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為人知的原因

  第3章 不為人知的原因


    李良才喜歡她的堂妹林夢雲,而林夢雲是書中女主,一直喜歡男配程江河。


    為得到程江河,林夢雲到處敗壞林鬆月的名聲。


    說她被人販子抓去身子不清白。


    這件事情鬧得街坊鄰居皆知。


    不知從什麽時候起,李良才和林夢雲背著林鬆月私底下纏綿悱惻。


    得知他們兩人的奸情,林鬆月向李良才提出離婚。


    怎料,李良才死活不肯簽字,加之母親對她勸說。


    在那個年代離婚是件不光彩的事,事情鬧大名譽會受損,且街坊鄰居在背後指指點點。


    許玉珠是個極其愛麵子的人,而林鬆月也是個自卑女孩。


    為了讓母親放心自己保守秘密,獨自一人承擔所有的委屈。


    婚姻最可怕的是想離離不了,想過又過不下去,人總是在崩潰中度過,沒人知道她正在經曆最痛苦的事。


    解脫卻變得如此難。


    整整八年,林鬆月過得鬱鬱寡歡,她努力在眾人麵強顏歡笑。


    後來,弟弟林野管理的服裝廠出事,林家被上麵查封因此欠下巨額。


    事情發酵後,李良才完全有能力幫林家還清債務,他卻選擇明哲保身急於與林家撇清關係,很快跟林鬆月離了婚。


    林家活成一個笑話。


    從林鬆月走出房間,李良才眼神就落她身上沒離開過,一顆心早被咫尺的少女迷暈。


    少女白璧無瑕,一頭直發散在肩上,琥珀色的雙眼清澈明亮。


    少年的貪戀和欲望被林鬆月盡收眼底,看著眼前的男人。


    她承載原主的痛苦,對他便隻有恨:“李良才同誌,我不同意這門親事,你回去吧!”


    李良才緊張地看向林鬆月,眼裏閃過一絲不解:“月月,咱們先訂婚。”


    “等你十八歲成年再領證辦婚禮,有一年時間,你別急於拒絕我,我可以等你!”


    多少女人排隊想嫁給他,眼前的少女卻不屑與他成婚。


    想來也可笑,他就喜歡迎難而上。


    林鬆月滿眼厭惡看著他,李良才先是一愣,臉色逐漸變沉。


    場麵弄得很僵。


    這時,許玉珠拉過女兒林鬆月,勸說道:“月月別鬧脾氣,李良才同誌一表人才,家世良好,你要抓緊,娘真心為你好。”


    為她尋來一門親事,死丫頭卻不情願下鄉,她考察過李良才人品,累活毫不嫌棄搶著幹。


    林鬆月鼓著腮幫子。


    林野恰在此時從外麵回來,嘴上叼著狗尾巴草,又痞又帥倚靠在門沿。


    “娘,大姐年紀尚小,你為何急著給她找婆家。”


    林野比林鬆月小一歲,林野看不慣李良才道貌岸然的樣子,姐姐選夫婿他當然要幫忙把關。


    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


    林鬆月眼裏泛著光,對原主的弟弟感到心疼。


    上輩子,原主姐弟倆的關係處得很好。


    原主結婚第一年,林野自主經營一家服裝廠,李良才在背後操縱占領服裝的股份,林野得知真相……


    許玉珠噎住。


    兒子林野桀驁不馴,不服管教,丈夫林建國抓他打過好幾頓依然不管用,如今丈夫去世再也沒人管得住他。


    李良才怵林野。


    怕未來小舅子在往後的日子使絆子,他變得忍氣吞聲。


    林野走過去拍了拍李良才肩膀,微微挑眉。


    “良才同誌,我姐還未滿十八歲,沒吃過苦心性還不穩定。不如你合計,接下來,用一年時間付出點行動。”


    李良才低低應了聲,黑著臉走出林家。


    林鬆月鬆了一口氣。


    她以身子乏力為由回房睡覺。


    卻被許玉珠叫住:“自古以來,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二選一,要麽下鄉,要麽訂婚。”


    她今日非逼女兒林鬆月做出選擇。


    林鬆月咬牙切齒應道:“如你所願我下鄉。”


    她轉身回房。


    她嫁給李良才就走回原主的老路,她寧願下鄉幹苦力活。


    林野雙目驟然一深:“娘,你為何逼大姐訂婚。李良才,你別看他長得斯文敗類,實則心腸壞著呢!”


    自從父親去世後,你對大姐的態度越發冷漠。


    你讓她三天兩頭幹粗活,冬天雙手長滿凍瘡幾乎爛掉,你不關心還數落她。


    往日被你捧在手心裏的小公主,如今你變著法子折磨她。


    前幾天她落水剛被人救起,今天你就以婚事逼她下鄉。


    你是天底下最狠心的母親。


    許玉珠氣得從桌上抽來棍子,林野見狀趕緊跑。


    “臭小子,母親做的決定輪不到你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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