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其他小說>精變> 第一百六十章 整蠱笨狗

第一百六十章 整蠱笨狗

  我暗笑,也是,兩個大活人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不說成仙還真就沒法解釋。不過,大嬸接下來的話卻讓我大吃一驚,百思不得其解。


  大嬸一本正經地跟我說:「杜宇王不是把王位禪讓給了丞相鱉靈嗎?杜宇王不想給開明帝添麻煩,帶著他美貌的王妃什麼財物都沒帶就不辭而別,離開了都城,不知去向。


  可開明帝鱉靈是個重情義的人吶,就派人到處去尋找,後來終於打聽到他們隱居在一個山谷里,開明帝就要親自去請。結果沒想到還是晚去了一步,等趕到的時候,杜宇王夫妻倆已經穿戴整齊地仙去了。


  開明帝可傷心了,就決定把他們夫妻倆運回都城,給他們建墓立碑。可誰知半路上就出了稀奇事,兩人的屍體好端端的就不見了,只剩下兩身衣服。所以說,現在兩人的墓實際上是衣冠冢,沒有屍身的。


  不過,我跟你說,今年清明可出了件奇事,大夥都傳有杜娟鳥飛到田裡,一個勁兒地叫『快耕快耕』,老百姓啊都說這一定是我們的望帝杜宇來提醒大家快來撒種插秧呢!那杜娟鳥就是杜宇王夫妻變的。」


  大嬸說得神叨叨的,我則暗自咂舌,這鬼話也有人信?怕是有人為掩人耳目,故意放出的謠言吧?

  「杜宇王愛戴百姓,教我們農耕,這是到死都不放心我們這些老百姓呀。」男人放下筷子,嘆息著說。


  看來,凈空所言非虛,這杜宇王還真是深受百姓愛戴呢。


  「那現在的開明帝怎麼樣?對百姓好嗎?」


  「好啊,開明帝的做派就象當年的杜宇王,處處為我們百姓著想,是難得的明主啊。」大嬸說著直豎大拇指,連坐在正位的老翁都直點頭。


  這麼說來,這鱉靈也不象是個大惡之人吶,對凈空他們下毒手的真的是他嗎?本來很篤定的事,現在反倒有些吃不準了。


  現在凈空他們人都不知道在哪,亂找也是枉費時間,還不如先去會會這個鱉靈。打定主意,我便笑著問大嬸:「請問,都城離這兒遠嗎?」


  「不是很遠,過了河,也就走個七八天吧。怎麼,你要去那裡?」


  「嗯,開明帝這難得的明主是個人就會仰慕他。我想去離他最近的地方,沒準還能有機會見上一面呢!」


  大嬸只當我是開玩笑,便也調侃著說:「哎喲,那敢情好,你要是真能見到他,也幫我們帶個好。」


  我樂呵地應承著,「好啊,沒問題。」


  盛情難卻,大嬸一家把我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吃了飯才放行。


  我倒是沒什麼,就是她家那條狗一晚上沒睡好,飯也沒吃,第二天早上走時看它精神萎靡,瘦了一大圈,把大嬸納悶的直說:「這狗鼻子冰涼的也沒病啊,怎麼就蔫了,還不吃東西了呢?」


  我好笑道:「放心,這狗沒事,就是有些積食。您先把狗食收了,等到晌午再給它,肯定就吃了。」


  大嬸有些狐疑,「真的嗎?」


  我看著那狗哀怨的可憐巴巴的小眼神,心裡笑得肚子都快疼了,面上卻一本正經道:「真的,我對狗很熟悉,相信我,沒錯的。」


  大嬸就點點頭,看樣子是真要照我說的辦。我心說,不好意思了小狗狗,原諒我的惡作劇吧。


  這裡的人家一般都有船,大嬸的男人親自擺渡把我送過了河。


  臨下船,大嬸還一個勁兒的向我揮手,說「要是哪天路過這裡,別忘了還來嬸家啊!」


  「謝謝您,大嬸!」我使勁地揮著手,心裡溫暖極了。多淳樸的民風啊,在這片土地上,就是塊石頭也能給捂化了。


  直到看著船走遠了,我才轉身看向都城的方向。


  前方一馬平川,視野開闊,綠油油的稻田一眼望不到邊。


  真是個富庶美麗的地方啊。美麗的大平原,我來了!

  我感嘆著飛速行進,一路連打聽帶問的,耽誤了些行程,等找到都城時,已近晌午了。


  遠遠的看到高高的城牆上旌旗飄飄,城門上方正中有個大字,猛一看竟不認得,這一驚非同小可。


  我自幼自學書法,自認為對各類字體都非常的熟悉,偏偏這種字體卻從未見過,字形非常的古樸象形,是一種從未見過的文字,感覺比篆字還要古老。


  我站在城門下,仔細辨認后,發現它與篆字「郫」極為相似。看來,這種文字與篆字頗有淵源,沒準篆字還是從它演化來的呢。若果真如此,現在所處的年代豈不是比春秋時期還要早?

  正好有人迎面從我身旁經過,撞到了我的肩膀,我一轉身伸手抓過那人指著城門上的字問道:「請問,這上面寫的什麼?」


  那人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幾個來回,象看怪物一樣的看著我,「這都不知道?這裡是我大蜀的都城郫,上面當然寫的是郫啊!」


  說著,眼中露出鄙夷之色,「切」了一聲,念叨著「鄉巴佬。」便甩袖轉身走開了。


  太好了,這已經失傳的文字我可有的機會好好學習一下了。


  我戀戀不捨地盯著那字往城門裡走,直到看不見了才把脖子轉過來。


  這世界真是有趣。我嘴角帶笑,漫無目的在熙熙嚷嚷的人流中穿梭,看著街道兩旁的物件,一切都是那麼的新奇。


  真不愧是都城,比我的家鄉葉縣還要熱鬧,處處透著繁華。街上的商品琳琅滿目,讓人目不睱接;小攤小販佔滿了街道兩側,臨街的鋪面也是人來人往,紅火得很。


  沒想到這千年之前的商業竟如此發達,只可惜身上沒帶銀錢,否則,可以買幾件東西做個紀念。也不知道在此地得停留多久,沒錢恐怕還怕真是不行呢。


  按時間推算,這個時候佛教還未傳入東土,應該沒人知道和尚為何許人,更別說化緣了,人家恐怕只道你是個要飯的,世上哪有那麼多象大嬸一家淳樸熱心腸的人啊?所以,得先想辦法賺錢養活自己才行,總不能去食嗟來之食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