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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王小麥進城

  村裡人都在議論王元慶老太公家新認的這個孫子是個怪人,光聽名字就很怪,叫王小麥。前幾日還拄著拐杖的時候就閑不住的在村裡晃來晃去。頭髮就更怪了,這麼大年紀的人了,頭髮竟然還和童子一樣短短的。說話的腔調也是怪裡怪氣,常常說一些別人聽不懂的話。村子里有人說他是個讀書人,所以才很怪,可王老太公也是個讀書人,為什麼我們能聽懂?這個怪人好像見到什麼都稀奇似的,這兒問那兒問。不過見到誰都很客氣,一點也沒有讀書人的架子。


  這不就在這一天,王小麥竟然和村頭王寡婦家的傻兒子王富貴連說帶比劃的聊了半天。臨了還把自己懷裡揣著的餅子給了他,不是怪人,誰能跟傻子說半天話呀!


  老爺子家裡的宅子雖不似高門大戶般富麗堂皇,但比起一般的鄉下茅屋來說也好得多,是全村唯一一戶房頂上掛青瓦的人家,村裡的其他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頂。


  「小麥呀,回來了。」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清洗著一捆野菜,「你的腳剛好,不要在外面走太久。」


  「祖母,我的腳現在已經沒事了,多鍛煉鍛煉反而還是有點好處的。」王小麥從筐里抓起一把野菜,用指甲掐去根部,用清水涮凈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內,「對了,祖父去哪了?」


  「吃完飯就沒影了,大熱天的也不怕中暑。」老大太抱怨了兩句,「你的腳還沒好,別陪我這老太婆蹲著了,還是快去屋子裡歇息去吧,這些粗活兒祖母來就行了。」聊了兩句之後,老太太說什麼也不肯讓他插手了。


  來到這個世界之後,王小麥才發現這個世界的物資極其匱乏。就拿蔬菜這一項來說吧,後世隨處的茄子、豆角,菠菜、西紅柿,這些通通都沒有,尋常的百姓家,一年到頭都是挖野菜為食的。王老太爺說,在他做官的那幾年裡,吃的最多的蔬菜是葵菜,冬日裡還有一種叫蔓菁的類似蘿蔔的蔬菜。當王小麥問起本來應該北方最普遍的蘿蔔白菜時,老太爺搖搖頭,竟然不知道這兩種是什麼菜。這時候人們吃飯大多以煮為主,一碗菜湯再加一個粟米餅子,已經是小康人家的美食了。好在在SD諸郡,由於近海,倒是不缺食鹽,不過食鹽的質量就非常差,由於缺乏提純技術,現在普通人家所吃的食鹽含的雜質較多。


  王小麥回到屋內,從書柜上小心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黃的字帖來。老太爺是耕讀世家出身,最引以為豪的就是這一柜子的藏書。這些書有的傳了幾百年,老太爺視若珍寶,更多的是他年輕時借親戚朋友的藏書抄寫的。


  書大多數是他是看不懂的,不過常用字倒是學了個差不多。幾日前,王小麥興高采烈地拿著自己的一副書法作品找老爺子鑒賞,差點把老爺子氣死。王小麥左看右看,都覺得自己模仿的和字帖上怎麼也有七八分像,不知老爺子為啥生這麼大氣。「毫無風骨」,老爺子如是評價。


  毛筆蘸著水在木板上臨摹了幾遍字貼,沒辦法這年頭一方硯台也不便宜,老爺子自己說他的一手好字就是少年時用這個方法練出來的。字都寫不好,還用墨,這是對書法的一種侮辱。後來,聽老爺子提起,原來大名鼎鼎的書聖王羲之是他的遠房親戚,老王家人生來就應該寫一手好字。


  「不錯,有長進!」由於臨摹的太過入神,都不知道老爺子什麼時候回來的。


  「祖父……」


  「腳剛好,不要老站著。」老爺子擺擺手,「今天我去集市賣穀子,順便買了一隻羊腿骨回來,剛燉上給你補補身子。」


  「家裡雖然不寬裕,但是今年收成還好。」王小麥剛要說話,老爺子就打斷了他,「我們老兩口已經是半截身子埋進黃土的人了,你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腿要是落下點什麼病根兒,可是一輩子的事兒啊。」


  感激的話如果說多了就變成虛偽了,王小麥只得受教的點點頭。


  晚飯的時候才發現自己面前是一大碗的羊肉白面粥,而老爺子老太太碗里卻只有幾根羊骨頭,清湯上面浮著幾根野菜,一人手裡拿著一塊粟米餅子。


  「知道你吃不慣鄉下的粗茶淡飯,腳上的傷也沒痊癒,今天進城順便給你換了半斤白面,吃吧!」


  「啪嗒啪嗒」幾滴不爭氣的眼淚滴落到了碗里,不由想起小時候鄉下時,那時還健在的祖父祖母也是拿出平常自己捨不得吃的東西給他吃。王小麥大口大口的往嘴裡扒著飯,以掩蓋自己失控的情緒。


