯在英法兩國發生的事件中也未曾受損,當然無需賠償,」慶海最近些年,倒是知道了不少洋人的事情,聽得杏貞不由得連連點頭,「這美國如今沒有派兵來中國,除了國力不昌之外,也不想和大清鬧僵,微臣以為,這美國也無需賠款,只要多加安撫,多與他們通商便是。」
「很好,」杏貞滿意地讚許一聲,「可見慶海你確實是下了苦功的,如此辦去便可,這樣就捅不了大簍子。」
「皇後娘娘謬讚了,微臣愧不敢當,」慶海毫不驕傲,又連忙問計,「如何應對英法兩國,還請娘娘示下。」
「如今國事艱難,英法兩國船堅炮利,咱們的新軍又沒練成,那隻能是忍辱求全了,」德齡繼續說道,難為他把皇后的話複述地如此周全詳盡,「賠款少些,可救急,別的那些損害中國的條款,說不得只能飲鴆止渴,暫時先吞下罷了。」
德齡說完了話,不再發聲,只是垂手站在地上,桂良捻須思索了一番,點點頭,朝著德齡拱手,「還請公公代老夫和皇後娘娘道謝,真可謂撥開烏雲見明月了!」桂良對著恭親王奕喜出望外地說道,如今這和談,最難琢磨的就是皇帝的意思,如今知道了皇帝最信任的人的想法,皇帝的想法也就不難以揣摩了,桂良把心放回到了肚子里,原本焦躁不安的心情變得平復了下來。起碼這趟差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桂良瞧了瞧默不作聲的恭親王和德齡,知道兩人還有體己話要說,就站了起來。「那老夫先回府捋一捋,想個條陳出來,到時候去天津便宜些,告辭了。」
「岳父請便,」恭親王微微欠身。等到桂良走了之後,方對著默不作聲的德齡說道,「德大伴難得來本王的王府,今個兒來除了找本王的岳父,怎麼,儲秀宮那位主子還有什麼事兒要吩咐我不成?」
「王爺說笑了,哪裡談得上什麼吩咐,」德齡抬頭瞧了一眼奕,只見他眼裡透著一股不以為然的意思,「皇後娘娘是讓老奴來告訴王爺一聲。讓王爺做好準備,過些日子就可以出山了。」
「什麼!德大伴你說的可是真的?」奕不敢置信,連忙追問,有清一代和明朝不同,皇親國戚秉政實在是常事,相比較漢人官僚,天子也往往更信任宗親,原本自詡治國之才的恭親王被打入冷宮這麼多年,早就呆的渾身發癢,就是找不到機會復出當差。如今聽到自己復出有望,恭親王哪裡能不格外關注?
「是,皇後娘娘是這麼說的,」德齡繼續說道。「還請王爺多多關注洋人的事務,將來的事兒就出彩在這裡頭!」
清軍戰敗,使咸豐只能根據英、法的要求,於6月1日派東閣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慶海等人為欽差大臣,前往天津談判。從一開始,談判的焦點便集中到了「公使駐京」之上。咸豐帝打算用耆英進行斡旋。在奏摺上硃批諭示耆英:
「進京瞻仰。可告以速將各條定議妥協。並將兵船退至攔江沙外。然後再議進京之事。中國以誠信待人。亦斷無別意。惟各國向無進京之例。此次應行禮節。亦須彼此商定。按照中國禮節。至各夷進京。中國民人。亦必驚疑。更須先為曉諭。不能臨時猝辦。再進京之請。皆俄夷從中播弄。英、佛、米皆重利。從前並無此說。
耆英諒已馳抵天津。即可往見英、佛(法國)、米(美國)三國。將所求之事。妥為酌定。如桂良、花沙納所許。該夷猶未滿意。著耆英再行允准幾條。或者該夷因耆英於夷務情形熟悉。可消弭進京之請。則更穩妥。此時桂良等作為第一次准駁。留耆英在後。以為完全此事之人。津郡情形。甚屬危急。不得不通融辦理也。將此由六百里密諭知之。」
