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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獸語妙用

  第72章 獸語妙用

    回到家裏之後,林秀將梨花苑那幾名小丫頭交給阿月,她會為她們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對這些小丫鬟很喜歡,她們都出自梨園,可謂是帶著才藝進府,能唱能跳還能翻跟頭,她們一來,整個林府都熱鬧了起來。


    林秀很喜歡這種熱鬧,前世父母離婚之後,他曾經一個人居住過很長的日子,連每年春晚都是一個人看的,這種熱鬧對他來說,難能可貴。


    隨後,為了驗證外麵那兩個人是不是來保護他的,林秀吃過飯後,雖然沒事,但還是和孫大力出門溜達。


    果然不出他所料,當他出府之後,那乞丐和賣煎餅的小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後,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又不讓林秀離開他們的視線。


    林秀觀察了兩日,發現他們白天來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離開,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對他實施保護,這也讓林秀放下心來。


    雖然不知道他們的實力如何,但能被密偵司派出來,應該也不會太差。


    安全問題,暫時不用再擔心,他需要做的,隻有一件事情。


    修行。


    雖說暗中已經有人在保護,但那終究是別人施舍的,隻有自己擁有實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現在不是冬天,靈音也不在身邊,單純靠消耗元力修行,意義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適的天氣,目前對他而言,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獲取元晶。


    繞了一圈,又回到了銀子的問題。


    關於怎麽賺錢,林秀心裏有不少想法,包括開一家獸醫院,或是做生意,但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資金也要很長時間,他還是傾向於簡單直接來錢快的方法。


    院子裏傳來一陣腳步聲,林秀走到門口,看到了幾道熟悉的身影。


    來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們從柳清風口中得知了林秀受傷,下衙之後,便帶著禮物來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緣極好,和各處的關係都很融洽,幾人見他沒有大礙,放下禮物,沒待多久,就告辭回去了。


    清吏司的關係,還是需要維持的,第二天林秀沒什麽事情,早早的就出門,在街邊吃了點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孫大力和大黃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邊。


    來到清吏司之後,林秀發現今天衙門內有些冷清,捕快們一個都沒有見著,門口連值守的人都沒有。


    他走到案牘庫門口,問道:“徐文書,衙門裏今天怎麽沒人?”


    徐文書正在整理卷宗,聽到聲音,抬頭看到林秀,站起身問道:“林大人剛剛受了傷,怎麽不在家多休息幾日?”


    林秀笑了笑,說道:“我的傷太醫已經治好了,閑著也是閑著,就來衙門看看。”


    徐文書問候了他兩句,這才道:“今天有個富商來報案,說是兒子丟了,讓我們幫忙尋找,若是能找到,願意出一千兩銀子的報酬,那些家夥聽到有這麽多銀子賺,一個個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兩?”


    一千兩可不是小數目,夠清吏司普通的文書賺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輩子也就賺那麽多,難怪他們這麽積極。


    而對全身上下隻有幾十兩銀子的林秀而言,一千兩,可以買十顆二階異獸的元晶,就隻是找個人而已,簡單的不要太簡單。


    林秀問道:“報案的是哪個富商?”


    徐文書笑了笑,說道:“難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那富商尋人的告示,就在衙門外麵貼著,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剛才沒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門,果然在牆上看到了一張告示。


    這是一張尋人啟事,上麵是一個孩童的畫像,以及他走失之時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說,但凡有提供有用線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兩銀子的酬謝,而能找到孩子,並將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兩的酬勞。


    告示的最下方,寫著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黃的腦袋,說道:“走吧,來活了……”


    陳員外府。


    陳員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裏主營珠寶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擁有十幾家店鋪,是真正的家財萬貫。


    說起這陳員外,他白手起家,能積攢到今日的家財,也算是個厲害人物,但婚後無子,家中香火無人繼承,一直是他的一塊心病,後來直到他五十歲,娶到第六房小妾時,才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自然是大喜過望,平日裏對這獨子極盡寵愛,當真是捧在手裏怕摔了,含在口裏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兒子,丟了。


    這下可急壞了陳員外,昨天讓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門報案,同時貼出了巨額懸賞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夠提供線索,不管誰找到他的兒子,都能得到一千兩銀子的酬金。


    林秀到陳府的時候,發現柳清風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滿臉急色的老者了解情況。


    看到林秀時,他目中閃過一次異色,問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過來看看,柳大人繼續吧,我不打擾你問案。”


    柳清風點了點頭,繼續對那老者道:“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令公子極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擄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測,擄走他的,應該就是陳府的人,我需要你將府上所有人召集起來,我會一一問案……”


    林秀沒有理會柳清風這邊,而是走到一個婦人身邊,問道:“你是……”


    那婦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婦是少爺的奶娘。”


    林秀打了個響指,說道:“那正好,你去給我找一件你們家少爺平日裏穿的衣服,最好是貼身穿的,沒洗過的,我有用處。”


    那婦人雖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還是轉身進了一處房間,出來時,將一件衣物交給林秀,說道:“這是少爺昨天下午換下來的,還沒來得及洗……”


    林秀手裏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種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這件肚兜之後,林秀就走出了陳府。


    柳清風其實一直在關注林秀這邊的情況,直到現在,他還沒有想通上次他是怎麽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認,在查案上,林秀的確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邊,問道:“他剛才和你說什麽了?”


