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第272章
宋母盯著他的手,那雙骨節分明的手要是沒有這道疤痕,估計會更好看幾分。她的臉色瞬間就變得有些複雜。
沈仲南自尊心很強,要揭開自己傷疤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起碼他講話的時候渾身僵硬,“我跟知也的第一次見麵,你可能也不太記得清楚了。”
“十二歲那一年?”
是九歲那一年。
那時候的沈家簡直就像一個剛剛踏入貴族圈子的鄉巴佬,土氣到不行,沒有見過大場麵的沈仲南,從小就受到過不少的欺負。
九歲的時候,他真的好,跟宋知也不是一所學校的可是放學的路上,兩個人能撞上幾回。
宋知也小時候,是個小搗蛋鬼,身後圍著一群男孩子。
沈仲南受過最嚴重的校園暴力,還是隔壁貴族的暴力,學校就是來自“宋知也天團”。
宋知也愛看人欺負他,原因是她在一次放學以後邀請他一起演過家家,要他演她老公,他拒絕了。
女孩子心眼小,就開始針對他。
沈仲南對於宋知也的第一印象並不好,每天也麵無表情的任由他們欺負。被針對著針對著,突然有一天,宋知也就開始護著他了。
他被人用石頭扔出血,她就給他送創口貼,還要拉著他的手臂給他吹吹,末了批評道:“你打回去呀。”
沈仲南冷著臉遠離她。
“你是我男人,不可以這麽懦弱。”
“我不是你男人。”
“你就是。”宋知也說,“我媽去跟你媽說了,你媽已經把你賣給我了。不過應該不會告訴你,畢竟你還小,怕你難過呢。等到你成年了,你看你媽要不要把你送到我身邊來。”
事實上,兩家人根本就不認識。
沈仲南那會兒也就是年紀小,再沉著冷靜那也都不是個大人,才被宋知也給忽悠住了。整張臉難看的要命。
宋知也說:“我叫宋知也,你叫啥名。”
沈仲南不做聲。
“那你就叫狗蛋,我喜歡糙漢,你叫這名,符合我審美。”
沈仲南也懶得告訴她,這叫傻蛋,不叫糙漢。他懶得跟她說話,也就沒有拒絕這個名字。
於是宋知也每天放學就是狗蛋狗。
沈仲南冷冰冰的,從來沒有給過她任何回應。
直到許久以後的一天晚上,有人用彈弓將額頭腦子彈出血,宋知也氣得眼睛都紅了,跟那個人打了一架,男孩子長得膘肥體壯,她是拚了命在替他討回公道,最後被那人揍得鼻青臉腫。
一個女孩子這樣,沈仲南開始懷疑起她的性別。他一向都愛幹淨並且斯文,但他不能再袖手旁觀,一起上了。
兩個人都被揍得很難看,再加上沈仲南額頭上還有血,場麵相當可怖。
膘肥體壯的男孩怕了這對神經病,罵罵咧咧的走了。
宋知也說:“狗蛋,你還好吧?”
沈仲南:“……”
他是真的不太喜歡這個名字。
宋知也委屈的撇撇嘴,拉拉他因為打架第一次變得髒兮兮的衣擺,又喊了他一句:“狗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