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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北冥有竹2

  顏氏家訓歸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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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內外兩教,本為一體,漸積為異,深淺不同。內典初門,設五種禁,外典仁、義、禮、智、信,皆與之符。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至如畋狩軍旅,燕享刑罰,因民之性,不可卒除,就為之節,使不淫濫爾。歸周、孔而背釋宗,何其迷也!

  釋三曰:「開闢已來,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何由悉責其精潔乎?見有名僧向行,異而不說;若睹凡僧流俗,便生非毀。且學者之不勤,豈教者之為過?俗僧之學經律,何異世人之學《詩》、《禮》?以《詩》、《禮》之教,格朝廷之人,略無全行者;以經律之禁,格出家之輩,而獨責無犯哉?且闕行之臣,猶求祿位;毀禁之侶,何慚供養乎?其於戒行,自當有犯。一披法服,已墮僧數,歲中所計,齋講誦持.比諸白衣,猶不啻山海也。


  ……形體雖死,精神猶存。人生在世,望於後身似不相屬;及其歿后,則與前身似猶老少朝夕耳。世有魂神,示現夢想,或降童妾,或感妻孥,求索飲食,征須福祜,亦為不少矣。今人貧賤疾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功業。以此而論,安可不為之作地乎?夫有子孫,自是天地間一蒼生耳,何預身事,而乃愛護,遺其基址。況於已之神爽,頓欲棄之哉?凡夫蒙蔽,不見未來,故言彼生與今非一體耳……


  世有痴人,不識仁義,不知富貴並由天命。為子娶婦,恨其生資不足,倚作舅始之尊,蛇虺其性,毒口加誣,不識忌諱,罵辱婦之父母,卻成教婦不孝己身,不顧他恨。但憐已之子女,不愛己之兒婦。如此之人,陰紀其過,鬼奪其算。慎不可與為鄰,何況交結乎?避之哉!——

  譯文

  內外兩教佛教與儒家,本來互為一體,經過逐漸的演變,兩者就有了差異,境界的深與淺有所不同。佛教經典的初學門徑,設有五種禁戒;儒家經典中所強調的仁、義、禮、智、信這種德行,都與五禁相符合。仁,就是不殺生的禁或;義,就是不偷盜的禁戒;禮,就是不邪惡的禁戒;智,就是不酗酒的禁或;信,就是不虛妄的禁戒。至於像打獵、作戰、宴飲、刑罰等,這些則是順隨人類的本性,不能急忙廢除,只好就此加以節制,使它們不至於泛濫成災。既然尊崇周公、孔子之道,為什麼要違背佛教的教義呢?這是多麼糊塗啊!

  對於第三種指責,我解釋如下:開天闢地有了人類以來,就是壞人多而好人少,怎麼可以要求每一個僧尼都是清白的好人呢?看見名僧高尚的德行,都放在一旁不說,只要見到了幾庸僧人傷風敗俗,就指責非議謗毀。況且,接受教育的人不勤勉,難道是教育者的過錯?凡庸僧尼學習佛經,又跟士人學習《詩經》、《禮記》有什麼兩樣?用《詩經》、《禮記》中所要求的標準去衡量朝廷中的大官員,大概沒有幾個是符合標準的。用佛經的戒律衡量出家人,怎麼能惟獨要求他們不能違犯戒律呢?品德很差的官員,還依然能獲取高官厚祿,犯了禁律的僧尼,坐享供養又有什麼可慚愧的呢?對於所規定的行為規範,人們自然會偶爾違反。出家人一披上法衣,一年到頭吃齋念佛,與世俗之人的修養相比,其高低的程度遠勝過高山與深海的差距。


  人的形體雖然死去,精神依然存在。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遠望死後的事,似乎生前與死後毫不相干,等到死後,你的靈魂與你前身之間的關係,就像老人與小孩、早晨與晚上一般關係密切。世上有死者的靈魂,會在活人夢中出現,有的託夢給仆童、小妾,有的託夢給妻子、兒女,向他們討求飲食,乞求福祜而得到應驗的事,也是不少了。現在有人看到自己一輩子貧賤痛苦,無不怨恨前世沒有修好功德的。從這一點來說,生前怎麼能不為來世的靈魂開闢一片安樂之地呢?至於人有子孫,他們只不過是天地問一個百姓而已,跟我自身有什麼相干?尚且要盡心加以愛護,將家業留給他們。何況對於自己的靈魂,怎能輕易捨棄不顧呢?凡夫俗子愚昧無知,無法預見來世,所以就說來生和今生不是一體。


  世上有一種痴人,不懂得仁義,也不知道富貴皆由天命。為兒子娶媳婦,恨媳婦的嫁妝太少,仗著自己當公婆的尊貴身份,懷著毒蛇般的心性,對媳婦惡意辱罵,不懂得忌諱,甚至謾罵侮辱媳婦的父母,這反而是教媳婦不孝自己,也不顧她的怨恨。只知道疼愛自己的子女,不知道愛護自己的兒媳。像這種人,陰間地府會把他的罪過記錄下來,鬼神也會減掉他的壽命。千萬不可與這種人為鄰居,更何況與這種人交朋友呢?

