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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願意做我的研究生嗎?

  「好!第一題我算你通過,現在開始聽第二題,照樣是非常簡單的一道題!」老教授繼續說道。


  「你聽好了!請陳述一下折衝尊俎這個成語的背景!」


  「折衝尊俎?這個是成語嗎?我怎麼從來都沒有聽過?」教室裡面竊竊私語。


  「折衝尊俎,成語,作謂語、定語,原指諸侯國會盟的宴席上制勝對方。后泛指進行外交談判。出處西漢·劉向《戰國策·齊策五》:「此臣之所謂比之堂上,禽將戶內,拔城於尊俎之間,折衝席上者也。」」我臉不紅心不跳地將我在自己腦中百度出來的東西念了出來。


  教授點了點頭說道:「不錯!這一題你過關了!聽第三題!」


  「啊?還有啊!」我哀嘆一聲。


  「你以為我的關那麼好過嗎?仔細聽好了!你告訴我,北宋程朱理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老教授問道。


  「程朱理學?歷史課本上好像學過,是什麼來著?」同學們又開始討論。


  「程朱理學是北宋理學家程顥、程頤和南宋理學家朱熹思想的合稱。二程他們把「理」或「天理」視作哲學的最高範疇,認為理無所不在,不生不滅,不僅是世界的本源,也是社會生活的最高準則。在窮理方法上,程顥「主靜」,強調「正心誠意」;程頤「主敬」,強調「格物致知」。在人性論上,二程主張「存天理,滅人慾」,並深入闡釋這一觀點使之更加系統化。朱熹繼承和發展了二程思想,認為,太極是宇宙的根本和本體,太極本身包含了理與氣,理在先,氣在後。太極之理是一切理的綜合,它至善至美,超越時空,是「萬善」的道德標準。在人性論上,朱熹認為人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前者源於太極之理,是絕對的善;後者則有清濁之分,善惡之別。人們應該通過「居敬」、「窮理」來變化氣質。朱熹還把理推及人類社會歷史,認為「三綱五常」都是理的「流行」,人們應當「去人慾,存天理」,自覺遵守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規範。基本觀點:1、認為理或天理是自然萬物和人類社會的根本法則;2、認為萬事萬物各有一理,此為分殊。物、人各自之理都源於天理,此為理一;3、存天理、滅人慾,天理構成人的本質,在人間體現為倫理道德「三綱五常」。「人慾」是超出維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違背禮儀規範的行為,與天理相對立。將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要求視為人慾,是封建綱常與宗教的禁欲主義結合起來……」我再次照著腦海裡面的百度念了一遍。


  老教授微微點了點頭:「你的記憶力不錯,你所說的都是網上公認的內容,能夠知道這些東西,你在我的期末考試中足夠考到五十分了!這樣吧,我看我考你我們的古文知識難不倒你,你們是法語系的學生,想必對法國的文學應該有所了解,我問你,你有比較喜歡的法國作品嗎?」


  我點了點頭,對老教授說道:「教授,我比較喜歡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


  「哦?」這下教授來了興趣了,「沒想到你們這些年輕人裡面還有人喜歡這種法學著作?」


  我憨厚的笑了笑,心裡卻想到:「教授,不是我喜歡孟德斯鳩,而是我剛才查閱了你的信息,得知您年輕的時候在法國留學,最喜歡的就是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這本書,我只不過是投其所好而已!希望您看在偉大的孟德斯鳩的面子上,就放過我這一回吧!」


  「既然你看過《論法的精神》,那你能隨便給我說一說,這本書裡面都講了些什麼嗎?」老教授笑著問道。


  我嘿嘿一笑,心道:「裝逼的時刻到了!」


  我清了清嗓子,然後表現出一副虔誠的樣子,開始念道:「1、在所有這些規律之先存在著的,就是自然法。所以稱為自然法,是因為它們是單純淵源於我們生命的本質。如果要很好地認識自然法,就應該考察社會建立以前的人類。自然法就是人類在這樣一種狀態之下所接受的規律。


  2、和平應當是自然法的第一條。


  3、人類感覺到軟弱,又感覺到需要。所以自然法的另一條就是促使他去尋找食物。


  4、相互之間經常存在著自然的愛慕,應當是自然法的第三條。


  5、希望過社會生活,這就是自然法的第四條。


  6、作為這個大行星上的居民,人類在不同人民之間的關係上是有法律的,這就是國際法。社會是應該加以維持的;作為社會的生活者,人類在治者與被治者的關係上是有法律的,這就是政治法。此外,人類在一切公民間的關係上也有法律,這就是民法。」


  在我開口的瞬間,教室裡面所有的同學都驚呆了。


  不是因為我他們覺得我可以把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的原文給背出來,而是因為我所說的話他們一句都聽不懂。


  原因無他,這一段話,我是用原汁原味的法語年出來的,這段話的含義本來就很晦澀,裡面的單詞也很生僻,再加上我的語速極快,以同學們這種法語小白的水平,能聽的懂我講的什麼才怪呢!


  雖然同學們聽不懂,但這絲毫不影響我裝逼。


  其實我也不想這麼出風頭,但是為了以後上課時候的自由,為了給老教授一個交代,我也只好這麼做了。


  整個教室裡面,只有老教授一個人聽懂了我說的什麼。


  他看著滔滔不絕地念著《論法的精神》的我,彷彿看見了年輕時候的自己,那個時候,自己也是這樣在自己的法學教授面前用蹩腳的法文講述《論法的精神》吧!那是一段多麼無畏的時光啊!只不過與自己不同的是,這個學生,他的身上沒有當初自己面對教授的那種小心慎微,他的身上洋溢著自信,而且他的法語口語,也遠遠超過了當年的自己,這個學生,很不簡單啊!

  「卡洛桑同學,你願意做我的研究生嗎?我可以給你一個名額!」


  老教授話語一出,整個教室都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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