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名家(2)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我們說,所有人都是動物。這時候我們就認識到:人都是人,所以所有人都相同;他們都是動物,所以所有人也都相同。但是,他們作為人的相同,大於他們作為動物的相同。因為是人意味著是動物,而是動物不一定意味著是人,還有其他各種動物,它們都與人相異。所以惠施所謂的「小同異」,正是這種同和異。但是,我們若以「萬有」為一個普遍的類,就由此認識到萬物都相同,因為它們都是「萬有」。但是,我們若把每物當做一個個體,我們又由此認識到每個個體都有其自己的個性,因而與他物相異。這種同和異,正是惠施所謂的「大同異」。這樣,由於我們既可以說萬物彼此相同,又可以說萬物彼此相異,就表明它們的同和異都是相對的。名家的這個辯論在中國古代很著名,被稱為「合同異之辯」。
「南方無窮而有窮。」「南方無窮」是當時的人常說的話。在當時,南方几乎無人了解,很像兩百年前美國的西部。當時的中國人覺得,南方不像東方以海為限,也不像北方、西方以荒漠流沙為限。惠施這句話,很可能僅只是表現他過人的地理知識,就是說,南方最終也是以海為限。但是更可能是意味著,有窮與無窮也都是相對的。
「今日話越而昔來。」這句是說,「今」與「昔」是相對的名詞。今日的昨日,是昨日的今日;今日的今日,是明日的昨日。今昔的相對性就在這裡。
「連環可解也。」連環是不可解的,但是當它毀壞的時候,自然就解了。從另一個觀點看,毀壞也可以是建設。例如做一張木桌,從木料的觀點看是毀壞,從桌子的觀點看是建設。由於毀壞與建設是相對的,所以用不著人毀壞連環,而「連環可解也」。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當時的各國,燕在最北,越在最南。當時的中國人以為中國就是天下,即世界。所以常識的說法應當是,天下之中央在燕之南、越之北。惠施的這種相反的說法,公元3世紀的司馬彪註釋得很好,他說:「天下無方,故所在為中;循環無端,故所在為始也。」
「汜愛萬物,天地一體也。」以上各命題,都是說萬物是相對的,不斷變化的。萬物之間沒有絕對的不同,絕對的界線。每個事物總是正在變成別的事物。所以得出邏輯的結論:萬物一體,因而應當泛愛萬物,不加區別。《莊子》中也說:「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德充符》)
公孫龍的共相論
名家另一個主要領袖是公孫龍(鼎盛期公元前284年至前259年),當日以詭辯而廣泛聞名。據說,他有一次騎馬過關,關吏說:「馬不準過。」公孫龍回答說:「我騎的是白馬,白馬非馬。」說著就連馬一起過去了。
公孫龍不像惠施那樣強調「實」是相對的、變化的,而強調「名」是絕對的、不變的。他由此得到與柏拉圖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圖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學是極著名的。
他的著作《公孫龍子》,有一篇《白馬論》。其主要命題是「白馬非馬」。公孫龍通過三點論證,力求證明這個命題。第一點是:「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若用西方邏輯學術語,我們可以說,這一點是強調,「馬」、「白」、「白馬」內涵的不同。「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白」的內涵是一種顏色,「白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加一種顏色。三者內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二點是:「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若用西方邏輯學術語,我們可以說,這一點是強調,「馬」、「白馬」外延的不同。「馬」的外延包括一切馬,不管其顏色的區別。「白馬」的外延只包括白馬,有相應的顏色區別。由於「馬」與「白馬」外延不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三點是:「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己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白與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這一點似乎是強調,「馬」這個共相與「白馬」這個共相的不同。馬的共相,是一切馬的本質屬性。它不包含顏色,僅只是「馬作為馬」。這樣的「馬」的共性與「白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說,馬作為馬與白馬作為白馬不同。所以「白馬非馬」。
除了馬作為馬,又還有白作為白,即白的共相。《白馬論》中說:「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所白,就是具體的白色,見於各種實際的白色物體。見於各種實際白色物體的白色,是這些物體所定的。但是「白」的共相,則不是任何實際的白色物體所定。它是未定的白的共性。
