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4章 心有不甘又怎樣?(2)
但是,她是個有心計的女人。
不管警察問她什麼,她都不回答,只是說,我要見我的律師。
在他一牆之隔的地方,孔志為看到警察交給他的資料,上面一樁樁,一件件,都是孫瑜英為了抹黑孔果兒,所做過的齷齪事情。
有把孔果兒抓到小混混中間,把孔果兒打扮成小太妹,拍照片發給媒體,讓媒體曝光孔果兒身著暴露服裝混社會。
有栽贓孔果兒偷東西,報警之後,再大張旗鼓的從警察局把孔果兒接回家,讓媒體大肆報道孔果兒偷東西。
還有抓著孔果兒往她嘴巴里強硬的灌酒,灌醉之後,說她吸煙喝酒,夜不歸宿……
孔志為拿著那些東西,看的心裡陣陣發涼。
當年孔果兒的妻子還沒去世時,他和妻子感情很好。
妻子去世后,對和妻子長的很像的女兒,他十分疼愛。
可自從他續娶了孫瑜英之後,孔果兒就一天比一天叛逆。
成績直線下滑不說,還沾染了打架抽煙酗酒撒謊偷東西這些壞毛病。
他對孔果兒越來越失望,恨鐵不成鋼的情況下,狠狠打了孔果兒幾次。
後來,原本可愛活潑的孔果兒就變了一副性子,變得膽小如鼠,說話不敢大聲,走路溜牆根走,還穿著不合體的衣服,帶著醜陋的黑框眼鏡,劉海又長又厚,擋的看不到她的眼睛。
對這樣的女兒,孔志為無力又厭惡,後來乾脆眼不見心不煩,越來越忽視她。
而孔果兒在家裡也像個隱形人一樣,除非不得已,絕不在人前出現。
他怎麼也沒想到,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假的!
在他面前表現的溫婉善良,賢良淑德的孫瑜英,其實是條心狠手辣的豺狼。
他可愛的女兒根本就沒變壞,全都是被孫瑜英給暗害的!
孔志為拿著那疊資料,根本不敢相信。
他想起他曾在妻子的病床前發過誓,一定會照顧好他們的女兒。
他妻子去世時,曾把他們女兒的手放進他的掌心裡,讓他保證,一定會對他女兒好,不會讓他女兒受欺負。
他妻子剛去世的那一年,他的確對女兒很好,和女兒相依為命,把女兒當成掌上明珠。
直到娶回孫瑜英,他的女兒越來越不像他的女兒,變得越來越讓他失望,他才漸漸不再關心她。
如果紙上所寫的這一切都是真的,那可惡的不但是孫瑜英,還有他!
他身為人父,竟然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女兒,讓自己的女兒受了那麼多委屈,他枉為人父!
他將紙上的事情看了一遍又一遍,抬眼問警察:「這些都是真的嗎?」
警察看著他,嚴肅的說:「這裡是警察局!沒有證據的事情,會隨便亂說嗎?」
孔志為拿著紙張的手劇烈的顫抖,心如刀割。
他盯著紙張上的字,恨恨的咬牙。
孫瑜英!
孫瑜英!!
我真是看錯了你!
隔壁房間里,孫瑜英終於等到了她的律師。
她是個聰明的女人,所做的事情,都不是什麼大事,根本判不了刑,頂多拘留十幾天,被罰點錢就可以了事。
她的律師,用三寸不爛之舌,為她爭取到了保釋的機會。
她和她的律師,一起離開了詢問室,終於鬆了口氣。
可她這口氣,松的太早了。
她出詢問室時,孔志為剛好也從另一間詢問室出來。
兩名警察分明跟在他們夫妻身後,送他們出去。
孔志為看到孫瑜英,頓時狠狠的瞪向她。
那種仇恨的目光,讓孫瑜英身體打顫。
孫瑜英心虛的叫了聲:「志為。」
孔志為惡狠狠的說:「回家再和你算賬!」
孫瑜英打了個哆嗦,心裡直敲鼓。
孔志為是個心腸軟耳根也軟的男人,很好糊弄。
所以這些年,她才能把孔果兒從孔志為的心肝肉,變成孔志為最厭惡的人。
可是,今天的事情有些棘手。
也不知道,這次她還能不能再唬住孔志為。
他們兩人後面跟著警察,他們也不好說什麼,一前一後,朝警察局門外走去。
剛走出警察局,一群記者扛著長槍短炮圍上來,無數只話筒舉到了孔志為和孫瑜英的眼前:「孫女士你好,請問外界傳言你虐待繼女,為了抹黑繼女名聲,買通街頭混混,故意栽贓陷害繼女,試圖把繼女趕出孔家,讓孔先生剝奪你繼女的繼承權,可有此事?」
孫瑜英無論如何沒料到警察局外面迎接她的是這種陣仗,頓時慘白了臉色,連連否認:「沒有,沒有這種事,都是謠傳。」
記者們把手中的長槍短炮伸向站在她和孔志為後面的兩位警察:「請問警察通知,外界傳言孫女士虐待繼女,為了抹黑繼女的名聲,買通街頭混混,故意栽贓陷害繼女,試圖把繼女趕出孔家,讓孔先生剝奪你繼女的繼承權,可有此事?」
警察對著攝像機和錄音器,嚴肅的說:「確有此事,警方證據確鑿,已經向法院提起公訴,孫女士今天只是暫時的取保候審,回家等待法院的傳喚和審判。」
孫瑜英面如死灰,孔志為無地自容。
有記者將話筒舉到孔志為面前:「孔先生,請問您作為孔氏集團的總裁,為什麼縱容續娶的妻子殘害自己的親生女兒?是不是當年您和原配感情不好,遷怒您的親生女兒?和現在的繼室才是真愛?」
孔志為鐵青著臉色回答:「不,不是,我深愛我的妻子和女兒,我只是忙於工作,忽視了女兒,也忽視了孫瑜英的狼子野心。」
孫瑜英聽了孔志為的話,看到孔志為瞪向她的仇恨眼光,心裡慌的厲害。
她雖然在孔志為面前混的風生水起,但實際上她在孔家是沒有實權的。
她只是小家碧玉,是孔志為公司的員工,因為年輕貌美被孔志為相中,又因為聰明會哄孔志為,被孔志為娶回孔家。
可孔志為再怎麼寵她,卻始終守著一個底線,那就是家裡的財政大權,從不肯讓她碰。
從結婚到現在,孔志為給她的只有每個月十萬塊錢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