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富貴之野望
做人如果沒有夢想那和一隻鹹魚有什麼區別?
富貴的人生目標是能吃飽飯,夢想是能天天吃肉,如今實現人生夢想的機會就在眼前,所以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行,俺跟你幹了。」
「噗」王小麥一口茶水噴出了兩米遠,恨鐵不成鋼啊,氣得他一腳就踢的富貴的腿上。
「小麥哥,你踢俺幹啥?」富貴撓了撓頭。
「你以為行軍打仗是小孩子過家家呀,要死人的。」而且王小麥沒說出來的是,瓦崗軍這支如今席捲整個中原的大軍,最終註定失敗。這個原因,當然不能當著秦瓊的面說出來。
「不錯,戰陣之上,死生難料。所以我才把富貴小兄弟安排給我那兄弟程咬金。你們不知道,我那兄弟在瓦崗軍中有一外號『程狐狸』,他可是個只佔便宜不吃虧的主。每次軍中發餉,別的營或有短缺,但他的營從來都是實額發放,不過他愛兵如子,從不肯虧了下屬,因此他們營里的士兵待遇也是最好的。而行軍打仗之時,他機敏多變,往往能夠化險為夷。富貴小兄弟貌愚實智,頗有我那程咬金兄弟的幾分風采。」
「哦?」這個說法王小麥還是第一次聽說,原來歷史上真實的程咬金竟然是一個老狐狸,這實在和演義小說中粗狂單純的形象不符。不過小說中好像說他活到了一百多歲,雖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能夠在殘酷的封建王朝政治鬥爭中得以善終,說明他絕對不是一個簡單的人物。算了,反正時間還很長,還是慢慢再勸富貴改主意吧。
六天以後,船隊終於到達此行的目的地河陽,如今鎮守河陽之人是瓦崗軍大將徐世勣。徐世勣是最早跟隨瓦崗起義的一批將領,也是演義小說中瓦崗軍師徐茂公的原型。王小麥倒是想見見這位傳說中足智多謀的人物,但秦瓊絲毫沒有為他引見的意思,安排好碼頭上的事之後,便有軍士牽過來馬匹。
「此去金墉城還有四十里,日落之前便可以趕到。」秦瓊說完,縱身上馬。
王小麥兩輩子加起來也沒騎過一次馬,左三圈右三圈都快把馬轉暈了,還是沒有踩上去。那匹馬似乎也不耐煩了,不停的拿前蹄刨著地面,似乎在催促他趕緊上來,別浪費老子時間。
「小麥兄弟不會騎馬?」秦瓊等了半響,也不見他上馬,詫異的回頭問。
「會。」輸人也不能輸陣吶,獅子座就是死要面子。王小麥一咬牙,學著秦瓊的姿勢踩上馬鐙,翻身上了馬。沒成想手中的馬韁握得太緊,那馬一受刺激,長嘶一聲,前蹄一撅,剛坐上馬背的王小麥就這樣被掀了下來,把他摔了個狗吃屎。
「小麥哥……」「小麥兄弟……」見他摔下馬,富貴和秦瓊同時發出一聲驚呼。
「哎吆……」王小麥這下摔得狠了,猝不及防下,竟是半邊臉先著地,幸虧離地不高,要不然就可以直接去韓國整容了。不過饒是如此,左臉也是火辣辣的疼。
「小麥哥,你沒事吧。」富貴趕緊下馬,把他從地上扶起來。
「沒事,沒事,沒事……」王小麥抽搐著臉說。
秦瓊此時也從前面下馬走了過來:「小麥兄弟騎術不精,不要操之過急……」接著講了一堆控馬的技巧,然後再次把王小麥扶上馬。
有了第一次的教訓,王小麥這次終於謹慎了許多,磕磕絆絆的慢慢在路上小跑了起來。
「富貴兒……」
「咋了,小麥哥?」
「你什麼時候學會的騎馬?」
「剛才呀,俺看了一遍秦大哥的姿勢,就照著學會了唄。」
「你他娘就看著學了一遍就會了?」
「對啊,也沒什麼難的嘛。」富貴老老實實的說。
「……」這就叫人比人該死,貨比貨該扔。有些人,你和他下一樣的功夫,人家取得的成就就比你多,這是最讓人鬱悶的事。
「小麥哥,你咋不說話了?」
「別理我,煩!」
「小麥哥,你為啥煩啊?」
「滾……哎呦……」一個不留神,又險些摔下馬。
隋帝楊廣繼位之後不久,為鞏固疆域統治,即下令營建東京洛陽。金墉城在洛陽東三十里處,是洛陽的衛城之一。不過這座小城現已經被李密的瓦崗軍佔領,作為臨時的行政和軍事駐地。
穿行在各種營帳之間,舉目望去,駐軍的數量漫山遍野,不可計數。金墉城比預想的要小的多,抬頭就能看到城牆的盡頭。不過金庸城雖小,但卻是城高池間,夯土的城牆沐浴在夕陽的金光里,頓生滄桑肅穆之感。
三人來到城中一處大宅院外,王小麥定睛一看,大門上方的匾額上寫著四個大字「魏國公府」。
