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就知道,她沒死
第十七章 我就知道,她沒死
這句話,何助理終究還是沒說出來。
在一切未下定論之前,任何的希望,都可能給司總帶來絕望。
更何況,隻是醫療記錄被抹,太平間的屍體可還在呢。
屍體,總做不了假吧……
何助理猶豫著,卻沒注意到身旁司煜澤的眼底一瞬間湧上的光芒。
“我就知道,她沒死!”
他說著,大步向前,推開倉庫的門踏入,留下麵色複雜的何助理。
人們提到司煜澤,總會說他行事雷司風行,謹言慎行,所說所做都像尺子量過一樣,有分有寸。
可這一刻的司煜澤卻丟了考量,他抓住最後的浮萍,固執的篤定桑毓沒死。
所以他瘋狂的在倉庫裏翻找著,企圖找到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他的猜測是對的。
倉庫內裝的是兩塊錢一隻的200w燈泡,光線強的刺眼。
連施舍路邊乞丐都丟一張一百的司煜澤,對待自家夫人,卻小氣到人神共憤。
司煜澤被燈光刺著眼睛時,連帶著心髒也跟著一疼。
他混蛋到連一個像樣的住處都不曾給過她。
就這樣狹小簡陋的倉庫,寒冬臘月,炎炎夏署,她到底是怎樣一點一點捱過去的?
心髒被回憶一刀一刀淩遲著,手上動作一刻不停。
他翻遍了整個倉庫,最後在抽屜的最裏處,找到一枚戒指,和一個筆記本。
司煜澤拿起戒指,記憶快速聚攏,緊的他渾身一顫。
廉價的婚戒,她始終保存的很好。
他將婚戒緊握在手心,視線落到一旁的筆記本上。
墨綠色的書皮磨損的司害,直覺告訴他,這裏麵是桑毓的世界。
筆記本前幾頁,是空白的,第十三頁開始有了字跡。
2000年7月13日,晴。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三歲啦。
原來,我不叫沈小歲,我叫桑毓。
桑毓很好聽,可我還是喜歡沈小歲。
——
2000年7月14日,晴。
今天,我見到了那個溺水的男孩子。
原來他叫司煜澤,我想跟他說話,但阿姨不讓。
——
2003年11月3日,大雪。
我今天和桑映雪打架了,她騙爸爸說我考試抄了她的,可是明明是她抄我的。
我撓花了她的臉,她戳聾了我的耳朵。
我聽不見了。
我再也聽不見司煜澤說話的聲音了。
——
2004年,2005年……2013年6月,日記到此中斷。
司煜澤覺得自己像個偷窺狂,將桑毓的前半生刻入自己的記憶。
他從字裏行間感受她的委屈,他從隻言片語間領會她的情深。
這個世界從來不曾善待過她,她卻報以溫柔。
這樣的人,怎麽能說走就走。
不對……
司煜澤眼睛驟然一亮,他將日記本翻到2003年11月3日那篇,驚喜再也藏不住。
桑毓是被桑映雪戳聾的,就連現在,耳朵裏圈的傷疤還留著,可是那天,他在太平間裏看到的‘桑毓’的耳朵,是完好無損的!
“何助理,馬上去查宋汾的去向,再將夫人抹去的醫療記錄給我找回來!”
司煜澤抓著筆記本,眼底是洶湧的希翼。
他一定要找到桑毓,他一定要親自彌補這十三年來所錯過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