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與貓耳姑娘
和風紀,4113年,4月,4日。
夜色的降臨絲毫沒有給這個城市帶來一丁點的安寧,青石板街道兩旁的店鋪門前都擠滿了人。
店鋪老闆和夥計們忙的不可開交,可即便如此,他們的魔法石擴音喇叭還是依舊響個不停。
“瞧一瞧,看一看啊,矮人族鑄造大師西蒙親手力作的戰斧,狂霸叼炸天有沒有啊,有沒有,今天特價大優惠,只要四十個銀幣!”
“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地下城三層掉落的極品佩劍,看看這花紋,看看這劍鋒,看看這材質,只要佩戴它,無論你走到哪裡,都會是一顆閃耀的明星啊!現在降價大優惠,只要五十個銀幣,五十個銀幣!”
“十足的碳鋼秘銀匕首啊,精靈美女開過光,妖精少女灑過淚,只要你佩戴它,無論你是橫着走,跳着走還是爬着走,所到之處盡能彰顯出濃濃的霸道總裁範兒,只要二十個銀幣,還猶豫什麼,真正的物有所值,真正的跳樓噴血大甩賣啊!”
“真是一羣庸俗的人,太庸俗了!”
我撇着嘴,眼饞的四處張望,酸葡萄心理再次爆發,恨恨的小聲罵道。
忘了介紹,我就是這本書的主人公,安小毅,一個穿越者。
上一世,我是個二十八歲的宅男,喜愛ol和蘿莉,閱盡無數島國愛情動作片,是一個坐擁無數夢想卻活的庸庸碌碌的平凡大叔。
只是滴眼藥水的功夫,自己就穿越了。
再睜開眼,四周滿是鮮血和殘肢,站起身,步行幾裡,再也找不出一個活人,只有遍地倒塌的房屋廢墟和尚未破碎的殘垣斷壁。
回到原處,看着倒在血泊中,死前保留着驚訝表情的熟悉面孔,一股莫名的痛苦和失落在他的心底涌出,那種難過的感覺,好像是孩子眼睜睜看着自己的父母永遠的逝去那般。
然而,這具身體原主人的父母的確永遠的逝去了。
就在剛剛。
是的,這是個幹掉了自己父母兼併毀滅了整個村落的倒黴孩子。
終於適應了這具身體,我坐在石頭上讀取了一遍這孩子的整個記憶,終於理清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
原來這一切並不是這個孩子的意志所爲,始作俑者是他的左手。
那是一隻從出生就自帶着黑色莫名其妙花紋的手臂,每當這個孩子激動的時候,這條手臂都會奪去孩子的理智並在瞬間釋放出極其可怕的毀滅力量。
這類事情已經不止發生過一次,上一次,是在他五歲的時候,被一隻巨大的獅子追趕的無處可逃,極度恐懼之下引發的。
當他再次睜眼的時候,那隻獅子已經變成了一灘肉泥,而方圓幾十米內的所有草木都化作了飛灰。
從那之後,這條手臂就被厚厚的麻布包裹住。
說來也巧,自從手臂的花紋被包裹個嚴實,就再也沒有發生過此類的災難事件。
一切本該過的非常平淡,直到那天。。
孩子和父母爭吵之下,憤怒的扯掉了左臂的麻布,接着,就是之後的場景。
瞭解了前因後果之後,安小毅有些同情這個孩子了。
不過既然接手了這具身體,有了新的開始,我就不打算再像前世一樣繼續荒廢下去。
這身體才十六歲,花一樣的年紀,可以做很多很多前世敢想卻不敢做的‘偉大’事業,雖然有些先天上的缺陷。。
我看了一眼新身體左臂上的花紋,撇了撇嘴,不過還是可以接受的。
捆綁住左臂,站起身,準備離開這片荒蕪,心底驀然泛起一抹若隱若無的聲音,彷彿孩子的低語:“請。。幫我。。找出。。這條手臂。。真正的原因。”
接着,左臂就抽動了一下。
我嚇了一跳,險些蹦了起來。
不過平靜下來後,嘆了口氣,同情心再次涌起,道:“好吧好吧,我答應你了,就當做是接管這具身體的代價吧。”
於是乎,我的第一個人生目標,建立了起來。
想實現這個目標,首先,是要生存下去,看看暗了半邊的天,我心裡嘀咕着,至少得有個住的地方。
這個村落已經化作了一片廢墟,無奈,只好住進了鄰村的小旅店。
我有個習慣,是上一世帶來的,無論住進哪家旅店,都會找面鏡子,照上一照,也算是一種自戀的表現吧。
剛照鏡子的時候,我就被自己嚇了一跳。
雖然少年的臉長得很俊俏,可是滿頭亂蓬蓬的白髮算什麼樣子,非主流還是天生缺少維生素b?
