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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韓非和法家(1)

  西周封建社會根據兩條原則辦事:一條是「禮」;一條是「刑」。禮是不成文法典,以褒貶來控制「君子」即貴族的行為。刑則不然,它只適用於「庶人」;或「小人」,即平民。這就是《禮記》中說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曲禮上》)

  法家的社會背景


  這樣做,是可能的,因為中國封建社會的結構比較簡單。天子、諸侯和大夫都是以血親或姻親互相聯繫著。在理論上,各國諸侯都是天子的臣,各國內的大夫又是各國諸侯的臣。但是在實際上,這些貴族長期以來都是從祖先那裡繼承其權力,他們逐漸覺得,這些權力並不是依靠忠君的理論取得的。因此,許多大國諸侯,儘管名義上歸中央的周天子管轄,實際上是半獨立的;各國之內,也有許多大夫之「家」是半獨立的。因為都是親屬或親戚,這些封建領主保持著社會的、外交的接觸,如果有什麼事情要處理,也都遵循他們不成文的「君子協定」。這就是說,他們是遵禮而行。


  天子、諸侯高高在上,不直接與百姓打交道。這樣的事情交給大夫們處理,每個大夫統治著自己領地內的百姓。大夫的領地通常都不大,人口也有限。所以貴族們統治他們的百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個人為基礎。於是採用刑罰,以保證百姓服從。我們可以看出,在先秦封建社會,人的關係,無論尊卑,都是靠個人影響和個人接觸來維持的。


  周朝的後幾百年,封建社會制度逐步解體,社會發生了深遠的變化。君子和小人的社會區別不再是絕對的了。在孔子的時代,已經有一些貴族喪失土地和爵位,又有些平民憑著才能和運氣,順利地成為社會上、政治上的顯要人物。社會各階級原有的固定性,被打破了。隨著時間的推移,通過侵略和征服,大國的領土越來越大了。為了進行戰爭,準備戰爭,這些國家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也就是權力高度集中的政府,其結果就是政府的機構和功能比以前越來越複雜得多了。


  新的情況帶來了新的問題。當時各國諸侯面臨的都是這樣的情況,自孔子以來諸子百家共同努力解決的就是這些問題。可是他們提出的解決方案,多是不夠現實的,不能實行的。各國諸侯需要的不是對百姓行仁政的理想綱領,而是如何應付他們的政府所面臨的新情況的現實方法。


  當時有些人對現實的實際政治有深刻的理解。諸侯常常找這些人打主意,如果他們的建議行之有效,他們往往就成為諸侯相信的顧問,有時候竟成為首相。這樣的顧問就是所謂的「法術之士」。


  他們之所以稱為法術之士,是因為他們提出了治理大國的法術。這些法術把權力高度集中於國君一人之手。他們鼓吹的這些法術就是愚人也能懂會用。照他們所說,國君根本不需要是聖人或超人。只要忠實地執行他們的法術,哪怕是僅有中人之資也能治國,並且治理得很好。還有些「法術之士」更進一步,將他們的法術理論化,做出理論的表述,於是構成了法家的思想。


  由此可見,把法家思想與法律和審判聯繫起來,是錯誤的。用現代的術語說,法家所講的是組織和領導的理論和方法。誰若想組織人民,充當領袖,誰就會發現法家的理論與實踐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處,但是有一條,就是他一定要願意走極權主義的路線。


  韓非:法家的集大成者


  這一章,以韓非代表法家的頂峰。韓非是韓國(今河南省西部)的公子。《史記》說他「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老子韓非列傳》)。他擅長著書,著《韓非子》五十五篇。富於諷刺意味的是,秦國比別的任何國家都更徹底地實行了韓非的學說,可是他正是死在秦國的獄中,這是公元前233年的事。他死於老同學李斯的政治暗害,李斯在秦國做官,嫉妒韓非在秦日益得寵。


  韓非是法家最後的也是最大的理論家,在他以前,法家已經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線。一派以慎到為首。慎到與孟子同時,他以「勢」為政治和治術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37年)為首,申不害強調「術」是最重要的因素。再一派以商鞅(死於公元前338年)為首,商鞅又稱商君,最重視「法」。「勢」,指權力,權威;「法」,指法律,法制;「術」,指辦事、用人的方法和藝術,也就是政治手腕。


  韓非認為,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他說:「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韓非子·八經》)明主像天,因為他依法行事,公正無私。明主又像鬼,因為他有用人之術,用了人,人還不知道是怎麼用的。這是術的妙用。他還有權威、權力以加強其命令的力量。這是勢的作用。這三者「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


  法家的歷史哲學


  中國人尊重過去的經驗,這個傳統也許是出自佔壓倒多數的農業人口的思想方式。農民固定在土地上,極少遷徙。他們耕種土地,是根據季節變化,年復一年地重複這些變化。過去的經驗足以指導他們的勞動,所以他們無論何時若要試用新的東西,總是首先回顧過去的經驗,從中尋求先例。


  這種心理狀態,對於中國哲學影響很大。所以從孔子的時代起,多數哲學家都是訴諸古代權威,作為自己學說的根據。孔子的古代權威是周文王和周公。為了賽過孔子,墨子訴諸傳說中的禹的權威,據說禹比文王、周公早一千多年。孟子更要勝過墨家,走得更遠,回到堯、舜時代,比禹還早。最後,道家為了取得自己的發言權,取消儒、墨的發言權,就訴諸伏羲、神農的權威,據說他們比堯、舜還早若干世紀。


  像這樣朝後看,這些哲學家就創立了歷史退化論。他們雖然分屬各家,但是都同意這一點,就是人類黃金時代在過去,不在將來。自從黃金時代過去后,歷史的運動一直是逐步退化的運動。因此,拯救人類,不在於創新,而在於復古。


  法家是先秦最後的主要的一家,對於這種歷史觀,卻是鮮明的例外。他們充分認識到時代變化的要求,又極其現實地看待這些要求。他們雖然也承認古人淳樸一些,在這個意義上有德一些,然而他們認為這是由於物質條件使然,不是由於任何天生的高尚道德。照韓非的說法是,古者「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韓非子·五蠹》)。


  由於這些全新的情況,出現了全新的問題,韓非認為,只有用全新的方案才能解決。只有愚人才看不出這個明顯的事實。韓非用一個故事做比喻,說明這種愚蠢:「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韓非子·五蠹》)

  韓非之前的商君已經說過類似的話:「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變而行道異也。」(《商君書·開塞》)

  這種把歷史看做變化過程的觀點,在我們現代人看來,不過老生常談。但是從它在當時反對了古代中國其他各家流行的學說看來,實在是一種革命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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