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章 末世002
明代簡單的分析了一下傅聞越,他喜歡優秀的強者,比如說他心目中的那個白月光,白月光很優秀,優秀到傅聞越一度自卑的覺得自己配不上他,所以在原主投懷送抱的時候,他才會勉強答應。
明代如果一味的投懷送抱,非但不會引起傅聞越的注意,還會引起對方的反感,他要變強,變成一個讓傅聞越仰望的存在,那個時候,傅聞越眼裏才能真正看得到明代,到時候他再稍稍流露出一絲自己依舊對傅聞越念念不忘的意思,如此一來二去,或許他還有機會征服傅聞越。
想法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明代看著自己現在這麽一副恐怖的樣子,不由悲從中來,這年頭,哪個神經病會喜歡一個醜陋無比、惡心巴拉的喪屍?
明代欲哭無淚。
“宿主別怕,我剛給您安排了一個金手指,請注意查收。”
明代一臉的狐疑,從來都是摳搜的係統還舍得給他安排一個金手指?
什麽金手指也安慰不了,他渾身血洞的糟心模樣。
“宿主大人,您看了就知道啦。”
明代點開係統空間裏的背包欄,裏麵孤零零的躺著一個禮包。
明代顫顫巍巍的點開,他身上光芒一閃,金手指這就上身了?
明代還不知道這是個啥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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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統666,“嘻嘻嘻,這個金手指怎麽樣?”
明代,“什麽怎麽樣?”
係統666,“你檢查一下自己身上。”
明代當真就翻開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起初他沒忍心看自己的身體,怕被上麵血肉橫飛的樣子給嚇到,等他顫顫巍巍翻開自己的衣服去看自己的身體時,明代震驚了。
他身上無數喪屍啃咬出來的可怖傷口全部不見了?
係統666嘻嘻笑道,“意不意外,驚不驚喜?”
有了這個金手指,他們家宿主就可以在喪屍與人類之間隨意切換。
跟喪屍在一起,喪屍會把他當成同類,跟人類在一起,人類也可以把他當成同類。
用末世的專業術語解釋大概就是,明代算是個半屍?
明代將信將疑的隨意去了一個辦公室,翻開一個抽屜找到一位女士之前用過的包包,從裏麵掏出一把小鏡子,當看到自己那張漂亮精致的臉時,明代鬆了一口氣。
還好還好,他現在依舊是個人樣。
他經過那些喪屍身邊的時候,那些喪屍毫無反應,顯然是把自己當成了同類。
明代對這個金手指表示很滿意,他開心的笑起來。
如此,他是不是就可以在這個末世橫著走了?
係統666,“大概吧。”
明代這下可嘚瑟壞了,他在喪屍群裏如入無人之境,之前腦子裏還回蕩著原主被喪屍啃食的慘叫聲,這下他都敢於喪屍對著臉看。
也不怕晚上做噩夢。
明代表示他胃口好的很,也不用怕被惡心的吃不下飯。
他身上這件衣服是不能穿了,他挨個辦公室搜索了一遍,還真叫他找到一套幹淨的適合他穿的衣服,還找到了礦泉水跟許多零食。
無奈這裏喪屍多,活人沒有幾個,活著的大概也就傅聞越他們幾個人。
傅聞越明代倒是不擔心,畢竟他是主角,一定能活著走出去,跟著他的那部分人,少數幾個炮灰會送了命,被喪屍吃掉,大多數人應該都能活下來,畢竟他們將來會成為傅聞越身後的中堅力量。
末世最重要的是什麽,當然是物資了,有食物有水才能活下去。
這家公司儼然已經被喪屍占領,沒幾個活人了,明代絲毫沒有心理壓力的挨個房間搜索過去,他背上背著一個雙肩包,裏麵裝滿了水跟食物。
等他看到走廊裏密密麻麻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竄的喪屍時,明代又看了看自己,他穿的似乎太幹淨了,他就這麽旁若無人的行走在喪屍群裏,顯得未免太過突兀了一些。
而且他這個樣子著實有些紮眼,看起來也太過輕鬆了。
畢竟這裏可是末世,他看的那些電影裏,許多人會為了一點食物大打出手,殺人搶奪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明代並不想被人惦記,但他也不想扔掉背上的雙肩包。
末世裏,他不僅要提防喪屍,更要提防那些窮途末路,什麽事兒都做的出來的人類。
