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貪
奔騰的河水不會停止流逝,除非河水結冰了;時鐘的指針不會停止轉動,除非電池沒電了;大叔和蘿莉的話題不會停止,除非大叔不再是大叔,蘿莉也不再是蘿莉。???
但至少現在,大叔依舊是大叔,蘿莉也還是蘿莉。
雖然和大叔有關係的蘿莉,也沒幾個啦。
或者說一個都沒有,就一個吉田步美,也還只是介於蘿莉和幼女之間的小姑娘而已。
要說為什麼的話,那就是蘿莉,一般都是可以推倒的那種,但七歲的步美,可不行。
身輕體柔易推倒嘛。
所以大叔並不認為她是蘿莉,只能說正在成為蘿莉。
當然,這麼說並不是大叔有著什麼齷齪的念頭啦。
這不是人盡皆知的么。
如果要大叔說明是蘿莉重要還是工作重要的話,那麼大叔肯定會說吃飯最重要。
只要能夠讓他有飯吃,蘿莉或者工作,那都是可以的。
簡單的說就是蘿莉會有的,工作也會有的。
但在那之前,要先有口飯吃,保證自己能夠活下去。
所以大叔一直考慮如何財。
甚至都想要繼承原毛利小五郎的事業,去賭馬什麼的了。
不過那種事情吧,太不靠譜,所以想想,最終也還是算了。
這也就是大叔不知道小蘭那逆天的運氣的緣故,不然說不定會讓小蘭去買買彩票什麼的。
這也就算了。
讓大叔有點不爽的是,柯南這小子擅自幫忙報名什麼福爾摩斯偵探迷的聚會還是什麼的,而且還很不幸的被抽中了。
軟磨硬泡之下,大叔也沒有什麼辦法,最終還是跟著一起去了。
福爾摩斯嘛,大叔也喜歡,還記得當初讀書的時候,有一個同學買了一套《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那時候大叔就經常借過來閱讀。
可惜沒能看完,只看了前兩卷。
但對於那個大偵探,大叔還是很佩服的。
但佩服歸佩服,還沒有到痴迷的地步,更加不會因為這樣就報名參加相關的活動。
這樣的活動也不必細說,反正有柯南這個傢伙存在,基本不會有什麼好事。
中途遇到了服部平次那個不請自來的,然後生了案件。
最後順利解決了。
有時候大叔都覺得,這樣的日常是不是太無聊了一點。
不過管它呢,反正人類的一生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都是各種日常。
世界沒有那麼多驚心動魄跌宕起伏,與其考慮那麼多,還不如洗洗睡了呢。
……
又一個案件之後,大叔坐在事務所下面的咖啡廳里,雙手放在桌面上,似乎在思索著什麼的樣子。
「別人的日常,是吃飯睡覺、上班逛街,我的日常,除了案件之外,就是日常、日常、日常以及日常,但這還真的冤枉我了。」
大叔這麼說著。
端著咖啡和甜點過來的榎本梓很疑惑的看著他,不明白他突然說這些有什麼打算。
「整天日常日常的,我連『常』是誰都不知道,怎麼日?」
「……」
榎本梓沒有表任何意見,默默離開。
大叔什麼都好,就是有時候說的話吧,讓人都懷疑認識他是不是一種錯誤了。
也幸好,這裡沒有外人。
你說榎本梓和大叔為什麼不算外人?
反正都已經混熟了,雖然還沒有熟透,不過也差不多了。
不過榎本梓離開了,大叔也就懶得繼續下去了。
換了一個舒服的坐姿,喝了一口熱騰騰的咖啡,很舒服的哈了口氣,又拿起報紙看了起來。
xxx生了命案……某市民走夜路被搶劫……某姑娘失蹤八十一天後被找到,原來是被監禁……
「來來去去都是這些事情啊!」
大叔搖著頭,感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然後繼續看新聞。
某鬼父……
略過。
話說霓虹這東西是不是真的很多?類似的新聞都已經看過好幾個了。
倒不如說是霓虹這裡被曝光的特別多吧,鬼父這東西,世界上到處都有。
不管是穿越前還是穿越后,大叔都看過不少的相關的新聞。
反正他是無法了解那些鬼父的想法的,明明是女兒,他們也還真的下得去手呢。
某小島現七年前遇難的龍神號船隻,據說七年前滿載相當於十億霓虹幣的黃金出海遇難,后不知所蹤,但現在船上並沒有現那一批黃金……
「龍神號?黃金?貌似有點耳熟啊。」
大叔扣扣耳朵。
他雖然對這個世界的事情不太了解,但並不是完全不了解。
而且機緣巧合之下,也看過一些的。
既然能讓他有點印象,那說不定就是和這個世界有關的事情呢。
但印象不是特別深刻,或許這也是可有可無的事情。
倒不如說是因為黃金所以才會有印象的吧。
十億霓虹幣,這可不是小數目,按照一比一百的比例來兌換,那也是上千萬的美金了。
有這個就可以當一個千萬富翁了啊!
這一刻的大叔,怦然心動。
就好像看到了榎本梓穿著讓人羞羞的睡衣在床上等著他一樣的心跳不已。
雖然榎本梓不會做那樣的事情啦。
而且,要是讓榎本梓知道他這個想法,不知道會不會友盡。
十億霓虹幣,省著點用也能夠瀟洒過一生了啊。
而且還可以勾搭小蘿莉、小蘿莉、小蘿莉、青春美少女什麼的。
或者說不僅可以勾搭,就算去買幾個回來都沒有問題了。
就算是現在這個年代,賣兒賣女的也不在少數,特別是那些偏遠落後的地區。
窮苦人家養不活兒女,賣了好過餓死。
當然,一般被賣的都是女兒,畢竟要為自己家留個后什麼的。
而且,女孩兒比較好賣。
拐賣的大叔自然是很不爽,但如果有著各種苦衷,大叔也只能搖頭感慨,雖然不支持,但別人也是沒辦法才會出此下策的。
養得活的話,誰願意把自己的兒女賣給別人呢?
如果是好人家,那還好說。
如果是壞人,那就等於是送羊入虎口了。
好吧,暫且不想這些。
龍神號,黃金什麼的……
大叔皺著眉頭,開始搜刮腦海中為數不多的記憶。
既然有印象,那應該是看過的。
說不定能找到什麼機會,把那批黃金據為己有呢。
所以說,貪慾是一種很害人的東西。
那批黃金都還不確定在哪兒呢,大叔就想著要據為己有了。
不過這也很正常,說到底,大叔也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
普通人,又有誰不想著一夜暴富的?
如果真的有人敢說,那他不是在撒謊,就是不明白錢的重要性。
有一句老話說得好,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
沒有錢,連吃飯生存都成問題,更不要說什麼理想之類的了。
肚子都填不飽,指不定什麼時候就餓死了呢,誰特么還會跟你談理想。
大叔不是聖人,也不是衣食無憂的人,也不否認自己的貪心。
所以有機會的話,大叔並不介意把那批黃金據為己有。
反正那是屬於別人的私人財產,而那個人已經死了,後繼無人。
所以接下來,誰找到就是誰的,警察之類的也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