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歸零
子書對自己重生這事情還是覺得難以置信,按照道理說他這樣壞事做盡的人老天爺應該不會給他重來一次的機會,他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是虛幻的。
不過,不管怎麼樣,他回到了十七歲,一個最好的年紀,一個所有的事情都還沒有發生,所有的傷害都沒有發生的年紀,他不想重蹈覆轍了。
重活一世,很多事情都還沒有變,按照上一世的步伐,晨夕在這個時候應該已經幫逼人遞情書了,不過這一次他沒有撕毀,而是對那些女孩子說,對不起,我不喜歡你。
至於晨夕那邊只覺得子書變得怪怪,哪裡奇怪他也說不上來,總之就是感覺不太對。
這一天,子書和晨夕牽手了,他們不是第一次牽手,比這更親密的動作也不是沒有過,只是這一次就是不一樣了,子書的手強勢的將她的手包在掌心裡,那一瞬間,她聽見自己心中某種聲音。
十三中距離晨夕的家並不是很遠,兩個人手牽手壓馬路,一路晃蕩到晨夕家的樓底下,晨夕跟往常一樣的抱著書就要往家裡沖,子書卻一反常態的拉過她的手。
晨夕回頭,看著他問:「怎麼了,還有什麼事情嗎?」
子書伸手摸了摸她光滑的臉,輕聲問:「晨夕,你喜歡不喜歡我?」
晨夕一愣,反應過來之後,整張臉都紅透了,憋了半天還是一個字都說不出來,子書瞭然的笑笑,「喜歡的是嗎?」
晨夕這個時候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了,抬頭,一雙水眸毫不避諱的望著他,然後說:「昂,你不是一直都知道嗎?」
子書笑了笑,「我怎麼會知道,你又沒有告訴我。」
晨夕使勁的揮開他的手,佯裝發怒,「我不信你沒看出來了,你這麼聰明,我的心思怎麼可能瞞得住你。」
子書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故作沉思道:「是啊,你對我的心思都表現的這麼明顯了,我也不好意思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了。」
晨夕低下頭看著自己的腳尖,「你都知道還說這些做什麼?」
子書用手攬著她的腰,他比晨夕高出不少,從這個角度恰好能看見她白凈的一張臉,這張還沒有被化妝品侵蝕的臉,他的聲音落在她的頭頂上方,「因為我也喜歡你啊。」
「我以為你會一直憋著這句話呢。」晨夕好半天才吐出這句話。
子書回道:「原本是打算一直憋著的。」
晨夕抬眸問道:「那你現在怎麼提前說出來了。」
子書低頭輕輕咬了一口她的唇角,笑了笑說:「因為憋不住了。」
很多事情都要發生改變了,他不可能再一次看著上一世的事情眼睜睜的發生在他的面前,很多事情就是要提前了,他要改變,要阻止那些悲傷的事情的發生。
他要一步步的謀划自己和晨夕的未來。
暑假很快就要到來了,子書這個暑假沒有跟以往一樣去找暑假工,而是將自己的信息故意透露給了他生父那邊,不管重活幾世,錢都是很重要的,他不會跟上一次那樣的自私,讓晨夕生活在永無止境的等待中,這一次該有的,他會讓晨夕都擁有。
晨夕的父親很疼她,從來不肯讓她出門打工,暑假工也不行,所以晨夕這個暑假依舊是無所事事,無非就是給家裡打掃衛生做做飯,子書沒事的時候總喜歡過來找她玩,一旦他到了她家,那麼家務事都是他幫著乾的,她只用坐在沙發上看著就好了。
晨夕坐在沙發上,手上還捧著一個梨,咬了一口之後,她問:「子書,你說我是學文還是學理好啊?」
她是知道的,子書肯定是要學理的,他這樣好的成績,無論學什麼將來都是妥妥的高材生,可是自己不一樣,偏科的離譜,理智上選擇她應該學文,可是她就是不願意和子書分開,總想和他黏在一起。
子書將的手中的梨搶過來,也不顧上面的口水,就自顧自的吃了起來,啃了大半個梨之後,才聽見他說:「學文吧,你適合學文。」
自私過一次了,不能故意的毀了他的未來,曾經慘痛的後果他已經承擔不起了。
「你都沒有一點捨不得我啊?我還以為你不會回答我了。」
他輕輕點了點她的鼻頭,「我是為了你好。」
晨夕何嘗不知道他是為了自己好呢?但是心裡頭總有點那麼彆扭,他看上去就那麼不在乎,以至於她生出了一種念頭,那就是他根本不在乎她。
晨夕最終還是填了文科,命運的軌道已經漸漸偏離了。
可是高二開學那天,晨夕傻眼了。
不是因為其他的,她居然在教室里看見了子書,關鍵是他們兩個又好死不死是同桌,她張著嘴巴,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況!?不僅她不知道,就連班上其他的人都不知道。
「你瘋了啊?」
他一隻手包住打過來的拳頭,「沒有,我不想和你分開,我犧牲好了,反正我學文學理都是第一名。」