我憤憤然,想找個能理髮染頭的地方,可是剛走出村落,踏入城鎮的一剎那,我的心就釋然了。
白髮算什麼,非主流又算什麼,起碼還是個人,這個世界的離奇古怪多着呢。
這塊大陸叫做和風大陸,是一塊很牛逼的大陸,因爲整個星球就只有這一塊大陸。
大陸上生活着各色各樣的物種,有人類,有獸人,有精靈,有妖精,有矮人,也有地精。
各種族之間相處融洽,互利互榮,甚至血肉共融,這一點並不難看出,時常會出現獸人族的妻子挽着人類丈夫的手臂,領着一個****混血兒滿大街逛蕩的幸福場景。
如果在地球,想必這一家三口都會被關進有關部門,母親和孩子毋庸置疑,各種解剖和分析,至於父親,估計會被送進某精神醫院,當作重點研究對象。
萬幸這裡是和風大陸。
已經在這裡生活了五年的我,同上一世相比,並沒有多大的改變——還是一樣的窮。
兜裡僅有的三枚金幣已經是全部家當了。
背後破損的太刀要修,在拼殺中被撕扯成破爛的衣服要換,還有這從剛纔就已經敲鼓抗議的肚子要填飽。
想到這裡,不禁嘆了口氣,深深地懷疑冒險家這個職業究竟靠譜不靠譜,要不要換個職業試試,例如——
掃了一圈周圍的店鋪,終於我還是無奈的聳了聳肩。
和風大陸上的各種營生五花八門,有打鐵的,製藥的,種菜的,賣肉的,陪睡的。咳咳,反正是各式各樣,紛繁複雜,不照地球的少。
但最多的一種職業還是冒險家。
地球上也有冒險家,不過地球的冒險家要麼是一些閒的蛋疼的專家,要麼是一羣生活乏味尋找刺激花樣作死的有錢人。
和風大陸的冒險家與那些阿貓阿狗不同。
在這裡,冒險家是一種高尚的,驕傲的,有節操,有信仰的職業。
他們所要探索的,是比爬山潛海更危險的,一個叫做地下城的地方。
據說地下城,是創世之神送給人類的禮物,目的就是爲了刺激人類勇往無前的探索精神和對未知事物不斷追尋的求知慾望。
好吧,這解釋太高大上了,用我們都能聽懂的話來說,就是——打怪爆裝備。
很多玩過角色扮演類遊戲的玩家,都曾有過這樣一段經歷——升級,刷怪,爆裝備。
是的,這裡的地下城也是如此。
和你們玩過的遊戲一樣,每一層都有怪物出沒,幾乎每一隻怪物被掛掉之後,都會或多或少爆出點東西。
只不過你們使用的角色在掛掉之後還可以讀檔重來。
在這裡,一旦掛掉了,那就是真的掛掉了。
簡稱,死翹翹。
這的確是一個高風險的職業。
不過即便如此,這裡的人們還是像浪潮一般涌入地下城,目的只有一個,傳說中的,創世之神給與的承諾——
通關地下城的人,我將滿足他的任何願望,並且賜予他一個特殊的獎勵。
任何願望這條我是理解的,至於特殊獎勵究竟是什麼,翻遍了冒險家基地所能提供的所有資料,也沒找到丁點頭緒。
不過,至少左臂的事情有解決的希望了。
我默默地想。
那就是通關地下城。
不過這事兒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很難。
想通關地下城,首先要有足夠的等級,沒有高等級的支撐,一切都是白扯,這道理就像是蚊子叮大象,你費勁兒巴哈的叮了半天,人家連反應都沒有,到頭來一甩鼻子你就掛了。
其次光有了等級還不行,你還得有技能,基礎訓練技能冒險者基地就有賣,不過大多貴的離譜,想要牛逼的技能,有啊,去地下城深層找去,那裡甭說牛逼技能了,就連魔法武器都有掉落,關鍵是你能下的去嗎,就算能下去你也得有命帶回來不是。
再者就算你擁有了牛逼的等級和逆天的技能,沒有超強的武器同樣不頂事兒,這就像絕世刀客參加決鬥沒帶刀一樣,任憑你刀法再牛逼,沒了傢伙,也一樣只有被一棍子捅死的份兒。
想要超強的武器,好說,地下城深層有的是。
你說你還不敢去,也好辦,矮人族大師製作的武器是出了名的好,有些頂尖的甚至能和魔法武器相媲美。
關鍵問題出來了,這些武器的價格更加逆天。
歸根結底,沒錢一切都是白扯。
看着身邊走過的一個個穿着華麗,揹着秘銀武器的土豪們,緊緊握着兜裡僅剩的三枚金幣的我,鼻子就是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
同樣是冒險家,差距怎麼就這麼大呢!
正猶豫在是要先吃飯,還是先買衣服,還是先修理武器這三個選項中的我,突然被重重的撞了一下,一個趔趄,險些摔倒在地,下意識地,鬆開了握着金幣的手。
“喂,看着點路!”
看着眼前飛速閃過的瘦小影子,我不滿的提醒道。
“算了,還是先去吃飯吧。”
摸了摸餓的癟下去的肚子,無奈的嘆了口氣。
習慣性的,手摸進了口袋。
然而剎那,我就呆立在原地,腦子裡嗡的一聲。
再次用力捏了下口袋,果然空了!
我的金幣呢!
一瞬間,我險些崩潰了,這可是我的全部家當啊!
如蜣螂尋找糞球般仔細的搜尋着地面,甚至連牆縫和活動的磚面都不肯放過。
雷達般掃描了四五遍之後,我終於可以肯定,金幣並沒有掉在地上。
接着,腦中閃過一個瘦小的影子。
鐵定是他偷了我的金幣,該死!
憤怒之餘,我撒開腳丫子,朝着瘦小影子消失的地方追去。
一邊狂追,我的內心一邊咆哮:“窮到只剩三枚金幣的我竟然還會遭賊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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