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滴血凶案殃無辜
第二天雨辰主動跟羅曼媽媽張阿姨聯係,得知羅曼已經作為殺人嫌疑犯被帶走,而且被害人家屬已經上訴法院,強烈要求處死凶手,所以營救羅曼,時間非常緊急。
根據張阿姨電話中對雨辰的講述,羅曼被卷進的凶殺案清晰地呈現在眼前。
那是一個漆黑的夜晚,羅曼因為公司加班,很晚才從公司回到位於郊區的別墅家中,可是,當她推開院門,卻發現客廳的門敞開著,自己的丈夫正躺在血泊之中,身上被殘忍地紮了幾十刀,脖頸處約4/5離斷,頭顱與軀幹之間隻剩下表皮和軟組織相連。
客廳裏到處是斑駁的血跡。
羅曼嚇得驚慌失措,她尖叫著跑出自家院門,大聲呼救:“殺人了,殺人了!”
聞訊而來的保安幫她報了警。
她哆嗦著手,哭泣著隨後又給丈夫的家人打了電話,丈夫的弟弟最先趕到了現場。
當他看到哥哥的死狀,就惱羞成怒地和羅曼發生了撕扯,最後在鄰居及保安的勸阻下,才放開羅曼。
很快市局刑偵隊的警察和法醫也趕到了現場。
他們吃驚地發現,除了樓下客廳的一具身中三十多刀的死屍外,樓上臥室的床上還倒臥著一具年齡較大的男人屍體,身中四十多刀,麵色已呈黑青色,經過辨認,正是別墅的主人,羅曼父親。
警方經過勘察,發現現場已經被嚴重破壞,殺人凶手在殘忍地殺死羅曼丈夫和父親後,曾戴著手套用拖把將作案遺留下的血跡和腳印給塗抹去了。
警察在現場沒有找到殺人凶器,隻發現了一件帶血的血衣和一隻沾有血跡的羅曼的白色運動鞋。
而這件血衣正是羅曼平日所穿的衣服,案發當天,羅曼穿的則是一套職業女裝,那件風衣掛在客廳衣架上。
由於羅曼是發現凶案的第一人,警方根據案發現場所遺留下的證物,當晚將她帶回警局詳加審訊。
經過連夜審訊,羅曼並不認罪。
法醫通過屍體解剖,發現死者死亡時間是在晚上九點左右。
羅曼父親死亡時間要早於樓下羅曼丈夫張軍的死亡時間,而羅曼自訴回家時間是在10點左右。
經過警方調查,羅曼八點半左右已經離開了公司,在八點半和十點半之間,她和自己的情人在郊區約會,由於地方偏僻,並沒有監控可以作證。
凶案發生後,羅曼丈夫家人悲憤至極,懷疑羅曼和其情夫是殺人凶手。
他們強烈要求警方嚴懲凶手,給警方提供了夫妻離婚協議書等相關線索。
羅曼和張軍在案發前幾天,因為夫妻感情破裂,已經爭吵過多次,夫妻二人還因為財產劃分的事而動過手,小區鄰居及雙方父母都曾目睹過。
據受害人家屬講,案發前一周,羅曼丈夫通過手機定位,還將羅曼和其情人圍堵在市區一家酒店的客房裏,現場抓了奸。
當時張軍弟弟也在場,兄弟二人將羅曼的情夫李華給狂揍了一頓。
李華赤身裸體被打得滿頭鮮血,當時曾氣急敗壞地恐嚇兄弟二人,會讓他們血債血償。
想不到短短一周,羅曼丈夫就被人殘忍殺死。
所以案發後,羅曼丈夫的弟弟最先懷疑的就是嫂嫂和其情人,他將捉奸的情節都全盤反映給了警方辦事人員。
羅曼丈夫家境曾經顯赫,父親是退休了政府官員,在位時也曾八麵玲瓏,風光無限,但是退休後,卻逐步淡出人們的視線。
雖然說羅曼丈夫家家境步入頹勢,但是畢竟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論家業論地位還說的過去。
倒是羅曼家,自從她父親投資失敗後,追債的人一天天上門緊逼,隻差逼的羅曼父親跳樓自盡了,還好生意失敗,多少還留了一套別墅能夠生活。
命案發生時,羅曼媽媽剛好和姐妹們在外旅遊,幸免遇難。
但是家中頂梁柱不幸被人殺死,寶貝女兒又被親家指認為凶手,逼著警方殺之而後快,所以羅曼媽媽晚境十分淒楚可憐,她一個落魄的婦道人家,已經撐不起家裏的台麵,救不了自己的女兒。
羅曼媽媽憑著自己對女兒的理解,堅決不相信女兒會殺人。
羅曼爺爺奶奶年歲已高,早已不理公司事務,況且自兄弟們分了家後,就各管各家。
如今遇到這麽大的人命案子,再加上羅曼有錯在先,親戚們都躲避不及,唯恐丟了自家的名聲和麵子。
所以羅曼媽媽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若蘭和雨辰人比較厚道,平時樂善好施,隻好哭哭啼啼求助於雨辰幫忙了。