這一次,我來為你犧牲,這一次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給我就好了。
就這樣時間晃晃蕩盪就慢慢過去了,子書記不太清楚那群流氓盯著晨夕是什麼時候了,反正大概就是那個星期。
那個星期,饒是活了那麼久的他,也是戰戰兢兢的,生怕當年的事再來一次,幾乎可以說,那個星期,他和晨夕是形影不離的,他的視線里必須有晨夕,就連晨夕也突然說她變得纏人了很多。
萬幸的是那個星期很平安的度過了,至於那群流氓,他們是出現過的,只是將目標換了一個人而已,至於那個人是誰,子書當然不關心了。
時間眨眼而過,這樣平淡的日子也是過的飛快,沒有悲傷沒有傷痛也沒有分離,一切都很好。
六月,他們迎來了高考,所有的所有都順利的不可思議。
他沒有填交大,而是上了北方的一所全國知名的大學,晨夕雖然沒有和他考到同一個學校,但是兩人在同一所城市,而且兩人的學校隔得很近,出門就能看到對方大學的大門。
晨夕越長越好看,加上她本來就足夠優秀,喜歡她的人,追求她的人也越來越多,可這次子書卻不慌不忙了,他和她的感情很穩定,他知道她想要什麼,他打造了一座溫柔的城來留住她。
可能是越幸福的時光過得就越快,這些年來他們的生活沒有波折,沒有磨難,很平凡就又到了畢業那天。
他們順其自然的接吻,又順其自然的做愛。
他們就像是這個世上最普通的情侶。
子書早就在大一就被生父認回去了,雖然他很厭惡他父親,但是他想,那個男人也並不是一無是處的,至少能給他想要的權勢和金錢。
到大四的時候,他父親的企業已經被他大換血,很多心腹都是他自己的人,他開始掌控了自己的命運。
畢業那天,他跟晨夕求婚了,拿著最普通的一枚鉑金鑽戒,跪在她面前,她看著半跪在地上的她哭的梨花帶雨不能自己,含著淚點頭答應了,他們給對方帶上了戒指,他們在學校門口肆無忌憚的擁吻著,唇齒相依的感覺真的很好。
這是他第二次看見晨夕穿著潔白的婚紗,第一次的印象太不好了,他已經不想也不願意去回憶了。
這一次她站在他面前,明艷動人。
他們自教父面前許下各自的承諾,他們成為了一對夫妻。
他在親友的祝福中,抱著她,在她耳邊低聲道:「我會好好照顧你,一輩子。」
……
子書醒過來之後,看見了醫院的天花板,他的視線還有些模糊,他看著眼前的人,眯著眼才看清楚了,是他的司機老劉,他出聲,喉嚨被磨的生疼,「這是怎麼了?」
老劉老淚縱橫,「少爺您終於醒過來了,您不記得了?您坐的飛機出事了,航道偏離,飛機墜海了,索性您還是被救了,撿回了一條命,這被救過來的人總共也不過就是二十多個。」
子書只覺得自己的耳邊是嗡嗡的響聲,像是一個炸彈一樣炸在他的耳邊。
儘管他渾身都沒什麼力氣,他還是拿起床邊的花瓶,狠狠朝牆壁一砸,花瓶瞬間四分五裂,他指著門,手都在哆嗦,「滾,你給我滾出去!」
老劉也不知道一向溫柔爾雅的少爺怎麼就成現在這樣了,他不敢再留,抹了抹眼淚就從病房裡退出去了。
子書大口大口的喘氣,呼吸間都帶著疼。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老天爺就是在耍他!
為什麼!!?如果那是一個夢,也太真實了!為什麼要讓他回來?
他不服!
子書以驚人的速度恢復了過來,他很快就出院了。
雖然他的心情很不好,但是他還是沒有忘記自己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沒有做,那就是他的女兒。
那天是他第一次見到他的女兒,不顧眾人的擔憂,拖著病軀到了北京。
他一到北京天空中就下起了鵝毛大雪,飄飄蕩蕩的好看極了。
小姑娘十歲了,穿著紅色羽絨服,一雙眼睛長得很像晨夕,圓圓的,眸子漆黑,看上去很可愛,看的出來那戶人家將她養的很好。
他一步步走到小姑娘面前,在她腳底一滑的時候,接住了她,使得她沒有一屁股跌在地上,小姑娘睜著烏溜溜的眼睛對他笑了笑,「謝謝你,叔叔。」
他詞窮,什麼都說不出。
等他想到應該說什麼的時候,小姑娘已經走遠了。
他看著紅色的一小團,目光溫柔。
從此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去過北京,也沒有回上海。
時隔十年,他再一次回到了小鎮,他像個雕塑一般站在墓碑前,手中握著槍,他抬手,慢慢的將槍口移到自己的太陽穴。
他眼神迷離的看著墓碑上的照片,抖動著唇角,輕輕的說了一句,「我來看你了。」
我活著,再也沒了任何意義。
「砰」的一聲,安靜的墓園被這聲巨響打破,子書躺在地上,腦袋源源不斷的流著血,他闔上眼眸,他想,他終於能睡上一覺了,這些年,他很少有睡著的時候。
在我心上用力的開一槍,讓一切都歸零於這一聲巨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