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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草民冤枉!(今日加更,歡迎贊助冠名!)

  「草民冤枉,請大人明察!」


  一個只穿了件單薄黑褐色衣衫的少年人被反綁了按在地上,臉上不但有些被拳腳相加而留下的青紫,還有幾處抓痕,嘴角里也流出血來,卻依舊咬著牙強擠出幾個字來喊冤。


  「冤枉啊,我弟弟怎麼會殺人?冤枉啊大老爺……」


  少年身邊還跪著一個年輕的女子,一身麻布的素色衣衫,腰間圍了個圍裙,頭上長髮捲起來拿一個竹筷一紮,倒是乾淨利索。


  堂上的知州大人是個六十餘歲的白鬍子老頭,聽了姐弟二人大聲喊冤,氣得吹鬍子瞪眼,頭上翅帽兒呼扇呼扇上下跳個不停。


  「啪!」


  老州官右手哆哆嗦嗦著用力把驚堂木摔在面前的几案上,「大膽刁民,換做別人喊冤或許本州還會琢磨琢磨,你柯小川喊冤,你當本官是你個小廝好晃點的?!」


  老州官一口濟南腔,晃點便是和點誑,忽悠差不多一個意思。


  「柯小川?」


  楊懷仁聽了這個名字心中一驚,這不是前幾日在梁山泊大野坡打劫自己那個倔強的小子嘛,怎麼才幾天沒見,就成了殺人的嫌疑犯了?


  楊懷仁現在更好奇了,極力的想擠到前排視線好的位置看個究竟,可面前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山、東大漢,有幾位大嫂也是身強力壯,憑他那個身材,還真不夠看。


  跟著他來的陳天霸倒是憑藉著身材的天然優勢看的清楚,想讓天霸弟弟幫忙給他擠出一條路來衝到前排,楊懷仁又覺得不好意思,哥們從來不是那種仗勢欺人的人。


  好在他平時習慣了出門去隨園的路上,都打賞那些義務給他家看門防盜的叫花子們,所以身上一直都隨身帶些銅錢,那拿錢買條路出來,還是可以的。


  仗勢欺人和花錢買路,這是大大的不同的,或許這就是好人和壞人的區別之所在。


  笑呵呵地分完了一大把銅錢,楊懷仁終於換到了前排圍觀的好位置,天霸弟弟也一直盡職盡責的貼在他身後,而再後邊,就是一條空出來的道路了,因為站天霸弟弟身後,是一點視野也沒有的。


  一個六旬年紀的老婦人被好幾個年輕婦人攙扶著跪倒在地,哭天嗆地地嚎叫著,「民婦命苦啊,就這麼一個兒子,嗚嗚……還被這天殺的給攮死了,民婦可怎麼活啊,嗚嗚……求青天大老爺給民婦做主,殺了這個狗才給虎兒償命!」


  柯小川的姐姐哭泣著辯解道:「民婦的弟弟只不過是上門討賬,只不過是四百二十五文的賬目,怎麼會為了這點錢就殺人呢?」


  「怎麼不會?」


  老婦人身邊的一位年輕婦人紅著眼對柯小川的姐姐怒目而視,「民婦正去我家官人房裡喚官人起床,可打開門一看,這天殺的就站在官人屋裡,官人渾身是血躺在地上,當時已經沒氣了。


  小女子嚇得渾身酥軟,這才大聲叫喊起來,是家裡的仆子們把這該遭雷劈的廝捆了揪送到州衙門來的。


  都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小女子親眼看見的,還能有假?求青天大老爺為我家官人伸冤啊。」


  州官老爺早從衙役哪裡知道了這事情經過,這是柯小川殺了人沒來得及逃遁,被闖進來的目擊證人抓了個現行。


  那麼事情就很明顯了,事發現場又沒有第三個人,那麼除了死者,剩下的柯小川便是殺人兇手無疑。


  「啪!」


  州官又狠狠的敲了一下驚堂木,指著被按在地上一臉不服氣的柯小川罵道:「人證物證具在,你還有何狡辯?」


  「草民不服,州尊大人糊塗啊,這案子事實不清,事理不明,草民大大的冤枉!


  草民今早去雷老虎府上要賬,開門進去時他已經躺在血泊之中一命嗚呼了,和草民何干?」


  老州官被他大罵糊塗,頓時感覺胸悶氣短,氣不打一處來,鬍子都氣歪了,跳起來胡亂抓了「明」字桶里的兩支竹籤子朝柯小川頭上扔了下來。


  「刁民,事到如此竟然還要嘴硬,來人啊,給本官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楊懷仁一看這架勢,不用等到秋後問斬,柯小川當場就得沒命。


  宋朝的大堂几案上,一般擺了四個木質的簽筒,每個簽筒的容量恰是一升,衙門的老爺審案的時候,這簽筒也可以作為量具使用。


  四個簽筒上各寫了一個字,分別是「執、法、嚴、明」。


  後世的電視劇里的,那種衙門大堂几案上擺了一個寫著「令」字的簽筒,筒子里裝了做成令箭形狀,而且上面同樣寫著個「令」字的令牌,其實是軍隊里中軍大帳里才會出現的東西。


  而把這樣的東西放在尋常州縣的衙門裡,那是對道具極其不嚴謹的表現。


  實際上四個簽筒里盛放的,是像筷子一般粗細,足有一尺長的竹籤。


  「執」字筒里的竹籤是「無色簽」,俗稱「捕捉簽」,一般是在衙門長官下令捉拿某某疑犯,或限時破獲某某案件,用於給衙役和捕快下令時投擲用的。


  「法」字筒里的竹籤露出來的一頭被浸染了白漆,所以叫做「白頭簽」,一簽代表一板,衙門長官扔幾支白頭簽,便代表對執行刑罰的衙役下令,要對人犯打幾下板子。


  不過白頭簽代表一種比較輕的刑罰,無論是十板二十板甚至是八十大板,執行刑罰的時候,對行刑衙役的要求是打完板子之後,被打者要「皮肉白凈如舊」,打完了甚至可以自己走回家去。


  而「嚴」字筒里是一頭染了黑漆的竹籤,叫做「黑頭簽」,一簽代表五板,不過比起白頭簽來,黑頭簽是一種中等程度的刑罰。


  投擲黑頭簽對行刑的衙役的要求是,被打者受刑之後要皮開肉綻,但是不能傷筋動骨,表示對他的懲戒,但是不會要人性命。


  最後「明」字筒里裝的是染了紅漆的竹籤,叫做「紅頭簽」,一簽代表十板,比起前兩種下令打板子的簽子來,這可就是最重的刑罰了,意思相當於長官下令「往死里打」。


  所以楊懷仁心中大叫不好,柯小川還是太年輕,一個「糊塗」二字惹惱了州官老爺,看來他這是要下狠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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