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別說了。」阿華搖手打斷了對方,「我知道你們每個人都能講出好幾個令人痛心的故事。」


  明明鬱悶地咬著嘴唇:「別的女孩都是編出來的,可我的故事是真的。」


  阿華無所謂地搖搖頭:「真的假的對我來說都沒有意義,因為根本不在乎這些。」說話間他的目光忽然直愣愣停在了明明的胸前。


  明明一窘:「你幹什麼?」垂下頭來看時才知道是自己想歪了。她仍然穿著阿華的襯衫,現在胸口處多了一塊大大的油漬。


  「不好意思……」女孩歉意地抓著頭髮,「家裡沒找到圍裙……」


  阿華無奈地苦笑著:「這件襯衫一千多塊,現在被你拿來當工作服。」


  「我的衣服都在酒店宿舍里呢。」明明嘟著嘴為自己辯解道。


  阿華盯著明明看了一會,他的眼睛慢慢地眯了起來,腦子裡不知在想些什麼。


  「怎麼了?」明明被看得渾身不自在,而對方的目光里似乎閃動著一些寒光,更是讓女孩心中發毛。


  「沒什麼。」阿華的思緒收了回來,淡淡說道,「一會我帶你上街,給你買兩身衣服。」


  明明露出欣喜的表情:「真的?」


  阿華點點頭,又道:「不過你得幫我做幾件事情。」


  明明滿口答應:「沒問題。」


  阿華挑起眉毛:「你不問問是什麼事情?」


  「那有什麼好問的。」明明撇嘴一笑,「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阿華半開玩笑般說道:「如果我讓你殺人放火呢?」


  明明只是略微一愣,馬上又說:「那我也去。」


  這下輪到阿華愣住了:「為什麼?」


  「所有的人都說,華哥最是恩怨分明的人物。所以如果能幫到華哥,不管什麼事情,我都願意去做。」明明微笑著說道,「我想成為你的朋友,因為華哥從來不會虧待朋友。」


  阿華便也露出了笑容--那是很少在他臉上出現的真誠而又善意的笑容。


  與此同時,在這座城市的另外一個角落裡,某個年輕的男子也剛剛醒來,他睡眼惺忪,神色慵懶,似乎尚未完全擺脫宿醉的酣意。


  於阿華的高檔公寓樓相比,男子居住的地方要寒磣了很多。這是衚衕里的一間低矮平房,潮濕而且簡陋,空氣中則瀰漫著一種消散不去的霉味。


  不過男子對這種窘迫的處境卻不以為意。他並不是一個貪圖眼前享受的人,他要憑藉自己的血汗去打拚出一片屬於個人的天地。


  他對自己很有信心,而且他覺得在眼前已經展開了一條充滿誘惑力的輝煌大道。


  三年前他和一幫同鄉來到這座城市的時候,沒人認識他,更沒人看得起他。他甚至沒有一個能讓人記得住的名字,只因在同鄉之間年齡排行第五,所以後來大家便簡稱他為「老五」。


  他當時為這樣的狀況感到深深的羞恥,他發誓要闖出自己的名號。三年過後他做到了,當很多人再次提到「老五」這兩個字的時候,敬畏已經取代了曾經的蔑然態度。


  大家都知道:老五是個狠角色。他不怕死,他敢和任何人拚命。


  於是有人開始來找老五辦事,從最初壯場面,打群架之類的小活,到後來幫人討債、看場子,老五的名頭越闖越大。終於在一周之前,一個真正的大人物找到了他。


  高德森,高老闆——道上的兄弟對這個名字早已如雷貫耳。這個大人物專門擺下一桌酒席宴請老五和他的兄弟們。席上高老闆不僅端出了好酒好菜,更重要的是,他還擺明了一個機會。


  這是一個令老五思來熱血沸騰的機會。如果把握住這個機會,他的人生或許將拉開嶄新的篇章。


  「你知道嗎?在十多年前我也沒有名字,大家都叫我『高老二』。可現在他們改口叫我高老闆。老五兄弟,你如果跟著我,不用五年,這省城就是我們的天下。到時候你就不是老五了,所有的人看見你都得叫一聲,『五哥』。」酒至半酣的時候,高德森拍著老五的肩膀說道。


  老五便把自己面前滿杯白酒一飲而盡,然後他只說了一個字:「好!」


  在很多時候,越簡介的言辭正體現出越堅定的決心。老五已經完全沉醉於高德森為他呈現出的美好前景,同時他相信自己也決不會令對方失望。


  當然他也很清楚,出現在他面前的將會是一個怎樣可怕的對手。


  自老五到省城以來,他還從來沒聽說過有誰敢和華哥作對。不過越是以前沒人敢做的事情,真做起來豈不越是暢快?

  而且這個世界上又有誰是絕對碰不得的?就算是阿華的老闆鄧驊,最終不也斃命在如日中天之時?