《公孫龍子》另有一篇《堅白論》。其主要命題是「離堅白」。公孫龍的證明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假設有堅而白的石,他設問說:「堅、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得其堅也,無白也。」這段對話是從知識論方面證明堅、白是彼此分離的。有一堅白石,用眼看,則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則只「得其所堅」,只得一堅石。感覺白時不能感覺堅,感覺堅時不能感覺白。所以,從知識論方面說,只有「白石」或「堅石」,沒有「堅白石」。這就是「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的意思。
公孫龍的第二部分辯論是形上學的辯論。其基本思想是,堅、白二者作為共相,是不定所堅的「堅」,不定所白的「白」。堅、白作為共相表現在一切堅物、一切白物之中。當然,即使實際世界中完全沒有堅物、白物,而堅還是堅,白還是白。這樣的堅、白,作為共性,完全獨立於堅白石以及一切堅白物的存在。堅、白是獨立的共相,這是有事實表明的,這個事實是實際世界中有些物堅而不白,另有些物白而不堅。所以堅、白顯然是彼此分離的。
公孫龍以這些知識論的、形上學的辯論,確立了他的命題:堅、白分離。在中國古代這是個著名命題,以「離堅白之辯」聞名於世。
《公孫龍子》還有一篇《指物論》。公孫龍以「物」表示具體的個別的物,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指」字的意義,有名詞的意義,就是「手指頭」;有動詞的意義,就是「指明」。公孫龍為什麼以「指」表示共相,正是兼用這兩種意義。一個普通名詞,用名家術語說就是「名」,以某類具體事物為外延,以此類事物共有的屬性為內涵。一個抽象名詞則不然,只表示屬性或共相。由於漢語不是屈折語,所以一個普通名詞和一個抽象名詞在形式上沒有區別。這樣一來。在漢語里,西方人叫做普通名詞的,也可以表示共相。還有,漢語也沒有冠詞。所以一個「馬」字,既表示一般的馬,又表示個別的馬;既表示某匹馬,又表示這匹馬。但是仔細看來,「馬」字基本上是指一般概念,即共相,而某匹馬、這匹馬則不過是這個一般概念的個別化應用。由此可以說,在漢語里,一個共相就是一個名所「指」的東西。公孫龍把共相叫做「指」,就是這個緣故。
公孫龍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個緣故,就是「指」字與「旨」字相通,「旨」字有相當於「觀念」、「概念」的意思。由於這個緣故,公孫龍講到「指」的時候,它的意義實際上是「觀念」或「概念」。不過從以上他的辯論看來,他所說的「觀念」不是巴克萊、休謨哲學所說的主觀的觀念,而是柏拉圖哲學中所說的客觀的觀念。它是共相。
《莊子》的《天下》還載有「天下之辯者」的辯論二十一事,而沒有確指各系何人。但是很明顯,一些是根據惠施的思想,另一些是根據公孫龍的思想,都可以相應地加以解釋。習慣上說它們都是悖論,只要我們理解了惠施、公孫龍的基本思想,它們也就不成其為悖論了。
惠施學說、公孫龍學說的意義
名家的哲學家通過分析名,分析名與實的關係或區別,發現了中國哲學中稱為「超乎形象」的世界。在中國哲學中,有「在形象之內」與「在形象之外」的區別。在形象之內者,是「實」。譬如大小方圓,長短黑白,都是一種形象。凡可為某種經驗的對象,或某種經驗的可能的對象者,都是有形象的,也可以說是,都是在形象之內的,都存在於實際世界之內。也可以反過來說,凡是有形象的,在形象之內的,存在於實際世界之內的,都是某種經驗的對象,或其可能的對象。
在惠施宣講他的「十事」中第一事和第十事的時候,他是在講超乎形象的世界。他說:「至大無外,謂之大一。」這是照至大本來的樣子來說它是個什麼樣子。「汜愛萬物,天地一體也。」這是說至大是什麼構成的。這句話含有「一切即一,一即一切」的意思。「一切」即「一」,所以「一切」無外。「一切」本身就是至大的「一」,而由於「一切」無外,所以「一切」不能夠是經驗的對象。這是因為,經驗的對象總是站在經驗者的對面。如果說,「一切」能夠是經驗的對象,那就一定也要說,還有個經驗者站在「一切」的對面。換句話說,一定要說「一切」無外而同時有外,這是個明顯的矛盾。
公孫龍也發現了超乎形象的世界,因為他所討論的共相同樣不能夠是經驗的對象。人能夠看見某個白物,而不能夠看見白的共相。一切有名可指的共相都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但是並不是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的一切共相都有名可指。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堅的共性是堅的共性,白的共性是白的共性,這也就是公孫龍所說的「獨而正」。(《公孫龍子·堅白論》)
惠施說「汜愛萬物」,公孫龍也「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公孫龍子·跡府》)。可見這二人顯然認為他們的哲學含有「內聖外王之道」。但是充分運用名家對於超乎形象的世界的發現,這件事情卻留給了道家。道家是名家的反對者,又是名家真正的繼承者。惠施是莊子的真正好朋友,這個事實就是這一點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