「秦將軍。」門口的軍士見為首者是秦瓊,雙手抱拳施了一禮。
「魏公可在府中?」秦瓊問道。
「回將軍,魏公不在。」
「如此,」秦瓊低頭思量了一下,「你可知魏公去何處了?何時能回來?」
「卑職不知。」
「那我明天再來好了。」秦瓊謝過那軍士,便又帶領兩人來到城外一處營寨安歇。剛駐下腳,便聽到營外有人大聲直呼秦瓊姓名。
秦瓊聞言,臉上露出笑容:「給你們介紹我那我那咬金兄弟認識。」言罷,掀開營帳迎了出去。
「叔寶,秦叔寶……」未見其人先聞其聲,這程咬金的嗓門確實夠大的。
「想死哥哥我了,」程咬金一把摟住秦瓊,「多日不見,快讓哥哥我檢查檢查身上有沒有少了點啥,別讓哪個小娘子給偷了去……」說著話,就佯裝一副要摸過去的樣子。
「去你的。」秦瓊一把推開他,「你這廝漢,當了爹的人了還沒個正形,我這有兩個兄弟介紹給你認識呢。」
「呦。」程咬金這才看見秦瓊身後二人,趕忙抱拳,「二位,對不住,對不住。俺老程是個粗人,說著說著話就往下三路招呼了,你們別介意。」
「程將軍不拘小節,在下神交已久。」王小麥同樣抱拳還禮說。這程咬金看上去也就三十來歲,長相也並非傳說中的粗獷不堪,除了膚色有些黑之外,甚至可以稱得上眉清目秀,要是換上文人的衣衫,扮個風流才子綽綽有餘。
「小麥兄弟,這就是我跟你說的程咬金,」秦瓊在一旁引薦道,「咬金,這位是王小麥兄弟,俺這次回家祭祖認識的,和俺同是歷城人。小麥兄弟跟你我不同,人家可是正兒八經的讀書人,咱都是齊郡老鄉,以後同在軍中當互相照顧。」
「在下王小麥王繼開,久聞程將軍大名,今日一見,三生有幸。秦將軍當真是魁梧偉岸、儀錶堂堂……」「嘣」腦後又吃了一記腦瓜崩,王小麥這準備好的自我介紹就這麼被秦瓊打斷了。
「說你胖還喘上了,」秦瓊笑道,「都是自家兄弟,你這話說的都把我后槽牙都要酸掉了。好好言語,別在這咬文嚼字。」
有人說了一句非常粗俗的話來形容愛情,當你在對方面前可以肆無忌憚的放響屁時,這說明你們倆真的是相愛了。同樣的道理,當你可以肆無忌憚的在朋友面前醉態百出時,這說明你從心底拿對方當朋友。王小麥自從那次在船上和秦瓊共飲之後,倆人的關係的確親近了不少,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秦瓊時不時的愛彈他個腦瓜崩。也不知道這老小子和誰學的,彈得脆響還生疼,但是沒辦法,王小麥和富貴兩人加起來也不是秦瓊一個人的對手。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只能忍著。
「這位是王富貴小兄弟,也是同鄉。」富貴對著程咬金嘿嘿一笑。
「哦」,程咬金看了富貴一眼,雙眼頓時一亮,「好一條大漢,俺看這富貴小兄弟怕是年歲不大吧?」
「不錯,富貴今年才十三歲。」秦瓊在一旁答道。
「嚯……」程咬金頓吃一驚,又仔仔細細的打量了富貴一番,「富貴兄弟雖然看似瘦弱,但四肢修長,骨架又大,若是能在軍中,過兩年便是又一個萬人敵的猛將。」
「不錯,」秦瓊在一旁說道,「富貴天生神力,日食三斗,我這次帶他同來,也是起了愛才之心。這樣,咱們別站著了,先進賬再說。」
「進賬干說話有啥意思。」程咬金喚過身邊的隨從,「那個誰,你去把羅士信將軍叫來,再進城買幾壇好酒,咱們幾個齊郡同鄉邊喝邊說。可惜了,單二哥不在……」
「哦,難道單將軍也是咱齊郡老鄉嗎?」王小麥好奇地問。
「那倒不是,」程咬金說,「不過雖不同郡,俺和二哥老家離的近,很早就認識了,算是半個同鄉,後來也是單二哥拉俺入的伙。」
「對了,單二哥哪去了?」秦瓊問道。
「聽說是和裴家大小公爺一起隨魏公進了洛陽。」
幾人說著話,便有軍士進賬在地上鋪了一張草席。這些日子以來,最讓王小麥受不了的,不是粗茶淡飯,也不是麻布草鞋,而是這個年代的傢具。普通的莊戶人家,有幾件粗製的低桌子矮板凳就很了不起了,最要命的是吃飯的時候都坐在席上。老太爺是個讀書人,對禮儀的要求非常嚴格,吃飯的時候是標準的跪坐。幸虧王小麥的腳部有傷,老太爺才允許他單腿盤膝而坐,要不然好好的腳也得受罪。
不過在軍營里就沒有這麼多規矩了,幾人大大咧咧的坐在席上,程咬金更是把上衣脫了扔在一旁,就這麼光著上身,一條腿伸出老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