  還是躲他遠點吧!

  顏氏家訓書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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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太公《六韜》,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曰:「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為魚麗之陳。」俗本多作「阜」旁車乘之「車」。案諸陳隊,並作陳、鄭之「陳」。夫行陳之義,取於陳列耳,此「六書」為假借也。《蒼》、《雅》及近世字書,皆無別字,唯王羲之《小學章》獨「阜」旁作「車」。縱復俗行,不宜追改《六韜》、《論語》、《左傳》也。


  「也」是語已及助句之辭,文籍備有之矣。河北經\傳2,悉略此字。其間字有不可得無者。至如「伯也執殳」,「於旅也語」,「回也屢空」心,「風,風也,教也」,及《詩傳》雲「不戢,我也;不儺,儺也」,「不多,多也」如斯之類,儻削此文,頗成廢闕。《詩》言:「青青子衿」,《傳》曰:「青衿,青領也,學子之服。」按古者斜領下連於衿,故謂領為衿,孫炎、郭璞注《爾雅》,曹大家注《列女傳》,並云:「衿,交領也。」鄴下《詩》本既無「也」字,群儒固謬說云:「青衿、青領,是衣兩處之名,皆以青為飾。」用釋「青青」二字,其失大矣。又有俗學,聞經、傳中時須「也」字,輒以意加之,每不得所,益成可笑。


  《後漢書》:「酷吏樊曄為天水太守,涼州為之歌曰:『寧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而江南書本「穴」皆誤作「六」,學士因循,迷而不寐。夫虎豹穴居,事之較者,所以班超云:「不探虎穴,安得虎子?」寧當論其六七耶?

  客有難主人曰:「今之經典,子皆謂非,《說文》所言,子皆雲是,然則許慎勝孔子乎?」主人拊掌大笑,應之曰:「今之經典,皆孔子手跡耶?」客曰:「今之《說文》,皆許慎手跡乎?」答曰:「許慎檢以六文,貫以部分,使不得誤,誤則覺之。孔子存其義而不論其文也。先儒尚得改文從意,何況書寫流傳鄧?必如《左傳》止戈為武,反正為乏,蟲為蠱,亥有二首六身之類,後人自不得輒改也,安敢以《說文》校其是非哉?且餘亦不專以《說文》為是也,其有援引經傳,與今乖者,未之敢從。又相如《封禪書》曰:『導一莖六穗於扈,犧雙解共抵之獸,此導訓擇,光武詔云:『非徒有豫養導擇之勞,是也。而《說文》云:『道是禾名。』引《封禪書》為證;無妨自當有禾名道,非相如所用也。『禾一莖六穗於扈,』豈成文乎?縱使相如天才鄙拙,強為此語,則下句當雲『麟雙角共抵之獸,』不得雲犧也。吾嘗笑許純儒,不達文章之體,如此之流,不足憑信,大抵服其為書,隱括有條例,剖析窮根源,鄭玄注書,往往引以為證;若不信其說,則冥冥不知一點一畫,有何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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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譯文

  姜太公的《六韜》里,說到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衛靈公》里說;「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桓公五年》里有「為魚麗之陳」的話。一般的流傳俗本大多數是將以上幾個「陳」字,寫作「β」偏旁加上「車乘」的「車」即「陣」字。據考查,表示各種軍隊陳列隊伍的「陳」,都寫作「陳、鄭」的「陳」字。所以叫行陳,是取義於陳列,將「陳」寫作「陣」,這在六書中屬於假借法。《倉頡篇》、《爾雅》和近代的字書,「陳」都沒有寫成別的字。


  「也」字是用在語句末尾做語氣詞或在句中做助詞,文章典籍常用這個字。北方的經書傳本中大都省略「也」字,而其中有的「也」字是不能省略的,比如像「伯也執殳」,「於旅也語」,「回也屢空」,「風,風也,教也,」以及《毛詩傳》說:「不戢,戢也;不儺,儺也。」「不多,多也。」諸如此類的句子,倘若省略了「也」字,就成了廢文缺文了。《詩·鄭風·子衿》有「青青子衿」之句,《毛詩傳》解釋說:「青衿,青領也,學子之服。」據考證:在古代,斜的領子下面連著衣襟,所以將領子稱作「衿」。孫炎、郭璞註解《爾雅》、曹大家班昭註解《列女傳》,都說:「衿,交領也。」鄴下的《詩經》傳本,就沒有「也」字,許多儒生因而錯誤地認為「青衿,育領,是指衣服的兩個部分的名稱,都用『青』字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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