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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誅心玉簪(九)

  吳永修走後,寧如寄捧著酒罈子咕嘟咕嘟又喝了幾口,這才丟到一旁,朝門口看去。


  天光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屋檐下點了一盞昏黃的燈籠,照得門前那一小片光亮搖曳不定。


  她和衛甄被安排在大殿之後的普通客房裡,此刻四下寂靜,前面僧人們念經的聲音清清楚楚地傳來,低低密密的,又好似在天邊。


  那是僧人們在給周元皓做法事。


  仵作檢查完之後,僧人們把周元皓的屍首抬到了前殿,說起來周元皓也算可憐,一個家人都沒有,到了最後,替他打理喪事的,倒是一群不相干的僧侶們。


  寧如寄無心去聽那經文,只關心為什麼衛甄去了這麼久,還沒有回來。


  仁清寺的小廚房內,兩個小沙彌站在灶台邊,滿臉尷尬地看著慶王衛甄前後忙活,卻一點也插不上手。不是他們不想插手,而是衛甄不讓。


  因為他做的是一道葷菜,燉雞腿。


  衛甄說在佛寺里做葷菜本來就不合規矩,要讓他們動手幫忙,更是不合適,於是這兩個小沙彌就只能在旁邊站著了。因為主持早就吩咐了他們跟著伺候,他們自然不敢走。慶王爺沒帶下人來,萬一有什麼需要怎麼辦,要知道他可是連鹽放在哪裡都不知道啊。


  不對,王爺不是有個小書童么?怎麼那個書童不做菜,反而叫王爺自己動手?——左邊的小沙彌默默地想。


  其實我們幫忙也沒什麼,我早就偷偷溜出去吃過肉了,當然了,這事主持肯定不知道。肉可真好吃……哎呀,王爺的手藝真是比酒樓的大廚還好,光聞味兒就這麼香——右邊的小沙彌悄悄咽了一下口水。


  衛甄忙裡偷閒,瞟了他們一眼,心中暗道,如果他們知道這鍋雞腿是做給寧如寄吃的,不知道會作何感想。


  咕嘟咕嘟,鍋里的濃湯冒著泡,散發著誘人的香味,衛甄想象著寧如寄一邊啃雞腿一邊思考案情的樣子,嘴角忍不住便浮起了笑意。


  盛好了雞腿,裝進食盒裡,拒絕了小沙彌要幫忙送過去的請求,衛甄帶著剛出鍋的美味回到了廂房。還未走到門口,遠遠地便看到寧如寄倚在那裡,正朝這邊張望。一眼瞧見衛甄,卻忽然轉身,迅速進房間里去了。


  「如寄,快,雞腿燉好了。」


  衛甄進門把東西放下,寧如寄已經拿著筷子坐在那裡等著了,不等他把湯碗端出來,她就先把筷子伸進去夾了一塊,一口就咬了下去。


  吃掉一大塊,這才想起抬頭看看衛甄,咕噥道:「做的太慢了,下次快點……」


  「知道了,看你吃的。」見她滿嘴油光,衛甄忍不住拿帕子過去替她擦嘴,卻被寧如寄躲了開去。


  「吃完一塊擦吧,來,你也坐下跟我一起吃,給,這還有老吳頭兒送來的燒酒。」寧如寄替他到了酒,又啃下一塊雞腿去,見衛甄拿起了筷子,又忙補了一句,「不過你只能吃兩塊啊,剩下的都是我的,酒你也只能喝兩盅。」


  衛甄一愣,隨即暗道自己真是十分悲慘,幸好之前已吃了寺里的素齋,否則今晚豈不是要餓肚子?

  「好,都聽你的,兩塊就兩塊。」衛甄苦笑著答應。


  寧如寄這才滿意了,仰頭喝下一大口燒酒。見她這麼大快朵頤的樣子,衛甄不禁微笑著問:「雞腿好吃嗎?」


  「還行吧。你的手藝也就這樣了。」


  「咳,那你還點名要吃我做的。」


  「那是因為方圓十里之內,也就屬你的手藝最湊合了。」


  這話也不知道是誇他還是損他,衛甄自顧自地笑了一下,伸出筷子夾了一塊肉過來。想到寧如寄發話命他只能吃兩塊,這雞肉好像忽然一下子就珍貴了似的,他想了想,得省著吃,於是便只咬了一小口,就又放了下來。


  啜了一口燒酒,火辣辣的味道直衝而下,衛甄微微皺眉,同時幾不可聞地嘆了口氣。


  寧如寄立刻放下手裡的肉,看向他:「好好的,嘆什麼氣?」


  「不知此刻長公主在和南平在說些什麼。」


  「還能說什麼,左右不過安慰安慰她罷了。郡主那個樣子,但凡說重了一個字,說不定立刻就倒下了。」


  聽她語氣微嘲,衛甄不由道:「不是每個女孩子都像你一樣舞刀弄劍的。」


  「怎麼,你有意見?有本事出了事別喊我去救你。」


  一句話堵了衛甄的嘴,衛甄頓時氣悶,又去喝了一口酒。


  寧如寄知道他,因為從小長在京郊,而不是一直生活在皇城大內里,他與長公主和南平郡主的關係都十分淡漠,此刻若說擔心,最多也就是擔心臨潼郡王罷了。臨潼郡王愛護妹妹,若為了此事煩惱不已,那麼衛甄就要少一個有趣的玩伴了——這就是他嘆氣的原因。