  舊的勢力倒下去,也就意味著有新的勢力要站出來。如果錯過了這個機會,老五自己都無法原諒自己。


  況且阿華再厲害,他也只有一條命而已。從這一點上來說,老五覺得自己更具優勢。因為他至今仍住在低矮的貧民區里,孑然一人。所以他沒有任何牽挂。


  老五不拍死,他隨時都可以把自己的這條命拼出去。他相信阿華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所以他便在這場爭鬥中捏住了一張令對方無法招架的底牌。


  當老五走進夢鄉樓的時候,他已經揣好那張底牌,做出了最壞的打算。所以他一點也不畏懼。即使當大名鼎鼎的阿華真的出現在他面前,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喝著自己的啤酒,而對阿華送過來的白酒視而不見。


  老五知道:在江湖上闖蕩有些原則是不能觸碰的。他已經喝了高德森的酒,如果他再喝下阿華的酒,那兩種美酒就會衝撞成致命的毒藥。這毒藥即使不會燃盡他的軀體,也會腐蝕掉他在道上的名聲。而一旦失去了名聲,他便只能再次回歸為遭人蔑視的角色。


  所以老五便用冷冷的目光迎視著阿華,明確地傳達出無法動搖的敵意。


  阿華自罰了一杯酒,然後悄然退下。


  這件事被在場所有的弟兄看在眼裡,並且在短短半天的時間內便傳遍了省城。人們議論紛紛:一個叫做「老五」的年輕人拒絕了華哥的敬酒,難道省城江湖真的到了改朝換代的時刻?

  晚上老五離開夢鄉樓的時候,早已有些靈通的朋友在等著他。他們簇擁著老五,一定要請他痛快地喝一頓。後者也沒有推辭,他覺得這自己現在配得上這樣的待遇。


  老五喝得大醉,他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回到這間小屋的。也許是被那幫朋友送回來的?這裡的環境確實有些丟人,不過有什麼關係呢?屬於自己的輝煌時代已經在拉開序幕了。


  上午醒來之後,老五沒有立即起床。他懶懶地躺著,透過窗戶欣賞著戶外燦爛的陽光。同時他開始盤算該去哪裡先填一填肚子,因為一會又得對著一盤土豆絲耗上一整天呢。


  正思忖間,屋外忽然傳來了敲門的聲音。


  「誰啊?」老五悶聲悶氣地問了句,同時警惕地皺起了眉頭。他這個地方一般是不會有客人到訪的。


  「送外賣的。」敲門的人在屋外答道,「有個朋友給您訂好了早餐,讓我們送過來。」


  老五鬆開眉頭,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暗想:肯定是做完請客的朋友吧?他們的心思倒是挺周到呢。於是他應了句:「稍等啊。」然後起身簡單地套了條褲子,赤膊著往門口走去。


  剛剛開春不就,余寒尤存。但老五習慣光著膀子。他喜歡展示自己強健的肌肉以及胳膊上紋著的那株蒼勁的青松。


  屋門打開之後,老五看見門口站著一個服務生打扮的小夥子。那小夥子看到老五,立刻把一個紙制的快餐袋遞送過來。


  老五伸手接過,同時漫不經心地問了句:「是什麼?」


  「是您最愛吃的。」小夥子笑嘻嘻地,言辭間還帶著些許神秘。


  老五看輪廓原以為是漢堡之類的東西,可接到手裡感覺硬硬的又不太像。他也懶得猜了,直接把袋子里的東西倒了出來。卻見那東西圓圓的如拳頭般大小,卻是一隻灰不溜秋的土豆,表皮上還沾著泥巴,就像剛從地里挖出來的一樣。


  老五的臉色頓時沉了下來。「誰讓你送的?」他瞪著眼睛問道。


  「你不是最愛吃土豆嗎?現在給你送到家裡來,你怎麼還不高興了?」伴隨著這句戲褻的話語,又有一個年輕人從屋門外的牆角里閃了出來,這人皮膚白白的,看起來很文靜,只是一雙眼睛黑溜溜,又顯得鬼靈得很。


  老五一打眼就覺得這人面熟,略一回想認出對方正是夢鄉樓的酒店經理馬亮。他的心先是一緊,隨即便又沉住氣,皮笑肉不笑地說道:「我是喜歡吃土豆,不過得到夢鄉樓找個座,就著啤酒慢慢吃。」


  「媽的,廢什麼話!」馬亮突然間變了臉色,暴喝一聲道,「小冰,喂丫的!」


  小冰正是那個服務生打扮的小夥子,他得到馬亮的命令后,立刻便揮拳掄向老五的面門,而此刻他的笑容尚且還掛在臉上未曾散去。


  老五已經有所提防,他略一側身,伸出左臂格了一下,同時抬腳去踢小冰的下盤。小冰不但不躲,反而又向上搶了一步,硬拼著吃了老五一腳,趁勢和對方糾纏在一起,成了近身角力的局勢。老五雖然體格上更健壯一些,但是在狹小的門廊下一時也占不到太大的便宜。


  而這正是小冰追求的效果,因為在他旁邊還有一個馬亮呢。見小冰和老五糾纏不清,馬亮毫不含糊,上去對著老五的肋部就是一拳。老五一聲悶哼,被這一拳打得幾乎窒息。他的身體不受控制地蜷縮起來,手上的力道也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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