    奶娘如實的將剛才發生的事情說了出來。


    柳清風眉頭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幹什麽……”


    很快的,他便搖了搖頭,將這件想不通的事情暫且拋之腦後,陳員外已經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還要對這些人一一問話,辦案多年的直覺告訴他,此案是內鬼所為,而內鬼,就在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陳府,將陳家少爺的貼身肚兜在大黃的鼻子上晃了晃,說道:“記住這個味道,一條街一條街的找,隻要聞到這個味道出現過的地方,立馬回來告訴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黃在行。


    狗的嗅覺是人類的一千多倍,任何細小的氣味,都逃不過它們的鼻子。


    大黃抬起頭,為難的看著林秀,說道:“主人,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個人……不,我一條狗聞不過來……”


    林秀想了想,問道:“你以前在外麵混的時候,還沒有別的朋友?”


    大黃搖了搖狗頭,說道:“沒有,我們都是單獨行動,有時候為了地盤和吃的還會打架,就算我去找他們,它們也一定不會幫我。”


    林秀略一思忖,說道:“你告訴它們,誰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們一個月的飯,一天三頓,保證頓頓有肉……”


    王都。


    北城區。


    一片堆滿垃圾和雜物巨大空地上,不時傳來此起彼伏的狗叫聲。


    這裏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遠離百姓生活區域,臭氣熏天,沒有人願意接近,但卻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們平日裏就在這裏尋找食物,勉強不被餓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夠所有狗分,每天都會有因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現,不過今天,幾十隻流浪狗卻沒有時間打架,而是圍著一隻黃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說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個人,就管一個月的飯,每天三頓,還頓頓都有肉?”


    “你要是敢騙我們,我們咬死你!”


    ……


    大黃麵對嘈雜的狗群,穩穩的蹲在地上,狗臉滿是驕傲的表情,問道:“你們看看我,和以前有什麽不一樣?”


    眾狗看了看大黃,然後紛紛驚呼出聲。


    “好像更壯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這段時間,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黃居高臨下的俯視眾狗,說道:“肅靜,肅靜,我現在和你們不一樣,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這裏向你們保證,隻要你們找到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來的一個月,你們每一頓都能吃肉,再也不會餓肚子。”


    眾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沒有行動,而是用畏懼的目光看著最前方的一隻黑狗。


    此狗的體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這裏眾狗的頭領,平日裏有吃的,也是頭領先享受,它不點頭,沒有狗敢行動。


    那隻黑狗一邊圍繞著大黃轉圈,一邊說道:“你已經不屬於這裏了,離開這裏,不要再回來,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作為狗群的首領,它感受到,大黃的出現,已經威脅到了它的統治。


    曾經的大黃,也需要對頭領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獻給它,但今時不同往日,三日不見,當刮目看狗,更何況是一個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當日阿黃。


    他的身體比這隻黑狗更壯,一個躍起,就將它撲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隻撿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麽會是天天吃肉的大黃的對手,發現無論如何,都無法從大黃爪下掙脫時,它就發出了幾聲哀鳴,謙卑的低下了狗頭,以示臣服。


    大黃將這黑狗壓下身下,俯視眾狗,大聲道:“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們的首領,誰讚同,誰反對?”


    一聲犬吠,眾狗低頭。


    不多時,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條小巷,都出現了流浪狗的影子,他們用鼻子貼著地麵,不停的嗅著什麽,讓看到這一幕的百姓極為驚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聽彩衣唱歌,這次,她沒有再讓彩衣唱戲腔了,《十年》這首歌曲,在這個陌生的世界,從彩衣口中唱出來,讓林秀產生了一種時空交錯的感覺。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風的羅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熱褲,一定會更有感覺。


    等到日後,林秀一定親自設計幾套現代服裝,讓她換著穿,彩衣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費了,到時候她穿著旗袍,唱著江南小調……


    嗯,是初戀的感覺。


    彩衣發現,林公子每次讓她唱的曲目,雖然韻律都極好聽,但卻越來越偏門,通過一段時間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實在好奇,他教她的這些曲目,都是從哪裏來的?


    唱完一曲之後,她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後問道:“那些小丫頭從來沒有學過規矩,沒有惹你們生氣吧?”


    林秀笑道:“沒有,小丫頭們很活潑,我娘很喜歡她們。”


    彩衣打趣道:“其實我挺羨慕她們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戲樓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話,我也想像她們一樣,哪怕隻是在公子身邊端茶倒水……”


    林秀果斷的搖了搖頭,說道:“不行不行,這絕對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臉上卻依舊保持著笑容,說道:“公子不要當真,我就是開個玩笑。”


    林秀看著她,說道:“彩衣姑娘這麽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後有錢了,我就請你到家裏,讓你天天給我一個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間又明媚起來,這一切林秀看在眼裏,心中不由升起幾分心疼和愛憐,不是不想給彩衣承諾,而是婚約的事情沒有解決,所有的承諾都是沒有意義的。


    很快的,彩衣下樓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間休息,忽而聽到外麵傳來幾聲狗叫。


    林秀下樓走到門外,看到大黃和一隻灰狗站在門口,大黃興奮的看著他,說道:“主人,我們找到了!”


