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第226章 我的寶貝兒(1)
她知道楊清奇有將自己女朋友的前男友踩在腳下的嗜好,故意說這番話,讓他難堪,讓楊清奇有成就感。
當秦婉約和他提出分手時,他挽留過秦婉約。
他對秦婉約說,楊清奇對女朋友的新鮮度不會超過三個月,新鮮夠了,他就會和現任女友分手,尋找下一個目標。
可秦婉約非常自負的說,以前那些女人沒留住楊清奇的心,是因為她們太蠢,而她,既聰明,又漂亮,她相信她可以讓楊清奇浪子回頭,乖乖娶她。
洛冰河沒想到,她所說的「聰明」,就是她親手踐踏他的尊嚴,去討好楊清奇。
這就是他青梅竹馬的女朋友!
為了榮華富貴、為了嫁入豪門,不惜踩著自己前男友的尊嚴往上爬。
想到自己以前對她的溫柔呵護,洛冰河覺得他以前的一腔深情真是錯餵了狗。
不。
她連狗都不如。
餵了狗,狗還知道沖他搖搖尾巴,而她卻只會幫著別人咬他幾口。
見他臉色越來越難看,葉清瓷知道,一定是自己的問題,讓他想起了許多不好的事情,她連忙轉移話題:「學長,你弟弟什麼時候手術?找好醫生了嗎?六十萬夠不夠?你弟弟住在哪個醫院?有時間了我去看他好不好?」
一連串的問題,將洛冰河從過去的思緒中拉回來,他勉強笑笑,「湊夠了錢,隨時可以手術,六十萬已經夠了,如果不夠,我會再來求學妹幫忙,以後我一定會還的。」
事到如今,他已經顧不得什麼面子了。
面子是什麼?
能吃嗎?
這世上,他什麼都沒了,只剩弟弟一個親人了。
不管是臉面還是尊嚴,都沒他弟弟重要,哪怕被人當成垃圾在地上踩,他也一定要救回弟弟的命。
葉清瓷又和他聊了幾句,他擔心醫院裡的弟弟,告辭之後,匆匆離開了。
簡時初的文件還沒處理完,葉清瓷削了一盤水果,用牙籤插了,偎在他的身邊,自己吃一口,給他吃一口。
簡時初處理完文件,歪頭就看到他的小女人正在咬著牙籤發獃。
一盤水果已經吃完了,她還端著空空如也的水果盤,眼睛盯著不知名的地方,思緒不知又神遊去了哪裡。
「想什麼呢?」簡時初咬了她耳朵一下,對她坐在自己身邊還走神的行為,十分不滿。
他簡七爺這麼帥,難道她現在不是應該盯著他那張帥臉,目不轉睛的盯著,發花痴嗎?
雖然他很討厭女人看到他就一副想流口水的樣子,但葉清瓷從來不肯對著他的臉發花痴,他更加討厭!
「想很重要的事!」葉清瓷終於沖神遊中醒過神,把手中的牙籤放進盤子里,又把盤子放在茶几上。
「什麼事情?有我重要嗎?」簡時初抓住她的手,將她的掌心烙在自己臉上,「我不好看嗎?」
葉清瓷笑,「好看啊!七爺是我見過最好的看的男人!」
「好看你怎麼不看我?」簡時初質問。
「……」萬能特助蕭影先生表示沒眼看,麻溜的收拾好被他家少爺扔的到處都是的文件走人了。
「……」葉清瓷發現自己竟然無言以對。
她盯著他看了一會兒,撲進他懷裡吃吃笑。
「笑什麼笑?再笑打屁股!」簡時初竟真將她掀翻在腿上,在她挺翹的臀上用力的拍了一巴掌。
「簡時初!」葉清瓷臉紅了,掙扎著坐起身,仰頭在他臉上咬了一口。
這一口咬的不輕,看到帥到驚天地泣鬼神的簡七爺的臉上被自己咬出兩排牙印,葉清瓷有些心虛的又抬手給他揉了揉。
簡時初讓她坐在自己腿上,兩人臉對臉。
簡七爺低頭,額頭抵住葉清瓷的額頭,「我帥嗎?」
葉清瓷小雞啄米一樣連連的用力點頭,「七爺最帥了!」
他真是她所見過最帥的男人,沒有之一。
一張俊顏仿若上帝之手精心雕琢,沒有一絲一毫的瑕疵。
因為常年練武,他寬肩窄腰,肌肉結實,線條流暢而優美,身材比T台上的超模還要好。
這是一個不需要錢財和權勢,就能讓女人瘋狂尖叫的男人。
他即便沒有他的天才頭腦,只靠這張臉和這副傲人的身材,就可以在娛樂圈所向披靡。
但令人羨慕嫉妒恨的是,他的智商和他的容貌完全成正比,同樣所向披靡。
這個男人,除了狂點、熬點、脾氣臭一點,幾乎沒有任何缺點。
但是,他這樣得天獨厚,狂傲、脾氣臭,似乎又是理所應當的。
畢竟,人無完人,即便是神仙,也未必可以做到十全十美。
葉清瓷漆黑明亮的雙眸,盯在簡時初臉上。
清泉般明澈漂亮的眸子里,只有兩個小小的自己,簡七爺心情舒暢了,使勁捏捏她的鼻尖,「以後和我在一起的時候,不許看別人!」
葉清瓷竟然覺得此刻的簡七爺十分可愛,笑著乖乖點頭,「嗯,好。」
「也不許走神!」簡七爺又加了一條。
「哦!」葉清瓷笑眯眯應著,摟住他的脖子,臉頰偎進他懷裡,「只想你,行了吧?」
「馬馬虎虎吧!」簡時初揉揉她的腦袋,「你剛剛想什麼了?想的這麼出神?」
「我剛剛在想……」葉清瓷仰臉看他,「我想做生意。」
「做生意?」簡時初意外的挑眉看她,「做什麼生意?」
「暫時還沒想好。」
簡時初問:「為什麼突然想起要做生意?」
葉清瓷說:「做生意才能賺錢啊,賺了錢,才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啊!」
「費那麼大勁幹什麼?」簡時初彈了她額頭一下,「需要多少錢問我要,要多少我多給十倍!」
葉清瓷笑了,「那不一樣。」
簡時初挑眉,「怎麼不一樣?」
「自己賺錢養活自己,和當米蟲的感覺怎麼能一樣?」葉清瓷說:「我想做點事情,充實自己的生活,實現自己的價值感,當米蟲是沒有成就感和價值感的。」
簡時初點頭,「我懂。」
沒認識葉清瓷時,簡時初是工作狂魔,他喜歡工作,雖然枯燥乏味,但是每次成功和突破,都能讓他獲得巨大的成就感和價值感,所以,他可以理解葉清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