  「放心,事情沒有你們想的那麼糟。」


  衛甄眼睛一亮,立刻湊過來:「你是說,南平不是兇手?」


  寧如寄搖搖頭:「我只能斷定,郡主不是主凶。」


  即便真是主凶,憑藉南平的身份,最後恐怕也不會怎麼樣,何況不是主凶,那就真的跟沒事一樣了。


  「不是主凶?那她……」


  「意思就是說,她有可能是無辜的,也有可能,是幫凶。」


  衛甄想了一下,試探著道:「我聽說現場有一個六寸半的腳印,南平的鞋子正相符?」


  寧如寄皺皺鼻子,哼了一聲:「那個腳印根本不是郡主的,而是兇手故意留下來迷惑我們的。」


  「為什麼這麼說?」


  「倘若真是兇手不小心踩到了血跡,那麼現場周圍,為什麼一片血腳印也找不到?」


  「吳永修不是說,可能是兇手脫了鞋走的?」


  「但這一整天,仁清寺周圍並沒有什麼不穿鞋子的人,何況,兇手不會這麼蠢,不穿鞋走,那不就等於把自己暴露於人前了么?忘了告訴你,這個案子和戲子高勝的那個案子已經併案了。」


  「就是我們來看杏花的那天遇到的案子?」


  寧如寄點點頭:「殺第一個人時,他有可能是臨時起意,但殺第二個人,他一定是有備而來,看周元皓的屋子就知道了。」


  現場的一切都能說明,死者周元皓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殺的,作案后又幾乎沒有留下什麼痕迹,可見兇手既狠又穩,說沒有預謀,那是不可能的。


  「因此,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兇手早就準備好了另一雙鞋,作案之後換下來,再把那雙帶血的鞋,和兇器一起,拋進水缸里。」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問得好。他為什麼要這麼做?現場那麼乾淨,他有備而來,怎麼會偏偏就留下半個腳印呢?」


  衛甄想了一下,恍然道:「哦,我知道了,兇手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讓我們查這半個腳印!」


  寧如寄莞爾:「你總算聰明了一回。」


  「那麼,他故意留下這半個腳印讓我們看到,為的是什麼?」


  寧如寄道:「為的是什麼,有兩種可能。第一,為的是轉移我們的視線,讓我們以為這個案子和戲子高勝的案子有關聯,從而誤導我們查案的方向——因為高勝的案子里,現場也發現了一枚六寸半的腳印。但這一點卻有兩個問題。兇手是如何知道我們在高勝的院子里發現了那枚腳印的?要麼他當時就在現場,在外面圍著的人群里,要麼……他就是我們中的一個人。」


  這話說的衛甄忍不住一凜。捕快之中出了兇徒那還得了?還是猜兇手就躲在人群里吧。


  「還有就是兇器和屍首傷口的問題,如果傷口和兇器對不上,這兩個案子就不能併案,他故意誤導我們就沒有意義了。不過剛才仵作來查看了,說高勝身上的傷口也是這把匕首造成的,這說明什麼?」


  衛甄愣了:「說明什麼?」


  「說明這兩個案子就是同一個人所為。如果他不是高勝案的兇手,又怎麼會用同樣的兇器來殺周元皓?」


  「沒有可能是巧合么?天下的匕首那麼多……」


  寧如寄搖頭:「不可能是巧合。老吳頭兒後來仔細查過高勝的屋子,在一個抽屜里發現了另外兩把匕首。詢問那些戲子才知道,原來高勝有一個愛好,就是收集刀器,這三把匕首,都是他花高價買來的,出自同一個非常有名的工匠之手。而兇手拿來殺人的這把,鋒刃比普通的匕首都要稍微長一些,這一點兇手可能根本不知道。」


  「竟有這樣的事?」


  「我也是剛剛知道的。可笑他跟高勝廝混了那麼久,卻連這些都不知曉,最終在兇器上暴露了自己。」


  寧如寄說完了這些,臉上鄙夷的神情十分明顯,衛甄看著她,心裡忽然有些觸動,不由自主道:「你是說那個姓劉的么?大約是逢場作戲罷,沒有真心,自然就不在意。」


  「這話你倒是說對了。」


  衛甄瞧瞧她,輕輕搖頭:「不說這個了,你接著說。」


  「嗯。」寧如寄收斂了神情,繼續道,「所以,根據我剛才的分析,兇手並不是為了把我們的視線轉移到高勝的案子上去,反而他還弄巧成拙,讓我偶然發現了他的破綻,從而把這兩個案子並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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