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為人知的原因
第3章 不為人知的原因
李良才喜歡她的堂妹林夢雲,而林夢雲是書中女主,一直喜歡男配程江河。
為得到程江河,林夢雲到處敗壞林鬆月的名聲。
說她被人販子抓去身子不清白。
這件事情鬧得街坊鄰居皆知。
不知從什麽時候起,李良才和林夢雲背著林鬆月私底下纏綿悱惻。
得知他們兩人的奸情,林鬆月向李良才提出離婚。
怎料,李良才死活不肯簽字,加之母親對她勸說。
在那個年代離婚是件不光彩的事,事情鬧大名譽會受損,且街坊鄰居在背後指指點點。
許玉珠是個極其愛麵子的人,而林鬆月也是個自卑女孩。
為了讓母親放心自己保守秘密,獨自一人承擔所有的委屈。
婚姻最可怕的是想離離不了,想過又過不下去,人總是在崩潰中度過,沒人知道她正在經曆最痛苦的事。
解脫卻變得如此難。
整整八年,林鬆月過得鬱鬱寡歡,她努力在眾人麵強顏歡笑。
後來,弟弟林野管理的服裝廠出事,林家被上麵查封因此欠下巨額。
事情發酵後,李良才完全有能力幫林家還清債務,他卻選擇明哲保身急於與林家撇清關係,很快跟林鬆月離了婚。
林家活成一個笑話。
從林鬆月走出房間,李良才眼神就落她身上沒離開過,一顆心早被咫尺的少女迷暈。
少女白璧無瑕,一頭直發散在肩上,琥珀色的雙眼清澈明亮。
少年的貪戀和欲望被林鬆月盡收眼底,看著眼前的男人。
她承載原主的痛苦,對他便隻有恨:“李良才同誌,我不同意這門親事,你回去吧!”
李良才緊張地看向林鬆月,眼裏閃過一絲不解:“月月,咱們先訂婚。”
“等你十八歲成年再領證辦婚禮,有一年時間,你別急於拒絕我,我可以等你!”
多少女人排隊想嫁給他,眼前的少女卻不屑與他成婚。
想來也可笑,他就喜歡迎難而上。
林鬆月滿眼厭惡看著他,李良才先是一愣,臉色逐漸變沉。
場麵弄得很僵。
這時,許玉珠拉過女兒林鬆月,勸說道:“月月別鬧脾氣,李良才同誌一表人才,家世良好,你要抓緊,娘真心為你好。”
為她尋來一門親事,死丫頭卻不情願下鄉,她考察過李良才人品,累活毫不嫌棄搶著幹。
林鬆月鼓著腮幫子。
林野恰在此時從外麵回來,嘴上叼著狗尾巴草,又痞又帥倚靠在門沿。
“娘,大姐年紀尚小,你為何急著給她找婆家。”
林野比林鬆月小一歲,林野看不慣李良才道貌岸然的樣子,姐姐選夫婿他當然要幫忙把關。
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
林鬆月眼裏泛著光,對原主的弟弟感到心疼。
上輩子,原主姐弟倆的關係處得很好。
原主結婚第一年,林野自主經營一家服裝廠,李良才在背後操縱占領服裝的股份,林野得知真相……
許玉珠噎住。
兒子林野桀驁不馴,不服管教,丈夫林建國抓他打過好幾頓依然不管用,如今丈夫去世再也沒人管得住他。
李良才怵林野。
怕未來小舅子在往後的日子使絆子,他變得忍氣吞聲。
林野走過去拍了拍李良才肩膀,微微挑眉。
“良才同誌,我姐還未滿十八歲,沒吃過苦心性還不穩定。不如你合計,接下來,用一年時間付出點行動。”
李良才低低應了聲,黑著臉走出林家。
林鬆月鬆了一口氣。
她以身子乏力為由回房睡覺。
卻被許玉珠叫住:“自古以來,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二選一,要麽下鄉,要麽訂婚。”
她今日非逼女兒林鬆月做出選擇。
林鬆月咬牙切齒應道:“如你所願我下鄉。”
她轉身回房。
她嫁給李良才就走回原主的老路,她寧願下鄉幹苦力活。
林野雙目驟然一深:“娘,你為何逼大姐訂婚。李良才,你別看他長得斯文敗類,實則心腸壞著呢!”
自從父親去世後,你對大姐的態度越發冷漠。
你讓她三天兩頭幹粗活,冬天雙手長滿凍瘡幾乎爛掉,你不關心還數落她。
往日被你捧在手心裏的小公主,如今你變著法子折磨她。
前幾天她落水剛被人救起,今天你就以婚事逼她下鄉。
你是天底下最狠心的母親。
許玉珠氣得從桌上抽來棍子,林野見狀趕緊跑。
“臭小子,母親做的決定輪不到你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