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亂始
虞信硬是在花姐層層嚴防的情況下,從婉兒姑娘的閨房跳了出來。一路疾奔而過,他並不知道卓千雅到底在哪裡居住,連續敲了好幾家的卓家商鋪,終於讓人給找到卓千雅居住的福伯住處。上氣不接下氣的對著福伯道:「告訴卓家小姐,她小郎君被人抓了!」
福伯聽到這話,也不敢多做什麼打算,忙請虞信到客廳歇息,一盞茶還未上來,卓千雅就領著一臉惺忪的悠悠來到客廳。焦急的問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張瀟怎麼被抓了?」
虞信只得把在玉溪宮發生的事大致給給卓千雅講了一通,悠悠聽到婉兒姑娘,睡意一下就被驅散了,嘴裡小聲嘟嚷道:「肯定又是他招惹人家惹的禍事!」
現在當然不是討論張瀟做了什麼錯事,卓千雅聽到公子康被殺了,在客廳中不停地走動,嘴裡道:「都說了讓你的性子好好磨練一番,還是這麼容易衝動,你殺的可是公子康,讓我如何解救?」
來回踱步幾次,卓千雅猛然靈光一現,激動道:「聽說趙國上大夫召禺因為趙王之令在齊國辦事,我父親與召禺大人私交不錯,待天亮后我去找找他,希望由他出面,讓我們在見一面張瀟。」
虞信聽到卓千雅話后,輕抿一口茶道:「張瀟殺害的是齊國公子康,此事被落實的話,張瀟恐脫身難在。」
聽到虞信的話,卓千雅看了眼外面無邊黑色的夜,自言自語:「我一直記得張瀟曾給我說過一句話:人生的驚喜往往在於事情的不確定性,做事要做最壞的打算,在最壞的情況下時往往應該往好的方向想……」這句話說出,卓千雅在心裡默默說道:我相信你就是那個驚喜!
一夜間都在等待,卓千雅派了好幾波僕人去打探張瀟的消息,都是寥寥無音,消息如石沉大海般!卓千雅輕梳倪裝,就孤身前往召禺的府上!
當晨曦的光芒照射在大地之上,世間人們在享受著光芒的沐浴。
王冠上的笤珠時不時的遮擋著齊王的視野,王后時不時的對齊王的著裝進行收拾!五國伐齊,齊湣王被殺。齊王田法章改名換姓在莒城太史敫家做傭人。太史敫的女兒認為他狀貌奇偉,絕非平常之人,便與他私通。莒城百姓與齊國逃亡大臣想擁立田法章為君。田法章害怕他們誅殺自己,很久才敢承認自己就是齊湣王的兒子。於是莒人立他為君,是為齊襄王。
因此齊王即位后,感念王后的戰亂不離不棄之情,因此每次齊王上朝都要帶著自己的王后!
公子康被殺的事早就被沸沸揚揚的傳言傳的不知真相是什麼了?對眼相視下王后,王後會心的一笑。齊襄王輕輕拍了下王后的手,對著眾臣:「宮將軍何在?」
巍巍眾臣之中,一身鎧甲配副,宮戎跪拜道:「臣在!」
齊王環顧左視道:「聽聞昨夜公子康被趙國太子殺害了,宮將軍調查的如何了?」
宮戎抬頭看著齊王道:「臣已將殺害公子康的兇手關押起來,但至於兇手的身份,臣尚未查到!」
齊王聽后哈哈大笑,宮戎的性格直接,往往不計後果的講出自己想說的話,絲毫沒有顧忌!
上卿王冉聽到宮戎的話后,從群臣中站出來跪拜道:「王上,臣等聽說,趙國太子自被刺殺后,一直下落不明,如果此次傷害公子康的確實是他,望王上早做打算!」
齊王聽后,輕輕擺手,讓王冉退下,王冉的話語他也不是沒有想法:如果殺害公子康的人不經任何查證就殺害了,齊國的威嚴是保存住了,但如果兇手真的是趙國太子的話,那齊趙兩國絕對要成不死不休的敵人,這是他所不願意看到的……公子康即使是王族,但就平時所表現的,齊王是不願意為了一個公子康得罪趙國!
張瀟被衛賈帶到召禺的住處,三人在召禺的書房中靜坐。張瀟看了看兩人,嬉笑道:「那個,我感覺你們兩人有可能認錯人了,我怎麼可能……」這句話還沒說出口,衛賈就嚴肅的對召禺說道:「趙括將軍是離我們最近的,我們現在要馬上把殿下送到趙括將軍哪裡,以免在發生意外!」
召禺同意的點了點頭,兩人對張瀟說的話沒有接話,倒是讓張瀟鬱悶了一番!
路上就對張瀟殺害公子康的版本演繹了多種,情殺,爭風吃醋,英雄救美?真可謂是: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召禺府上的管家一夜就沒怎麼睡,清晨好不容易睡著又被人吵醒,出來火大道:「大夫大人今天不見客!」卓千雅莫名的被管家發火,深知為人處事之道的卓千雅立馬給管家手裡塞上了一塊金子,輕聲道:「請你轉告下大夫大人,就說趙國的卓家前來拜訪,望行個方便!」
誰會跟錢過不去?管家笑呵呵的收下道:「話給你轉達,但見不見你就看大夫大人了?」聽到這句話,卓千雅一拜:有勞了!召禺還想給衛賈說什麼,管家急匆匆的進來,召禺斥罵道:「反了天了,天塌了還是地陷了?」
管家從沒見過召禺發這麼大的火,吞吞吐吐道:「外面一個自稱是卓家的來見大夫大人!」
「請她進來!」
「今天不見客!」召禺和張瀟同時說道,張瀟直視著召禺,召禺不敢對視。只得對管家道:「先請她到客廳,我稍後就到!」
管家剛退下,召禺就說:「太子殿下在牢里被替身這事越少人知道,就越安全。」
「難道就眼看著她們白白為我擔心,我就在這裡無動於衷嗎?」張瀟直視的問道!
召禺自然知道在川下楓林太子殿下被刺殺后是卓千雅救的,就這份恩情他們臣子也是該還的,但事情分輕重緩急!如果此刻告訴卓千雅的話,那麼對後面他們保護張瀟的離開會造成莫大的困難,顯然這是他們所不願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