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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不想當紅顏禍水,就離他遠一點兒,一更

  第二天一早,陶晴就去了簡應琛的公寓,藍月擔心她的安全,特意讓司機送她過去。


  下了車子,陶晴就直奔電梯那裡,可當電梯門打開的時候,她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選擇了走樓梯。


  簡應琛不在,她會害怕攖。


  到了簡應琛的家門口,她舉起手想要敲下去,幾次下手,都沒敢真的敲下去。


  比起坐電梯,她更怕見到簡應琛后,他的答案會讓她失望償。


  她在門口來回走了好久,正猶豫不覺的時候,倒是身後的門先打開了。


  孟清歌瞧見那邊站著的陶晴,愣了一下,而陶晴見到她,是驚恐,顯然她還沒有準備好會再次見到她。


  孟清歌淡淡的看了她一眼,神態自若的走向樓梯那邊,正要走下去,陶晴叫住了她:「等一下——」


  孟清歌轉過身看向她:「有事?」


  陶晴抿了抿嘴唇,說道:「我有話跟你說。」


  孟清歌跟她沒什麼話好說的,在醫院,她的話都已經說完了。「我想,我們沒有要對話的必要。」


  「有必要!」陶晴往前走了一步。


  看來是非談不可了。


  孟清歌微微皺了下眉:「你想說什麼?」


  陶晴看一眼簡應琛家的方向,她不想讓他知道,她找過孟清歌,便道:「我們找個地方談談。」


  孟清歌微皺了下眉,她已經跟公司那邊銷假,若是時間太久,她有可能會遲到。陶晴像是看出她的猶豫,說道:「不會要你很長時間。」


  孟清歌點了下頭:「那好吧。」


  附近有一家早餐店,孟清歌要了一籠小籠包,再叫了一份小餛飩。她沒時間跟她真的在大馬路上談她的事,索性把早餐一起吃了。


  陶晴其實很少來這種小店鋪,就算出來吃也是因著簡應琛的緣故。此時與她作伴的是孟清歌的話,她是絕對不會想碰一下的。


  孟清歌並不在乎她吃不吃的問題,直接說道:「陶小姐,如果你是來宣戰的話,我覺得就算了,我不會跟你搶簡應琛。但你若要說服我,讓簡應琛接受你的話,我覺得你很天真。我左右不了他的想法。」


  陶晴的臉色有些難看,甚至有些惱羞成怒。


  她愛簡應琛,可以為他做任何的事情。在愛情里,她也已經做好了能屈能伸的準備,她是真的想過,讓孟清歌去對簡應琛說一句讓他放手,可當話從孟清歌嘴裡說出來,卻是另一種味道。


  那是情敵對她的藐視,是對她的示威。好像在對她說:看,我不用花任何的心思,也能讓簡應琛對我一心一意。


  尤其,陶晴曾經用過無數種方法都沒有讓簡應琛愛上她的情況下,這種刺激更甚。


  但陶晴也不含糊,她挺了挺背脊道:「孟小姐,你想太多了。我不會放棄簡應琛,我只是想請你,不要用自己的可憐去動搖應琛。你要知道,男人的同情心最是要不得。他有可能會因為路邊的一隻流浪貓喵喵叫而同情它,抱它回家,但當他膩了以後,那隻流浪貓便還是流浪貓。」


  店主把早餐端了上來,孟清歌拆開筷子先夾了一隻小籠包沾了點醋,咬一口吸完裡面的肉汁,再慢慢的吃掉一整個小籠包。


  熱乎乎的小籠包吃下肚子,整個人都舒服了很多。


  這讓她想起很久以前,她跟簡應琛在一起的時候,真的在一家早餐店撿到過一隻流浪貓,當時,他們也是在吃著小籠包。


  那割時候他們剛剛私奔離開家,身邊都沒有幾個錢,只捨得買兩個小籠包。他寵她啊,讓她把裡面的肉吃了,他吃外面的皮子。她捨不得他,便說她只吃裡面的肉汁,剩下的全留給了他。


  為了讓兩隻小籠包發揮它們最大的果腹功能,他們還往沾醋的碟子里加了很多的醋,還有很多的辣醬,結果那個小籠包變得又辣又酸,可是他們還是吃完了。


  孟清歌不知道怎麼的就想起了那個時候,唇角不覺掛上了一抹甜笑。


  他們那個時候是那樣的窮,但還是勻出了一個小籠包的肉餡兒餵了那隻流浪貓,並且把貓帶回了家。


  可是,那隻流浪貓並不是因為他們膩了它而棄養,那隻貓是自己走的。


  如今想起來,孟清歌恍然覺得自己不如那隻貓聰明。貓兒愛它的自由,並沒有貪戀他們給予的保護跟溫暖,而她卻貪戀著他的好,結果……


  孟清歌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沉默的吃著小餛飩,讓餛飩鮮美的味道將嘴裡醬醋的酸澀味道過濾掉。