    林秀問道:“在哪裏?”


    那灰狗到現在還不相信,居然有人類能聽懂它們狗話,但和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於是它搖著尾巴,激動道:“跟我來!”


    王都,北城區。


    大夏王都並非隻有權貴,事實上,整個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貧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與繁榮,與他們其實沒有什麽關係。


    這裏絕大多數的人,都要為填飽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東城聚集著王都大多數權貴不同,北城區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窮苦百姓,這裏的民房相對低矮,街上也不見禁衛巡邏,是整個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汙納垢的地方。


    林秀和孫大力,大黃,小灰站在一處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問道:“就在這裏嗎?”


    大黃此刻連連點頭,說道:“主人,我也聞到了,味道就在這個院子裏。”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門。


    院內很快傳來一道警惕的聲音:“誰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煩開下門。”


    那人道:“我們家兩個人。”


    見對方沒有開門的意思,林秀繼續道:“還有一件事,官府發補貼,每戶一百文,老鄉,開門領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從門縫遞進來就行。”


    林秀再次開口:“我們走了很久,有點口渴,可不可以討一杯水喝?”


    那人無情道:“你們不是查人口嗎,去下一家討吧。”


    林秀耐心耗盡,大怒道:“給臉不要臉,大力,上!”


    轟!

    孫大力輕輕一推,兩扇大門便轟然倒地,一對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驚恐的目光看著林秀和孫大力,顫聲道:“你,你們是什麽人,來我家幹什麽?”


    大黃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邊的房間裏。”


    林秀看了這對男女一眼,向右邊的房間走去,那男子麵色一變,正要阻攔,卻被孫大力如小雞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孫大力瞥了他們二人一眼,說道:“老實點,別逼我動手。”


    二人見識到孫大力的怪力之後,果然不敢輕舉妄動了,隻是臉上的驚懼卻越來越深。


    林秀走到右邊的房間門口,推門而入,在房間的床上發現了一個睡著了的小男孩,無論是長相,還是身上穿著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無二。


    似乎是林秀的腳步聲驚動了這小男孩,他在睡夢中猛然驚醒,然後就大哭起來。


    林秀走到床邊,將他抱起來,摸了摸他的腦袋,說道:“別哭,壞人已經被抓到了,我帶你去找你的爹娘。”


    林秀抱著小男孩走出來的時候,院子的那對男女噗通一聲跪在地上,哭訴道:“不關我們的事啊,我們也隻是幫別人的忙……”


    ……


    陳府。


    柳清風已經詢問完了陳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著一名婦人,沉聲問道:“說,你把陳家少爺藏到哪裏了!”


    陳員外老來得子,對這兒子格外寵愛,僅僅是給他請的奶娘,就有四個。


    這婦人是奶娘之一,她根本沒想到,她隻不過是在被詢問的時候,露出了一點點驚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識破抓出來,被一連串的逼問之後,漏洞越來越多,已經沒辦法再狡辯……


    想到這裏,她幹脆心一狠,看著陳員外說道:“沒錯,是我把少爺藏起來了,給我一萬兩銀子,然後放我走,我就把少爺交給你,否則,老爺就等著給少爺收屍吧!”


    柳清風雙目一凝,怒道:“混賬東西,到現在居然還敢口出威脅……”


    他話未說完,就被陳員外拉住了衣袖,陳員外一臉苦色,說道:“算了,不就是一萬兩嗎,給她就是了,還是我兒的命要緊……”


    那奶娘臉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爺老來得子,對這根獨苗萬分寵愛的心思,才冒險擄走了少爺,本想讓親戚來騙這一萬兩銀子,現在則是逼不得已了。


    奶娘看著陳員外,說道:“老爺,我還要告訴你,如果我出事了,他們也會殺了少爺,你最好……”


    林秀抱著一個小男孩從外麵走進來,問道:“最好什麽?”


    小男孩看到陳員外時,立刻伸出雙手,大聲道:“爹爹!”


    陳員外愣了一下,臉上立刻露出狂喜,從林秀手中接過孩子,緊緊的抱在懷裏,連連道:“回來了,我的兒子回來了!”


    那奶娘看著這一幕,當場麵如土色,雙腿一軟,癱倒在地。


    怎麽會這樣!


    她明明把少爺寄放在親戚家裏了啊!

    柳清風也呆呆的看著林秀,心中萬馬奔騰……


    他費了好大的心思,才將犯人找了出來,正打算繼續盤問,可林秀,林秀直接將孩子抱回來了,他怎麽會知道孩子在哪裏,難道他的能力是卜卦,這不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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