以為憑藉耆英過去與英方簽約的經歷必能成事,可英法聯軍早在佔據廣州后翻遍了廣州官府的檔案,對當年南京條約的內幕一清二楚,便多次刁難耆英,並拿出耆英在兩廣任上公文裡面對於洋人侮辱的話語,反過來羞辱耆英,耆英羞愧難當,見不能成事,2天後私自回京。6月13日至18日,桂良先後與俄、美兩國公使簽訂了中俄和中美《天津條約》;19日,桂良奏報與英國談判情況:英國要求使節長遠駐京,除宮禁要地外,京城任行無阻。消息傳到北京,很快引起滿朝大嘩。
吏部尚書周祖培、刑部尚書趙光、工部尚書許乃普等10餘人聯名上奏,提出「公使駐京」之「八害」:一、知我舉動,既速且詳;二、建立高樓,窺我宮禁;三、營建使館,拆遷民居衙署;四、觀望陛路,無人敢禁;五、設館傳教,去我衣冠禮樂;六、民夷雜處,設有斗訟,無從訊斷;七、包攬商稅,任意往來,門禁稅收盡廢;八、朝鮮、琉球等國,由此滋生輕慢之心。
有個叫尹耕雲的御史提出:這些夷人來京后,皇上以什麼禮節見他們?要是外國人賴在京師不走,又當以何法逐之?另一個叫陳浚的御史,則提出了代表大多數人觀點的「夷夏之防論」:「從來外夷臣服中國,入修朝貢,皆事畢即返,不許久留,所以嚴中外之大防也。若聽異言異服之人,盤踞京邸,出入自由,則納污藏奸,其弊何所不至」。就連後來對外以主和著稱,倡導「洋務運動「的恭親王奕,此時也要求在談判中不能示弱。「設若外夷無禮肆鬧,立即拿下,或當場正法,或解京治罪」。
如此之多的官員就「公使駐京」一事,在同一天里進言,在咸豐朝已經屬於不小的政潮。然而這些進言者,對當時歐洲各國已經普遍實行的互派使節的慣例,完全不了解。只是用他們意念中的使節駐京模式,來推測其危害。其實將反對「公使駐京」的理由,表達得最充分的,還是咸豐帝自己。他在給桂良的硃諭中明確指出:「准夷酋之偽欽差駐京,動受挾制,戰撫兩難,貽害無窮,不如戰」。6月24日,咸豐一面命令桂良以「我等如擅自允許,大皇帝必將我等從重治罪」的借口拖延,一面下旨給在天津的僧格林沁,加倍防守,準備決裂。桂良第二天接到此諭,英方也恰於此日送來條約草案,要求於次日簽字,不容更改。26日下午,英國特使額爾金派人表示,如不按時簽約,立即開戰。當晚6時,桂良與額爾金簽訂了包含「公使駐京」內容的 《中英天津條約》。27日,又與法國專使葛羅簽訂了《中法天津條約》。
條約簽訂后,桂良寫了一道長篇奏摺,曆數無力與英法開戰的5條理由,「天時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只好姑為應允,催其速退兵船,以安人心」。7月3日,咸豐帝收到中英、中法條約的抄本,以及桂良的奏摺。桂良奏報咸豐:英法兵艦即將撤退,但如沒有令英、法滿意的皇帝硃批,戰端又會再起。無奈之下,咸豐拿起硃筆,在中英、中法《天津條約》上,寫下了「依議」二字。
綜合英、法、美、俄四國《天津條約》,主要內容有:一、公使駐京,覲見皇帝用西方禮節;二、增開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瓊州、鎮江、南京為通商口岸;三、外國人憑「執照」可往內地遊歷、通商、傳教;四、修改海關稅則,減少商船船鈔;五、賠償英國銀200萬兩、法國銀100萬兩,條約簽訂之後,英法聯軍退出廣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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