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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離家出走

  施元熏很生氣。


  她真的決定要離家出走了。


  小時候的冤枉黑鍋她都背了,她不想背都沒辦法啊,沒人相信自己那又什麼辦法。以前的她都能忍,但這次,她真的忍不了,都說忍字頭上一把刀,心在滴血一點沒說錯。她一定要遠離這個沒有愛的地方,去尋找自由。


  想想都覺得自己很悲哀。自己活了整整十六年,這些年也是很風光的,要錢有錢,要勢有勢,即使天塌下來也會有老爸頂著,自己怕什麼。可是,唯獨栽在了那個男子身上。那個如神諦般俊美卻猶如地獄般冷傲的男子。當然,還有一個小人——林馨雪。


  施元熏覺得老夫子說的不對,應該是唯男子與小人難養也。


  驕傲如自己,唯獨對這個男人一見鍾情,二見傾心,愛的太早,愛的卑微。


  打小,她就喜歡跟在他屁股後面轉,受到的,卻是他的冷眼和冷酷的背影。不過施元熏不在乎啊,反正這個男人有驕傲的資本,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記得小時候,施元熏曾經問過這個小男孩喜歡什麼樣的女子,當時粉嫩漂亮的小男孩鄙視地看了一眼「邋遢」的小元熏,說了一句:「我喜歡的人必定是舉世無雙的」,小元熏那時腦子還不太好使,林馨雪告訴自己舉世無雙就是跟別人不一樣嘛,那人家做乖乖女,她做叛逆女,不就舉世無雙了。


  結果,結果,氣壞了元熏的父母,天天朝著自己喊「不孝女」。那個美男子對自己卻連個好眼神都沒有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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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而久之,施元熏的名氣也就打出來了,不,應該是和林馨雪對比出來了。林馨雪寄人籬下,卻性格溫順,待人溫和,長得很漂亮,成績優秀,各項活動樣樣精通,幾乎所有的人都喜歡她;而相反,是真正千金的施元熏,長得倒也漂亮,卻是學渣一枚,脾氣差,待人刻薄,還有一堆壞心眼,幾乎所有人都討厭她。不對比不知道,一對比嚇一跳。


  曾經他們班有過一場辯論,「才華比顏值重要,還是顏值比才華重要」,林馨雪告訴自己鄭泓睿更喜歡顏值,雖然自己不相信鄭泓睿是一個膚淺的人,但事實證明,鄭泓睿對美人不感冒。自己猶豫著也就挑了這一方,誰知林馨雪挑了另一方,還深明大義地說什麼「腹有詩書氣自華,年華易老,唯有才華才最重要」,這不是打自己的臉嘛!

  自己氣不過,當然跟她理論,她一副潸然淚下的可憐的樣子,頓時顯得自己欺負她,所有人都指責自己的不是,讓自己氣的半死。鄭泓睿當然沒有任何錶情,只不過本來對自己就冷,後來就更冷了唄。


  為了這件事,自己回去就被爸爸抓去了書房好好教育了一番,說自己膚淺,要多讀書。反正小時候諸如此類的事情多如牛毛,數也數不過來。要是林馨雪對自己兇殘一點還好,偏偏她總像聖母一樣,對自己百般忍耐。每每爸爸要教訓自己,她總是第一個衝出來「保護」自己,讓自己恨不得怨不得,落得不識好歹的下場,真是嗚呼悲哉。


  這次更加過分,那天自己看到林馨雪曖昧地接近鄭泓睿,自己好心提點鄭泓睿讓他小心林馨雪,她不是個好人,鄭泓睿冷酷地給了自己一句「關你毛事」。還有林馨雪,自己從沒想過要害她,只不過想找個沒人的地方警告她一下,別有事沒事跑去招惹鄭泓睿。


  自己還沒靠近她,她就大叫著從樓梯上摔了下來,自己好心到樓下看看她摔得怎麼樣了,要不要打120,她倒好,哭著喊著說自己錯了,讓自己原諒她。把腦子摔壞了吧。真以為自己在拍電視劇,演苦情女主不成。


  自己剛諷刺了她幾句,轉身,卻被爸爸迎面扇了自己一耳光,說自己不成器。切,養不教還父之過呢!他怎麼不說是自己的錯!神經病!

  還有施嘉晟那陰鷙的眼神,一個勁地讓自己道歉。自己又沒錯憑什麼道歉。轉而他又說自己敢做不敢當,自己回了他一句「有眼無珠,沒做你也當?」他回不過自己,就給自己放了狠話。你妹,胳膊肘往外拐,誰怕誰啊!不對,不是你妹,是你哥,草泥馬!

  連家裡第二疼自己的親媽都說對自己很失望。我也很失望啊!我又委屈又失望,比竇娥還冤,怎麼還不飄雪?


  還是爺爺最好,可惜爺爺遠在國外,天高皇帝遠,管不了這一家子!


  感覺全家只有林馨雪一個寶貝,自己是外面撿來的不成?下次要不要驗個血啊!都說林馨雪可憐,自己才是委屈可憐的人好吧!孤女,恩人,這種話都說了十多年了,也不累,說給誰聽啊!


  自己真的是累了。好不容易喜歡一個人,偏偏喜歡的這個人一點兒也不喜歡自己,家人又從來沒把自己當成家人看。這樣的生活,錦衣玉食又有何用?還不如到外面闖蕩來得自由。


  還有,自己真的對男的失望了,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男的靠得住,母豬都上樹!


  這次帶著貼身物品和私房錢離開,自己是不打算回去了。林馨雪,對手太強大,鬥了十多年都鬥不過。自己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她們真的是一點也不關心自己了,那這個,再見!再也不見,我要走了,我離開以後再也不回來了。


  施元熏把最值錢的東西全部裝到自己的包包里,想了想,還得留封信,這樣才算得上真正意義上的「離家出走」。


  於是乎,施元熏拿來了紙和筆,忖度了半天,驕傲地上寫了一句話:「既然你們都不相信我,你們都相信那個賤人,那我留著還有什麼意思。但願你們不要後悔!」


  施元熏感覺這還不夠,不像是最瀟洒的離家出走方式,要麼寫血書?那樣會疼的,怎麼辦怎麼辦?

  忽然靈機一閃,施元熏興沖沖得跑到廚房去偷了一點雞血過來,在信的最後面還留了一個血手印,完美!

  施元熏感覺圓滿了。


  深深看了一眼生存了十多年的地方,然後傲嬌地哼了一聲:「本小姐不稀罕!本小姐要闖蕩江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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