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輿論分析
穆天宇堅持要提前出院,其中還有一個不為人知的原因。
他的未婚妻張樂童,自從負傷住院,就一直在醫院裡陪著穆天宇,照顧著他的一切。
大家誰也勸不動她。夜晚她就叭在穆天宇的床邊睡一會兒。
直到穆天宇能夠動彈了,才堅持讓她就在病床上,擠著睡。
她實在太睏倦了,才和衣在穆天宇身邊躺一會兒。
她這樣撐著,穆天宇很擔心、很心疼。他必須早占出院,才能讓樂童回家好好休息。
其實,張樂童上次中彈之後,由於感染、併發症等,她身體變得很脆弱。痊癒之後,整個身體,也大不前了。
特別是憂鬱、擔心的時候,她咳嗽有時相當嚴重。
穆天宇出院之後,張樂童終於回到酒店的住處,她好好睡了一天一夜。
身體才精神了一些,但她還是很弱,身體的抵抗力也一直不強。
好在,張樂童心情很好,穆哥哥出院了,說明他身體結實,這麼重的傷都能這麼快恢復。
雖然穆哥哥提前出院,是他個人強烈要求的。但張樂童看得出來,穆哥哥的身體的確好了。
所以她心情很好。好好地安心休息了幾天,她也恢復了體力。
然後,她才開始去工地轉了轉。她作為總經理,雲嶺那邊的樂童茶莊大酒店,基本上委託給了專業的管理團隊打理。
而江城這邊的樂金茶莊大酒店,工程進展很快也很順利。
張樂童本來想,雲嶺那邊,她可以放心了。自己就把精力集中在江城這邊的業務上。但是,這次在醫院陪伴穆天宇,讓她現在也生出要請專業的管理團隊的念頭。
她想自己多些時間陪伴穆天宇,也有多些時間照顧穆天宇。
而穆天宇,此時正在江硚消防大隊,參加聯合國rfp觀察團的形勢分析報告會。
他自從接任江城消防支隊支隊長的工作以來,江硚消防大隊大隊長的職務,在任命書中並沒有提及免去。
因此,穆天宇現在還兼任著江硚消防大隊長的職務。
聯合國rfp觀察團的形勢分析之類的活動,穆天宇在經得古尊的同意后,一般都會邀請江硚大隊的領導幹部們都能參加。
此次形勢報告會,還特別邀請請來了兩名有大的活動時的隨行實習記者。
穆天琦和汪曉婷,她們今天要作「一周外事及新聞綜述的報告」。
輪到這兩位女孩子人報告時,汪曉婷負責播放幻燈片,穆天琦負責講解著情況:
「根據江硚區和全江城市最近幾起火災的媒體報道情況來看,85%的記者關心的是火災的成因以及撲救的情況;10%的記者關心的是火災的損失以及賠付的問題;只有5%的記者有可能提到消防設施的問題。」
李昌珉看著穆天琦作著報告,眼睛都沒眨一下,他自己也覺得奇怪:怎麼自己已不再迴避穆天宇的這個小妹了,而是依然那麼如饑似渴地關注著她?關注她的臉,關注她的眼,關注她的表情,也關注她的態度。他的視線不想一刻地離開這個漂亮的女生。
李昌珉現在是清醒的,他已經克服了見到穆天琦就心跳臉紅、不知所措的心理反應,他也已經能夠在關注穆天琦的時候,顧及到周圍的影響和反映,而不至於讓別人發現自己真的已經愛上面前的這位天琦小妹了!
「關於前不久在江硚科技大廈發生的火災,綜合有關報道和各個消息來源,我們發現,有人鼓動起了幾名江硚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行政問責議案,正是利用了目前媒體輿論以及廣大受眾對消防設施的陌生,抓住了人們都關心為什麼有人還在火場沒有出來,就要放棄他們的心理,才提出了這一行政問責議案。」穆天琦繼續報告著。
「據有記者對聯署簽名的幾個區人大代表的訪問,了解到的有關情況表明,這幾位區人大代表基本上都是與江硚科技大廈有關的人。」屏幕上打出了江硚科技大廈管理處負責人的照片和職務、職稱等資料信息;然後是江硚科技大廈其他區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職務、職稱等資料信息……。
李昌珉這時舉手要求發言,穆天琦停下報告,看向李昌珉,做了個請講的手勢。
「我思考了一下剛才兩位的報告,想提出一個請求」,李昌珉端正地坐著,泰然自若地說道:「就區人大提出的問責議案,我們提出了申請召開一個聽證會。這對目前狀況的消防大隊來說,應該是比較好的方式和辦法,即可以發表有關消防設施的事實報告,又可以溝通大眾、消除干擾,這也符合中國的現行行政法律和法規。」
「是的,」古尊接過斯蒂文斯遞過來的資料,非常仔細地看過之後,馬上也表態說,「昌珉獲得過法學學士學位,我知道他在來江城之前,專門很好地研究了中國法律。他的建議符合法理,也能夠被中國法律接受,雖然目前沒有收集到類似此問題的案例,但我認為還是要求召開聽證會比較策略和有利。」
穆天琦聽古尊這麼說,抬眼看了看李昌珉,正好和李昌珉的眼神相遇,穆天琦停了停,好像覺得原來李昌珉不只是rfp觀察組擔當宣傳角色的花瓶,還是雙學位高才生啊!看來聯合國官員真不是蓋的,不是什麼人通過什麼後門或關係就行的。
李昌珉繼續說:「你們有目前對申請召開聽證會有什麼反應或意見,這些方面的消息嗎?」
「沒有,」穆天琦立即回答,並加重語氣說道:「現在還沒有,因為顯然被傾向性地控制了。不過,相信很快就會有消息了。」
「為什麼這麼肯定?」
「因為從法律的角度,目前沒有正好適用的法律或法規。所以套用最相近的就是行政複議方面的制度。」
「那又能說明什麼呢?」李昌珉反問道,然而穆天琦回答道:「那能夠說明,收到召開聽證會的申請之後,最遲72小時內,就必須給予申請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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