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章

  老子:「道德經」: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老子:「道德經」: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


  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恆也。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


  行不言之教﹔萬物作而弗始,

  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老子:「道德經」: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


  虛其心,

  實其腹,

  弱其志,

  強其骨。


  常使民無知無欲。


  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


  老子:「道德經」:第四章


  道沖,而用之或不盈。


  淵兮,似萬物之宗﹔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老子:「道德經」: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天地之間,其猶橐龠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老子:「道德經」:第六章


  穀神不死,是謂玄牝。


  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


  老子:「道德經」:第七章


  天長地久。


  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

  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無私邪。


  故能成其私。


  老子:「道德經」:第八章


  上善若水。


  水善利萬物而不爭,

  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

  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


  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


  老子:「道德經」: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老子:「道德經」:第十章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


  專氣致柔,能如嬰兒乎。


  滌除玄鑒,能無疵乎。


  愛國治民,能無為乎。


  天門開闔,能為雌乎。


  明白四達,能無知乎。


  老子:「道德經」:第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老子:「道德經」: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

  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老子:「道德經」:第十三章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


  何謂寵辱若驚。


  寵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何謂貴大患若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


  及吾無身,吾有何患。


  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

  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


  老子:「道德經」:第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


  聽之不聞,名曰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老子:「道德經」:第十五章

  古之善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


  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

  豫兮若冬涉川﹔


  猶兮若畏四鄰﹔


  儼兮其若容﹔

  渙兮若冰之將釋﹔

  敦兮其若朴﹔

  曠兮其若谷﹔

  混兮其若濁﹔

  澹兮其若海﹔

  飂兮若無止。


  孰能濁以靜之徐清。


  孰能安以動之徐生。


  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


  老子:「道德經」:第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

  公乃全,全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老子:「道德經」: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

  其次,親而譽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老子:「道德經」:第十八章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

  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老子:「道德經」:第十九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絕仁棄義,民復孝慈﹔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思寡慾,絕學無憂。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章

  唯之與阿,相去幾何。


  善之與惡,相去若何。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荒兮,其未央哉。


  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


  我獨泊兮,其未兆﹔


  沌沌兮,如嬰兒之未孩﹔


  儽儽兮,若無所歸。


  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


  俗人昭昭,我獨昏昏。


  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且鄙。


  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惟道是從。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閱眾甫。


  吾何以知眾甫之狀哉。以此。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二章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

  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不自見,故明﹔


  不自是,故彰﹔


  不自伐,故有功﹔

  不自矜,故長。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


  誠全而歸之。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孰為此者。


  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

  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

  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

  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

  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形。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六章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


  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七章


  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

  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


  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

  常善救物,故無棄物。


  是謂襲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

  不善人者,善人之資。


  不貴其師,不愛其資,

  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


  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


  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為天下谷,常德乃足。


  復歸於朴,朴散則為器。


  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九章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執也。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


  無執,故無失。


  夫物或行或隨﹔或噓或吹﹔

  或強或羸﹔或挫或隳。


  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


  其事好遠。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


  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不以取強。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


  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一章


  夫兵者,不祥之器,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


  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