  陶晴不知道孟清歌為何忽然笑起來,又忽然的一臉傷感,但她猜測,這肯定跟簡應琛有關。


  她跟簡應琛有那麼多的記憶……


  陶晴捏了捏拳頭,眼睛里劃過憤怒。她的聲音大了起來:「孟清歌,我的意思你聽明白了嗎?」


  孟清歌抬起頭來,面前的陶晴有些氣急敗壞,她好笑的看了她一眼道:「陶小姐,我不是貓,我要明白什麼?還有,我從來不覺得我可憐。我有手有腳,不需要他的同情跟救濟。」


  話音剛落,陶晴冷笑了起來:「孟清歌,你可真有意思。你就是傳說中那種『獨立婊?』可真是長了我的見識。」


  孟清歌皺了皺眉:「你什麼意思,說話能別這麼賤嗎?」


  她深以為一個出身告知家庭的女孩,嘴裡是不會出現這種骯髒的字眼的。而眼前的這位陶小姐,長相漂亮,舉止優雅,據說還曾經是一個優秀的翻譯官,她可以手段卑鄙,但至少會維持表面的優雅得體。


  孟清歌不知道的是,陶晴還開著酒吧,那種魚龍混雜的地方,又有什麼不能說的。


  陶晴冷笑著說道:「所謂獨立婊,就是嘴上口口聲聲說著自己獨立,但在男人身上佔盡便宜!」


  「你知道你的房子是簡應琛給你準備好的嗎?你知道你在貿易公司的工作,也是簡應琛為你要來的嗎?」


  陶晴不是笨蛋,當她看到孟清歌就住在簡應琛的對門時,她便想到,簡應琛住在那種破舊的公寓樓,絕對不是隨心所欲。


  這個世界上也沒有那麼碰巧的事。


  她從房東那裡一查就查了出來,簡應琛一連租下兩套房,並且都已經跟房東串通好了,這樣孟清歌才會安然入住,不會有疑心。


  她也知道了孟清歌工作的地方,那個貿易公司的老總她恰好認識,一個電話打過去,便什麼都知道了。


  當陶晴說那些話的時候,句句誅心,但同時也刺傷了她自己。


  因為這些話也提醒著她自己,簡應琛早已遇見孟清歌,他為孟清歌可以做盡一切……他也早已準備要離開她……


  陶晴每說一遍的時候,孟清歌的臉色便白一分。


  她從來都不知道,還有這些事。


  是啊,她曾經懷疑過的,那麼好的公寓怎麼租金這麼便宜。


  房東說,因為他急著用錢,而且一定要求房租半年付……


  她也曾經懷疑過,她做過那麼多公司的報關,在孟芷苒家的公司,因為老同學的關係,她的工資才拿高了。可是在這個貿易公司,她的工資竟然比那個還要高。


  那是老闆說,因為看重她的工作資歷……


  如果陶晴說的是真的話,那麼她的這頂帽子扣的還真是紮實。


  孟清歌一言不發,陶晴還在那裡喋喋不休,不肯饒人。


  「我不知道你明明結婚了為什麼還要出現在我的未婚夫面前,為什麼你明明有家卻還要搬出來住,如果是你的男人不愛你了的話,那你就去把他爭取回來啊,憑什麼讓我的男人當你的備胎?」


  她說到激動處,聲音更大了一些,周圍餐桌上的人都看了過來。


  孟清歌這個時候已經動了怒氣,但還算冷靜,她道:「陶小姐,你不覺得這句話應該對你自己說嗎?」


  「如果你的男人不愛你了話,那就去把他爭取回來。我沒有讓別人當備胎,另外,我的家庭私事,你一個旁人無權過問!」


  孟清歌眼睛一瞪,氣勢還要比陶晴更盛一些。陶晴一怔,想不到這個穿著舊衣服的女人,不施脂粉的女人會有這樣的氣勢。


  她好像並不是一個普通身份的女人……


  但此時,也不是細想她什麼來頭的時候。陶晴沉了沉氣息道:「孟清歌,不管怎樣,我已經是簡應琛的女人,你要不想擔了那個罵名的話,就把我說的話都聽進去。」


  「簡應琛因為你,北京的工作都快丟了,你要不想當紅顏禍水,就離他遠一點兒!」


  陶晴把她跟簡應琛已經看作了共同體,完全站在他妻子的角度上在逼退孟清歌,從家庭到事業。


  孟清歌的牙尖嘴利,竟然一點發揮的餘地都沒有。


  啊……她忘了,她是個翻譯官,唇舌厲害。


  孟清歌深吸了一口,睜著一雙清澈而堅定的眼睛,微微一笑對著她道:「說那麼多,你無非就是警告我,不要對簡應琛有所念想,是不是?可是陶小姐,我若要出手,你覺得你還有機會站在我的面前說話嗎?」


  陶晴一下瞪大了眼睛,桌下緊握的手顫了起來。
——

  題外話-——二更盡量在中午前發出。謝謝zhangzhangyin的鮮花鼓勵,謝謝15333276263、夏娟肖堯的月票支持,么么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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