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不能無罪釋放

  第20章 不能無罪釋放

    “幹嘛每天這麽凶?說不定以後會好起來呢?”


    明辭笑眯眯的,走上前,揉了下他的俊臉。


    她唇角微勾,“來,給姐姐笑一個。”


    謝禦的額角突了突,一把打掉明辭的手,打得她手背都紅了。


    他還神色不悅,“能不能離我遠點?”


    “那我走了?”


    她還真繞開他走了。


    謝禦沒說話,眼眸略顯陰鬱。放在輪椅扶手上的手,不自覺地收緊。


    看到她並沒有離開別墅,隻是去了樓上房間,他放在扶手上的手緩緩鬆開,狀似不在意地讓助理去拿了工作文件來處理。


    明辭回房間之後,看了下《發光的你》的項目文件。


    除此之外,謝禦的助理還把相關負責人的聯係方式發給了她,說是已經打過招呼,讓她全權來管理。


    看完項目文件,明辭又聯係幾個負責人,詢問了一下項目細節。


    雖然她是首都大學法律係的學生,但大學期間修的雙學位。


    另一個專業學的是管理學。


    哪怕明辭此前沒怎麽接觸過娛樂圈的項目,但是上手會很快。


    這一忙就忙到了晚上,還是管家來叫明辭吃飯,她才反應過來天黑了。


    後麵的幾天時間,明辭也是主要了解《發光的你》的項目進度,還去了禾庭娛樂和那幾個負責人開會。


    《發光的你》開播之時,蘭娟案件也開庭了。


    這個案件上了好幾次熱搜,輿論很厲害。


    所以開庭那天,法院門口的記者比明星發布會還要多。


    “明律師,群眾對這個案件的關注度很高,大家都很同情蘭娟。請問這次開庭你有沒有把握讓蘭娟無罪釋放?”


    明辭剛出現,不少記者朝她湧了過來。


    她隻是淡淡地回答,“請各位相信我國律法的公正性。”


    “聽說警方已經找到了死者的一位賭友,一會兒會出庭作證。但薛律師透露,案件並不是我們猜測的那樣,請問明律師有什麽看法嗎?”


    明辭冷笑一聲,絲毫不顧無數攝像機對著自己。


    “不管這個賭友的說辭是什麽,我們都可以肯定死者對蘭娟的婚內強迫行為是絕對成立,按照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麵對殺人搶劫強、、\奸等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不負刑事責任。”


    “可是薛律師說蘭娟屬於蓄意謀殺,故意激怒醉酒的死者。”


    “醉鬼的情緒本來就不穩定,何來激怒一說?你走夜路的時候,為了安全起見帶了一把彈簧刀,結果遇到一個醉鬼要對你進行不法侵害,你把他捅死了,這叫謀殺嗎?”


    明辭犀利的反駁,讓一眾記者無法接招。


    而觀看直播的群眾,也終於明白薛仲英為死者的狡辯是多麽的牽強。


    【我去,這個薛仲英還是人嗎?】


    【她就是想證明自己沒錯,所以犧牲無辜的人。】


    【真是大無語,這種人也配做律師?】


    【簡直給首都大學丟臉!】


    薛仲英也到了,聽到了明辭的采訪。


    她朝明辭這邊走過來,“學姐,你這個比喻並不恰當。走夜路本來就不安全,可是自己家有什麽不安全的?

    正常人會在走夜路帶防身的東西,可是不會在臥室放菜刀。”


    “你可以代表所有正常人嗎?”


    明辭譏諷地看向她,“別用你狹隘的世界觀去看待所有人,我就見過一個人,戒備心特別強,會在枕頭下麵放匕首。”


    薛仲英神色一僵,隻能說道,“那就等開庭再說吧。”


    兩人避開這些記者,先進了法院。


    開庭之後,警察局的人先陳述了案件詳情。


    雙方律師陳述自己的看法。


    隨後,警察帶來了死者的賭友。


    “我從來沒和蘭娟發生過關係,我問他要債的時候,他說過拿他老婆來抵債,但是我給拒絕了,這種缺德事哪裏能幹啊?”


    不管法官和明辭如何詢問,賭友都不承認這件事。


    表示死者隻是提過這樣的建議,但是還沒來得及實施。


    薛仲英說道,“我認為蘭娟從他人口中得知丈夫的想法,故意將刀具藏在臥室,並且激怒他實施報複。”


    “我沒有!”


    蘭娟連忙反駁,“剛開始我不知道事情真相,隻是覺得不對勁,為了安全起見才把菜刀放在臥室!


    我根本沒想報複他,而是發現真相之後,他還想和我上床,我覺得惡心不同意,他非要強迫我,我才,我才動手的!”


    明辭緩緩開口問道,“既然對方律師認為我的當事人事先就知道死者的打算,蓄意謀殺報複死者,那麽她是從什麽地方得知死者的想法?”


    “隔壁鄰居的口中。”


    薛仲英話語落下,觀眾席有一個大媽走了過來。


    “我有一次偶然聽見,然後就告訴蘭娟,讓她要當心點。”


    法官問道,“你是否見過死者的賭友出現在他們家中?”


    “沒有,沒看到過陌生男人。”


    法官再次確認,“死者從未帶過賭友去家裏?”


    “是的。”


    死者的母親這時候喊道,“我也沒見過,我和他們住在一個屋簷下,晚上從來沒聽到別的動靜,不可能有陌生男人進來!”


    “死者母親的言論,不具備參考性。”


    明辭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目前看來,案件存在多處疑點。根據鄰居提供的口供,有理由懷疑蘭娟存在蓄意謀殺的心理,但缺乏關鍵物證,蓄意謀殺暫時無法成立。


    對於被告律師提交的無罪釋放申請,暫時也無法批準。”


    開庭結束,對於蘭娟的判決,法官還沒給出答複。


    依照結束的話語來看,很難實現無罪釋放。


    “明律師,她沒告訴過我,她在撒謊。”


    蘭娟被警察帶走之前,慌亂無措地看著明辭。


    她不明白鄰居老太太為什麽要撒謊,說她提醒過自己。


    蘭娟事先根本不知道丈夫有這麽禽獸的打算,而且丈夫並不隻是提出想法,早就帶人回來實施過侵犯。


    可是婆婆和鄰居太太都否認,說是沒見過陌生男人回來。


    明辭給了她一個安撫的眼神,“你先留在警局,結果還沒出來。有些法盲可能不知道,作偽證也是違法行為。”


    她說完看向鄰居老太太和死者母親,兩人的臉色都有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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