明代想了想,又退了回去,他重新找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了身上,就是那種他身處喪屍群之中,別人也不會覺得他另類的那種衣服。
做完這一切,明代就站在了喪屍群裏,一邊喝水,一邊哢嚓哢嚓的啃薯片,他啃的很是起勁兒,那些喪屍聽到動靜全部朝著明代包圍而來。
然後這座幾乎沒什麽活人的辦公大樓裏就出現了這麽一個奇景,明代被密密麻麻的喪屍圍在中間,他則坐在地上心情看起來很是不錯的吃東西。
喪屍們也餓啊,可明代身上的味道聞起來也是喪屍的味道,完全勾不起喪屍們的食欲。
明代吃飽喝足,心滿意足的拍了拍手掌,這才感覺整個人都活了過來。
唯一讓他覺得比較滿意的是,他雖然變成了喪屍,但活的依舊像個人樣,還可以吃想吃的食物,而不是餓了去啃人肉,這樣的情景想想就頭皮發麻。
他沒有急著去找傅聞越,而是在這座死寂又到處布滿喪屍的大樓裏尋找起來,他還想去看看有沒有別的生還者。
這麽偌大的一個實驗大樓不可能就活下來這麽幾人,總還有其他運氣好的人活下來。
反正他知道這個世界的大致發展規則,最後他隻需要在傅聞越必經的路上等著他就行了。
主要是這個樣子的明代不敢隨意出現在傅聞越麵前,雖然原主跟了傅聞越一陣,但他們之間是清白的,傅聞越也不見得對原主有多少好感,況且他被簡賢宇這個王八蛋推進喪屍群裏的時候大家可是有目共睹,在傅聞越以及他身後狗腿子們心裏,明代已經是個死人,再見麵的時候他應該是以喪屍的身份出現才對,要是讓他們見到自己活生生的人模樣,還不得把他抓進來送進研究所?
到時候明代可就危險了,他可不想供人研究,他實際上對末世還挺好奇,憑借著他現在特殊的身體,他可以毫無顧忌的到處走走看看。
當然隻要不遇見傅聞越一夥人,他就可以以人的身份繼續生活下去。
可惜明代轉遍了整座大樓都沒有再遇見其他的生還者,這讓他微微輕歎了一聲。
末世來臨,人的生命如此脆弱。
如此這裏也就沒有繼續待下來的必要了。
為了不讓自己顯得太過紮眼,明代特意翻了一瓶番茄醬,將自己身上穿的白襯衫塗了塗,又往自己臉上塗了兩把。
這樣明代整個人看起來就比較狼狽了,隻要不是湊近了,聞到他身上的番茄醬味道,就算他混在喪屍群裏也沒人會覺得他還是個人。
換言之,如果他以這副形象混在人群裏,他滿身狼狽,大家也不會對他起疑,末世嘛,大家時刻都在逃命,狼狽點也是十分正常的。
一轉眼,明代就出現在了大街上,肉眼可見之處,一片狼藉,許多無主的車輛停在馬路上,車身上滿是鮮血,許多的車裏還坐著張著血盆大口想要出來的喪屍。
這幾乎成了一座喪屍國度,到處都是漫無目的溜達的喪屍,隻要見到活人的氣息,原本緩慢僵硬的喪屍便會瘋了似的朝著那個鮮活的人衝去並將他撕碎。
到處都是一副殘敗不堪的景象。
明代也是難得良心發現,身處這樣一個末世,猝不及防的人類一定會覺得茫然無助恐慌,甚至絕望。
大多數人甚至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便被自己的家人突然撲倒咬住,他們在茫然中變成了喪屍中的一員。
想想還挺悲慘的。
既然他從係統這裏得了這麽一個金手指,能在末世毫無負擔的活下去,那他就順手救下還活著的人好了。
明代在城裏一邊搜尋物資藥品,一邊準備救人,變成喪屍之後,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他不睡覺也不會覺得困,也不會覺得累,而且他身上的傷口會快速愈合。
之前他被喪屍咬得滿目瘡痍,得到係統贈送的金手指之後,他身上的傷口就全好了。
他現在的模樣比起人類時候的模樣,除了顯得過於蒼白,溫度低於常人之外,好像也沒什麽太大的區別?
這時明代路過一家藥店,藥店門口有許多喪屍徘徊,明代往藥店裏麵看了一眼,發現藥店裏麵也有喪屍,兩個穿著白大褂的營業員,還有幾個穿著便服的顧客。
明代眼見四周無人,便打開門走了進去,喪屍聽到動靜齊齊朝著明代身邊靠攏,在聞到明代身上同樣屬於同類的氣息之後便呆呆的停住了。
明代嫌棄的不行,他將自己跟前的那幾個喪屍踢到了一遍,嘴裏還笑罵道,“夥計,不要用你們那流膿的眼睛看我,太辣眼睛了。”
還有那撲麵而來的腥臭味道,差點把明代給熏暈過去。
明代抬起自己的胳膊聞了聞,他身上應該沒有這些腥臭的味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