  「男子漢大丈夫,哭哭啼啼,也不怕被人家笑話?」老爺子的話打斷了他的回憶。


  「你這個老頭子……」老太太嘟囔了一句,又轉過頭關切的看著王小麥,「小麥啊,怎麼好端端的哭起來了?」


  「我沒事,只是想起了過世的祖父祖母,他們以前也像二老一樣對我極好。」


  「想到逝去的親人而潸然淚下,人之常情,孝心可嘉。」老爺子讚賞的點點頭。


  「行了行了行了,既然沒事趕緊吃飯吧,別一會兒涼了。」老太太催促道。


  「腳傷已經無礙了,不知你今後作何打算?」吃完飯,老爺子便和王小麥在院子里就著明亮的月光邊乘涼邊說著話。


  「我打算明天去城裡看看有什麼差事可以做一下。」雖然剛剛收割完粟米,家裡還有些存糧,但家裡多了一口人,整天坐吃山空也不是辦法,按照古代的標準算,自己也算是一個高學歷的人才,最不濟做一個賬房先生也是可以的吧。


  老太爺卻對這個說法嗤之以鼻,「那是太平時節,如今兵荒馬亂,歷城裡的商鋪不知道關閉了多少。再說,寒窗苦讀多年,怎可委身於低賤商賈之下,豈不貽笑大方?」


  明白了,老爺子就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職業歧視者。王小麥終於想起來,歷史書上寫的商賈的地位確實不高,可您一個連飯都吃不飽的農民還瞧不上人家大魚大肉的商人就太那個了。


  「可是孫兒除了認識幾個字之外,實在是沒有一技傍身,耕作這種事我又不擅長,總不能老是在家坐吃山空吧。」


  「士農工商,農業乃國之根本。家裡還有幾十畝良田荒廢著,這幾十畝良田足夠你生兒育女,繁衍子孫了。」原來老爺子是想讓我做一個農民啊,王小麥心想。可這年頭種地純粹屬於靠天吃飯,遇到好年景還行,要是趕上災荒,小戶人家抵禦風險的能力太差,為了一口吃的只能賣房賣地,最後淪為無產者。再者,王小麥雖然在後世是農村家庭出身,但生來基本上就沒幹過農活,是真正的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如今要他在這個一沒化肥農藥,二沒農資機械的時代扛著鋤頭在地里刨食吃,這不是要他的命嗎?


  「祖父,我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其他親人,是您救了我,滴水之恩就應該湧泉相報。如今我的傷勢基本沒有大礙了,再讓您二老為我操勞,實在過意不去,因此想找一條生路。一則可以自力更生,二則以後也可以報效您二老的恩情。」


  「我老兩口粗茶淡飯慣了,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能活。你的日子以後還長,現在兵荒馬亂的,外面也不安生。為何放著好好的田地不種,偏偏要去找低賤的商賈搖尾乞食?」王小麥實在弄不明白古代人為什麼說著說著話就背過身去表達自己的情緒,再說作為一個現代人,他從來不覺得工作分什麼高低貴賤,只要能夠憑勞動養活自己,就不應該被人看不起。


  「好好的說著話吵什麼呀。」老太太從屋裡走了出來,「我看小麥說的也沒錯,人活一世,不就是吃穿,我嫁了你三十多年,也沒過過幾天好日子。小麥這孩子,手上都沒有繭子,一看就是沒吃過什麼苦的。」


  「哼!婦人之見!」老爺子甩手走進了屋內。


  自己這個爺爺不僅歧視商人,還歧視婦女,要放在後世絕對是被網友口戮筆伐的對象,王小麥心說。


  第二天天剛亮,王小麥就穿戴好衣衫,準備進城。推開門,卻發現門前放了一摞銅錢,數了數,正好二十個。王小麥收好銅錢,朝老太爺屋裡施,徑直走出了院子。


  「小麥哥,小麥哥,你咋才來呀?俺都等了你半個時辰了。」富貴埋怨說。


  「昨天晚上睡得比較晚,走吧!」王小麥看著高出他半個頭的富貴說。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他怎麼都不會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孩子竟然會長這麼高,王小麥本身就近一米八,兩相比較之下,這富貴怕是不下一米九,要是在21世紀,這小子就是天生的一個籃球運動員。這孩子雖然看著瘦,不過也是因為營養不濟,可富貴的力氣一點也不小,王小麥親眼看著他把兩大袋穀子從穀場扛回家,腳下跑得虎虎生風。


  富貴他爹在三征高麗的時候去了前線沒有回來,只留下了富貴娘倆相依為命。這些年,富貴他娘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可富貴實在長得塊頭太大,家裡的糧食總不夠吃。富貴他娘便教他裝傻,這樣鄉里鄉親看她娘兒倆可憐,有時候就接濟他一口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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