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第440章 師生情
林旭坦誠了跟王美華的露水情緣,並且說明自己跟她並沒有後續的往來。他們那次旅行回來之後,根本就沒有聯繫,因為他們連電話號碼都沒有交換,而且在林旭內心,也不想跟她有任何的瓜葛。
他事業有成,家庭和諧,雖然妻子身體不好性生活不和諧,但是畢竟是結髮夫妻還有個兒子。他可不想因為肉體上面暫時的歡愉而毀了這一切,他還是非常理智的。
林旭非常慶幸王美華沒有後續的舉動,這件事也漸漸被他淡忘。可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個世界沒有秘密!他和王美華的關係,竟然以這樣一種方式被大家知曉,而且王美華竟然還懷孕了。
按照時間來算,不僅警方懷疑這個孩子是他的,就連他自己都這樣懷疑。
警方提取了他的口腔分泌物,進行了DAN的檢測和比對。結果在眾人的意料之中,林旭果然是王美華肚子里孩子的親身父親。
可是,他並沒有給出明確的不在場證據。案發當天是周日,他跟家裡人說學校有學生上自習,他要去加班。學校確實有初三學生在上課,在學校的簽到機上確實也查到了他的指紋。不過學校周六周日上課,不像平時那樣嚴格,尤其是像他這樣領導層的,一般都是露一面看看就沒什麼事了。
沒有人能證明,十點到十二點之間,他還留在學校里!警方把他扣留下來,他暫時是本案唯一的嫌疑人。
另外,王城那邊也有了進展。他查到了王美華前夫的蹤跡,此人叫朱利,現居住在北海市北覃鎮的大溝村。
朱利在婚內出軌,跟王美華離婚之後就跟姘頭結婚了。前幾年日子過得非常好,可今年做生意讓人坑了,一下子從人生得意變成了落魄窮酸。朋友一鬨而散,親戚避而不見,他算是看到了世態炎涼人情冷暖。
「我怎麼會殺美華?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是她不計前嫌的幫助了我。」朱利從電視上看見王美華慘死,還痛哭了一場,「說心裡話,我這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美華。她十七八九開始跟著我,家裡人反對就跟著我私奔.後來,我們結婚了,她跟著我沒黑沒白的干,連懷孕都不知道流產了。
經濟條件稍微好一些,我就開始走瞎道,被外面的女人迷惑住。那些年我也是腦子糊塗了,就是看她不順眼,一天日子都過不下去。後來,小蔡懷孕逼著我結婚。為了儘快離婚,我把房子給了美華。
可這一過上日子,我就知道自己做錯了。誰都不會像美華一樣,跟著我吃苦半點怨言都沒有。但是我們回不去了,我有了孩子,要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我知道美華的房子佔了,小蔡攛掇我去要錢,可是我沒去。我有什麼臉面去要錢?況且那些年我的生意做得挺好,不差那幾個錢,做人不能太不要臉。」
朱利在說這些話的時候,讓人稍微有些敬重,他有爺們該有的樣子!
「可後來,我輕信朋友的承諾,把所有的財產都賠了進去,還欠了銀行錢連房子都被收了回去。小蔡帶著孩子回娘家,說要跟我離婚,親戚朋友都躲著我,生怕我會借錢。
我實在是沒辦法,厚著臉皮去找美華,想要找點賺錢的門路。她知道我的近況挺關心,借給我一萬塊錢,讓我先租個房子住下來。她還說會先幫忙找個工作,讓我先能維持最起碼的生活,創業的事情慢慢來。只要拿出當年吃苦的勁頭,沒有過不去的難關!