電話中,羅曼媽媽一邊哭泣,一邊給雨辰講述著案情,講完了案情,唯恐雨辰不同意幫忙,又說了很多題外話。
“雨辰啊,曼曼的小命就托付給你了,當年她苦苦癡戀了你很多年,你不念親情也要念她對你的癡情,無論如何幫幫她,她是被人冤枉的。
她和你分手後,我和你伯伯逼著她嫁了人,想不到遇人不淑。
她在匆匆匆忙約會幾次後就稀裏糊塗結了婚。
她男人脾氣暴躁,經常喝醉酒動手打她,曼曼一氣之下,就經常不回家去。
這讓她的男人和家人更加惱恨她,處處尋她的短。
加上曼曼結婚時,我和你伯伯將這唯一一套別墅給了曼曼,曼曼又受她男人蠱惑,鬼使神差地背著我和你伯伯將房產登記在了她夫妻名下。
房產過戶後,你伯伯生意破產,曼曼丈夫家就對曼曼態度發生了大的轉變。
本來男方在這場婚姻中看重的是金錢和房子,我們家業衰敗後,他們家就瞧不上曼曼,經常給曼曼臉色看。
我的寶貝女兒從小嬌生慣養,哪裏受過這種氣,所以她總是有理必爭,不肯吃虧。
隻是想不到他丈夫還是個暴力狂,經常為了夫妻矛盾喝醉酒後打罵曼曼。
曼曼不知何時,對他丈夫死了心,她在新公司裏結識了一個對他溫柔體貼的男人李華。
這個李華看起來眉眼還和你帶像。看樣子,羅曼還是沒有完全忘記你啊,雨辰。”
雨辰聽到張阿姨說曼曼找了個情夫,眉眼和自己帶相,心裏很不是滋味。
當年他和若蘭情深意長地結了婚,兩個人婚後如膠似漆,再後來自己母親重病去世,公司又出了人命事故,若蘭也忙著在醫院保胎,所以他和若蘭都沒有再過問過羅曼的事情。
沒想到她的婚姻如此不順,生活過的是一團亂麻。
雖然曼曼過的不好跟自己沒有太多關係,但是雨辰總覺得心裏對她有一絲虧欠。
感情的事,沒有誰對誰錯,當年曼曼愛上了和她一起長大的他,為了他,她像撲火的飛蛾一樣,不管不顧地糾纏著他,最終卻落得自身傷痕累累。
她從沒有得到他,也從沒有遺忘過他,所以她真的是一個很可憐的人。
婚後,為了彌補自己心中的缺憾,她竟然找了一個和自己長的酷似的人做情夫,真是一錯再錯,糊塗至極。
想到這裏,雨辰就詢問伯母。
“曼曼既然喜歡那個叫李華的人,為什麽不趕緊離了婚和她的心上人結婚,為什麽要偷偷摸摸地來往,將自己置身於道德譴責的十字架上?”
“孩子,你以為曼曼不想離婚啊,她跟她丈夫溝通了很多次,對方都不同意,還聲稱自己手裏有她出軌的證據,讓她淨身出戶,將別墅和其它財產都占為己有。
我和你伯伯氣不過,才不同意曼曼離婚。
當時這套房子,作為他們夫妻的婚房,男方家裏沒出一個大洋,因為我們舍不下曼曼,所以就讓男方入贅在我們家。
結婚時,男方家隻是負責將房子給簡單又裝修了下,這下離婚了,卻仗著曼曼的過錯,要將屬於我們兩個老人和孩子賴以度日的房子給占為己有,我們怎麽能同意,怎麽能上這個當呢?
想不到,不同意,反而害了曼曼,曼曼見離婚沒有一點頭緒,自己反而會吃大虧,就暫時沒有和他丈夫撇清關係。
曼曼的婚姻生活痛苦,她就沉醉在自己的婚外情中尋求解脫。
可是年輕人,一旦沾染上婚外情,就難以戒掉。
曼曼新認識的這個男人我見過,長的英俊帥氣,氣質出眾,最主要對曼曼特別溫柔體貼,隻可惜,他也是個有家室的人。
哎,我的女兒命好苦,這輩子遇到了一個喜愛的人,愛的死去活來,眼淚流盡,卻爭不到手。
好不容易成了婚,卻所托非人。
最後總算碰上了一個互相愛慕的,偏偏又是受人嗤笑譴責的婚外戀人。
曼曼現在已經被關進了拘留所,不讓家人見,見不到女兒,我的心裏像被刀紮了一樣難受。
聽警察說,現有證據對曼曼非常不利,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出現,將有可能被判重刑。
可是這新的證據和證人我又能去哪裏找?
我一個孤老婆子,丈夫死了,女兒婚外情涉嫌殺人被抓,走到哪裏,人們都戳我的脊梁骨,我想找人幫忙也找不到人啊!
雨辰啊,你要是可憐阿姨,可憐曼曼,你就想想辦法,找找人,救救我可憐的女兒吧!”
羅曼媽媽在電話裏哀哀哭泣,聲音透著絕望和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