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其他小說>名偵探柯南之大叔> 第六十二章:無意造就的證據

第六十二章:無意造就的證據

  人類,就是一種喜歡互相欺騙、互相傷害的神奇生物。


  大叔,更是神奇中的神奇。


  神奇中的神奇是什麼?是神……


  才怪了。


  沒錯,奇葩,是奇葩的生物才對。


  當然,奇葩只是相對於人類這樣的群體來說的。


  站在人類的角度來看,大叔就是一種神奇的生物了。


  大叔確實是很神奇的,因為他又一次的比柯南還快的看穿了真相。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為了自己的小命著想,大叔只能比柯南更快。


  不然每天來一根麻醉針,絕對會半身不遂甚至腦癱瘓的。


  如果可以的話,大叔也是想要混吃等死的啊。


  想想,每天輕輕鬆鬆,不需要耗費腦細胞的去調查去思考,然後就能夠破案,名利雙收,那樣多好。


  但不行。


  如果不比柯南快的話,就會被他使用麻醉手錶發射麻醉針來把他麻醉了。


  麻醉藥用多了,對於人體來說,那也是有很大的危害的。


  雖然大叔的身體素質是不錯的樣子。


  但就算是一頭牛,就算是一頭大象,也扛不住那麼多的麻醉。


  而大叔,僅僅只是一個人而已,一個普通人。


  所以別看大叔那麼拚命的調查案件,其實那並不是想出風頭。


  他和柯南可不同,破案不是因為興趣,也不是因為想要出風頭,而是為了生活,為了自己的小命著想。


  果然當初就不應該收留柯南這個小子呢。


  大叔無奈的搖頭嘆氣。


  然後開始了推理秀。


  這一次的案件,實際上兇手從一開始就很明顯。


  就是松尾貴史那個傢伙。


  利用節目期間播放短片的短短几分鐘的時間,將諏訪道彥殺死,從而製造了不在場證明。


  這也算是相當高明的手法。


  但大叔表示,機智的他還是看穿了一切。


  好吧,言歸正傳。


  這個手法,主要就是一個時間問題。


  短片播放的時間,是四分鐘,而錄製現場,是在九樓,命案現場是在四樓。


  因為需要防備記者、粉絲之類的混進來而造成的各種事故什麼的,所以電視台的這棟大樓,通道是比較複雜的。


  九樓到七樓,樓梯可以一直下去。


  但到了七樓,就需要跑過走廊,到另一邊才能下樓梯。


  所以繞來繞去的,從錄製現場到命案現場,就算是跑的都需要幾分鐘的時間,一來一回需要的時間更多,還要加上殺人的時間。


  而且,攝像頭中也沒有出現和松尾貴史長得像的人什麼的,所以基本可以確定,命案發生的時候,他並沒有來過命案現場。


  換句話說,他似乎就是清白無辜的了。


  但真的是這樣么?

  當然不是。


  殺人,又不是一定要親自到現場才可以。


  比如那些狙擊手,只要有一把狙擊槍,有一個好的狙擊地點,那麼就可以在幾百米甚至上千米外擊殺一個人。


  松尾貴史不是狙擊手,但經過各方面的調查詢問,得知他練過槍法,而且似乎還挺不錯的樣子。


  而大叔找到的警察,也在樓下,命案現場的窗戶下面,發現一個彈孔痕迹。


  窗戶上面,對應的七樓那裡,也有一個窗戶,是一個倉庫的窗戶。


  而死者死在窗戶旁邊,血跡沾染了窗戶玻璃,但很詭異的在窗戶框架那裡斷掉,並沒有濺到框架上。


  所以,松尾貴史的作案手法就是:通過電話,讓死者到了窗戶那裡,並且把腦袋伸出去,而他則是在七樓倉庫窗戶那裡,使用手槍把死者擊殺,隨手也把手槍扔了下來,無力倒下的屍體,順便也把窗戶給關上了。


  這就可以解釋一切了。


  在七樓的話,四分鐘的時間還是能夠跑一個來回的,理論上,時間足夠。


  結合實際上發現的各種痕迹各種證據,所以這實際上,也是行得通的殺人計劃。


  「不得不說,毛利先生你所說的這個推理,確實是很有可能實現的。」


  松尾貴史也對大叔表示佩服。


  但話題一轉,就轉到了關鍵的地方。


  「但你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這是我做的。」


  是的,推理歸推理,不管多麼說得通的推理,這都不是法官需要的。


  法官需要的,是確切的證據。


  大叔點燃香煙,抽了一口。


  緩緩吐出煙霧,似乎在嘆氣,又似乎什麼都沒有。


  「證據當然有。」


  「你請說。」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松尾先生你之前說過,你不知道諏訪先生的電話號碼,這個沒錯吧?」


  「對。」


  松尾貴史點點頭,表示他確實這樣說過。


  但他不明白大叔為什麼要說這個。


  而大叔,卻是不緊不慢的,再次抽了一口煙。


  這下子,就連目暮警部都替他著急了。


  「毛利老弟,你知道什麼,就快點說啊。」


  「警部,不用著急。」


  大叔擺擺手,又看向松尾貴史,繼續說道。


  「我所說的這個手法,關鍵在於電話,死者最後的一個電話,就是兇手打過來的,兇手利用電話,讓死者把腦袋伸出去,這也很簡單,只要說一些什麼『我要跳樓』之類的話,就可以了,然後,利用手槍把伸出腦袋的死者殺死,最後掛掉電話,所以關鍵,就是這個電話了。」


  「你到底想說什麼?」


  松尾貴史皺著眉,卻莫名的,有種不好的預感。


  目暮警部沒有插嘴,而是看著大叔。


  他現在明白了,這個大叔,確實和以前不一樣了。


  也許大叔不適合當一個警察,警察的辦案方式也不適合大叔,大叔估計更加適合當一個偵探吧。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既然你說你不知道諏訪先生的號碼,那麼……」


  大叔這麼說著,直接走到松尾貴史的面前。


  拉開他的衣服,把他的行動電話拿了出來。


  松尾貴史倒是想要阻止,但周圍都是警察,他阻止就等於心裡有鬼,等於不打自招,所以還是眼睜睜的看著大叔拿過去了。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的話,那麼這個,你應該如何解釋?」


  大叔一邊說著,一邊按下了重播鍵。


  然後,死者的行動電話就響了起來。


  很顯然,這是松尾貴史的行動電話打過去的。


  對此,松尾貴史瞳孔一縮。


  但很快就開始解釋。


  「可能是誰用我的行動電話打過的吧,錄節目之前,我是把行動電話放在一邊的,誰都可能會用。」


  「那你就錯了。」


  大叔搖搖頭。


  「節目之中,我還用你的行動電話打過一個電話,而你把手機收回去之後,是放在口袋裡的,所以,如果在那之後,你都沒有打過電話的話,那麼你告訴我,是誰打的電話?你該不會說不記得了吧?」


  行動電話就在他的口袋裡,如果沒有他的允許,誰還能用來打電話?

  這樣的問題,松尾貴史自然是回答不出來的。


  這種事情說不記得了,那自然是假的,畢竟要打電話,就得問他借,怎麼可能會不記得。


  而沒有別人用過,那就是他自己用的了。


  前面還說不知道電話號碼,結果就用行動電話和死者通過電話。


  這時候不要說警察了,就算只是一般的圍觀群眾,都知道有問題。


  松尾貴史臉色一陣變換,最終,還是搖頭放棄了。


  對於他來說,邀請大叔來這裡參與節目,就是他最大的敗筆。


  「不愧是名偵探啊!」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