我知道她懷孕了,而且想自己養大孩子.我曾經想過,等自己東山再起,就跟她復婚。她要是不願意,我願意守著她們娘倆過日子,照顧她們,贖我當年的罪過!我萬萬沒有想到,她竟然死了,還死得這樣慘。警官,你們一定要找到殺人兇手,替美華報仇!」說到最後,朱利激動起來,挺大的男人眼淚掉了下來。
以柔一直在審訊室外面看著,一邊吃橘子一邊感慨,「失去過才知道珍惜,可惜,愛情從來沒有第二次機會!」
自從懷孕,她秒變吃貨,包包里隨時都能變出好吃的東西來。每天早上到辦公室,從裡面拿出四五個密封盒,裡面裝著乾果、切好的水果、蜜餞零食,辦公室里的其他人都跟著一起吃。她們都說自從科長懷孕,她們感受到了領導的關心和愛。
為了肚子里孩子的健康,她每天都要適量的運動。刑警隊成了她常來的地方,畢竟都是熟人,而且還有新鮮事聽。
「商姐,這樣胎教好嗎?」孟哲帶進來個小姑娘,伸手搶了幾瓣橘子吃。
「早點知道人間百態,免得以後他們會上當受騙。」以柔又從包包里掏出幾個草莓,「搶孕婦東西吃,難怪你找不到女朋友.」
孟哲和曲溪上次變相的相親,當時互加了微信,之後除了偶爾點贊,似乎沒什麼發展。
以柔曾經私下問過孟哲,他對曲溪是有幾分心思,可兩個人的時間就是碰不到一起。約出來吃一頓飯,不是她加班就是他有事。前幾天曲溪又去國外出差,到現在還沒回來。
「嫂子,一會兒有事要問你。我先忙正事。」說著,孟哲看了一眼跟在身後的小姑娘,讓她先等一等。
小姑娘年紀不大,也就十五六的樣子,不過妝容畫得挺成熟。長長的直發,白色無袖的棉T恤,下面是牛仔短褲,手腕上戴著個細細的金鏈子。
她瞟了以柔一眼,然後面無表情的低頭鼓搗手機.調整好角度,對著自己自拍了一張,還特意把刑警隊的標誌拍了進去,然後啪啪啪的開始打字,應該是在給照片寫註釋。
進刑警隊可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這還用發文發照片,不知道現在的孩子都是怎麼了?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直播,屁大點的事情都要發個微博,好事壞事都不掖著瞞著。
「進來吧。」孟哲招呼小丫頭進了第一審訊室。
小姑娘在門口又拍了一張,還特意嘟嘟嘴。她似乎是在景區,一路逛逛一路拍拍。
進了審訊室,她大大咧咧的坐下,絲毫沒有半點害怕的樣子。
「警察大叔,我是來給林旭做證人的。」她對陸離稱呼大叔,可對年紀更大的林旭卻直呼其名。
現在的孩子還真是難以捉摸,以柔不由得摸摸自己的肚皮。想到以後自己的孩子或許會是這個樣子,或者更甚,內心不由得小小的恐慌了一下。
陸離看看她,「小姑娘,你今年多大?」
「十五,怎麼了?我可是有獨立的人格,有獨立的思維!」她翻白一下眼睛,「警察大叔,我是第七中學初二五班的學生,席歡兒。我可是從來不說謊,你們要相信我說得話。」
陸離對於她的出現頗有些興趣,示意她可以接著說下去。
「我能為林旭作證,那個倒霉孕婦死得時候,我正在林旭辦公室。」她對於王美華的死相當的冷漠,那種語氣聽著讓人覺得有些不舒服。
小姑娘的三觀還沒有成熟,她傲慢、輕浮、張狂都可以被原諒,但是這樣冷漠沒有人性卻讓人覺得憂心。一個心中沒有善良慈愛的人,再怎麼優秀成功,終究只是個自私自利冷血無情的高級動物。
「你在林旭的辦公室里從十點一直待到十二點?」陸離質疑著,「林旭根本就不拿任何課,她在他辦公室停留了兩個小時,這似乎不合理?」
「我犯了錯誤,被他叫去罰站。」席歡兒不耐煩的說著。
「被罰站還好心的過來給他作證,好像跟你的個性不符啊。」陸離笑了,現在的小孩子還真是胡鬧,什麼地方都敢進來,「小姑娘,趕緊回去上學吧。」
「喂,大叔,你這是什麼態度?我是來配合你們警方調查的,是幫助你們破案的!」她一拍桌子,嚷起來。
陸離也有些不耐煩,這案子沒有進展,他忙得團團轉,哪裡有功夫來應酬這個小丫頭片子?
孟哲也糊塗,人既然是他弄來的,就讓他再弄出去。
陸離喊孟哲,席歡兒見狀急了。
「林旭真得沒空去殺人,他正跟我在一起!」她急得滿臉通紅,「我們在一起,他哪都沒去!」
陸離已經從審訊室出來,以柔卻皺著眉頭盯著顯示屏,「陸隊,這個席歡兒跟林旭關係不簡單!」
陸離一怔,看見孟哲夾著席歡兒從裡面出來。那個席歡兒還真是彪悍,對著孟哲拳打腳踢,「我都說了當天上午我跟林旭在一起,你們非要逼我!老娘跟他睡了,那天在辦公室就是做那事!」
額,這話一說出來,頓時全體石化!席歡兒從孟哲胳膊下面掙脫出來,一邊整理凌亂的頭髮,一邊挑釁的看著眾人,一副反正事情已經說了出來,老娘不在乎的表情。
以柔的眉頭越發緊皺,雖然從一個女人的直覺出發,她覺得席歡兒跟林旭關係不簡單。但是她萬萬沒想到,她們竟然有肉體上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