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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 星羅

  第74章 番外 星羅

    深山之中,炊煙嫋嫋,雞鳴狗吠,十裏稻花飄香。


    潺潺的溪水旁,李毓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姿色出塵,正牽著一匹棗紅大馬在溪邊飲水。


    初夏的微風拂過,草叢深處忽的傳來了窸窣的聲響,似有什麽東西靠近。李毓秀警覺,猛地轉過一張濕漉漉的臉來,沉靜的目光緊鎖住聲響傳來的方向,手中的劍已出鞘半寸。


    又是一陣窸窣的聲響,草叢被撥開,一名年輕的黑衣男子抱著個小孩,從草叢深處闊步走來。


    男子約莫二十來歲,身量纖細高挑,容貌有著不輸於女人的豔麗,正是星羅。


    李毓秀鬆了一口氣,望著他懷中那個穿著開襠褲、掛著鼻涕泡,臉上還有兩坨質樸的紅暈的小孩,問道:“你又將誰家的孩子抱過來了?”


    “方才換米的時候路過村莊,看見這小孩一個人在村口玩耍,就將他帶過來給你看看。”星羅絲毫不覺得自己這樣做有何不妥,還興致勃勃地問道,“阿秀,你不是說想要兒孫滿堂麽?雖然我不能讓你生孩子,但隻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給你弄來。”


    李毓秀微微蹙眉,“這樣不好,快將這孩子還回去,否則他父母該著急了。”


    聞言,星羅癟了癟嘴,打量一眼懷裏懵懵懂懂的孩子,“醜是醜了點。”


    “這與美醜無關,將他送回去。”


    “還是說,阿秀你不喜歡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還看見村裏有個三歲大的女童,生得可水靈啦!”


    “不可以,星羅。”李毓秀聲音依舊清淡,但麵色沉穩了不少,帶著幾分告誡道,“不是我們的東西,就不可以去偷搶。”


    “好罷。”星羅有些失落,抱著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還不忘叮囑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著星羅的背影,輕歎一聲。


    這是他們相識的第十個年頭,亦是他們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驚膽戰,杯弓蛇影,那樁驚動長安的血案隨著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漸漸塵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這並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說天道輪回,報應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落入恢恢法網。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獄,星羅也會跟著一起。


    她的手終於染上了鮮血,墮落成和星羅一樣的罪人,可她從未後悔過。


    入夜,星羅和李毓秀投宿在鎮上一間簡單的客棧中。


    借著昏黃的油燈,李毓秀一顆一顆數著錢袋中的銅板,眉頭緊緊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幹了。”


    李毓秀是個出身高貴的郡主,一不會女紅,二不會織布,星羅除了殺人外更是什麽也不會,流浪江湖的這些年,兩人一度捉襟見肘。好在偶爾給縣官們捉一捉身手高強的犯人,或是給富貴人家押送貨物,勉強尚能度日。


    如今月餘沒有幹活,錢已經不多了。


    “也好,好久沒活動筋骨了,手癢得很。”


    星羅在燈下盤腿坐著,用棉布擦淨臂上纏繞的軟劍,抬眼笑道,“方才在鎮口的告示欄上看見貼了官榜,重金懸賞一名高手帶隊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羅卻是搖頭,“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傷還未好透呢。”


    李毓秀堅持道,“山匪那麽多,你一個人應付不過來。”


    “此事明天再議,睡覺吧。”說著,星羅屈指一彈,油燈熄滅,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靜謐。


    李毓秀不再堅持,脫了外袍上床,隻是懷中還抱著長劍,這是她四年逃亡養成的習慣,以便隨時麵對危機。


    片刻,月光從窗戶灑入,在地上、案幾上鋪了薄薄的一層霜。


    星羅並未回自己的房間,仍站在黑暗中,一雙眼睛閃著亮光,良久才小聲地問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嗎?”


    李毓秀睜開眼。


    見她不語,星羅又著急道:“我知道你受了傷,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邊保護你。”


    他哪裏還有殺人時的狠厲,像是一隻軟綿綿的奶貓,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並未多想,身子朝裏挪了挪,依舊是沒有波瀾的簡短語句:“上來。”


    星羅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歡呼一聲,三下五除二脫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沒過片刻,他略微興奮的聲音再次響起:“阿秀,我可以抱著你睡嗎?”


    “我不喜歡被人抱著。”李毓秀閉著眼說道。


    星羅的眼睛黯了黯,隨即又道:“那,你抱著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沒轍,幹脆閉目假寐。


    星羅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嗎,阿秀,我很早就喜歡你了。那時的你對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麽清秀美麗,又那麽遙遠。我常常在想,牽著你的手是什麽感覺?抱著你的身子是什麽感覺?親吻你……又是什麽感覺?”


    黑暗中,李毓秀輕輕吐納,嘴角泛起一個並不明顯的弧度,笑意轉瞬即逝。


    她伸出一隻手,輕輕擁住星羅,平靜道:“睡覺,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遲鈍,她從來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樣的感覺,但她知道,星羅對她而言是獨一無二的。


    十三歲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徹夜燈火齊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鳳樓觀賞金絲雀,中途喝醉了酒,醒來時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驛站趕。


    就在那時,她在欲界仙都門口的角落裏,撿著了一身是血的星羅。


    那時的星羅不叫星羅,他還沒有名字。


    他穿著一身淩亂的、血紅的衣裳,麵上敷著細膩的白粉,唇上點著丹朱,細長的眼尾染了一抹豔麗的桃紅,烏發如雲,雜糅了這個年紀最青澀的美麗和屬於風塵的豔麗。


    李毓秀以為他是個遭人淩、辱的少女,心下一軟,便將昏迷的星羅撿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內傷,唯有身下那處最嚴重的傷,他死都不讓人碰,誰碰他便發了瘋似的要殺那人。


    大夫說:“這孩子被強行去勢了,心裏的傷痕要大過身體,所以才諱疾忌醫。”


    聽了這番話,李毓秀才隱隱覺察出不對勁。


    那‘姑娘’依舊裹著那身血汙的紅衣裳,睜著一雙怨毒的眼打量著她,牙齒咯咯發抖,神情戒備。李毓秀的視線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頓時明白過來了。


    原來她撿回來的並不是個‘姑娘’,而是個過於好看的少年。


    而現在,這個可憐的‘少年’失去了男人應該有的東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來幫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兩步,說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沒命了。”


    “讓我……死……”少年聲音暗啞,艱難地吐出這幾個字,每個字都帶著徹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簡單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傷害過你的仇人們以外,沒有任何意義。”


    說著,李毓秀解下腰間的佩劍,丟到那少年麵前,平靜地說:“現在我們要給你治傷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選擇用此劍自裁,亦或者,殺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這樣,她毫無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傷口。


    清理上藥的時候,鑽心的疼痛讓少年生不如死。他攥著李毓秀的手,力度大到幾乎要將她的指骨捏碎,幾度想要揮劍自盡,皆被李毓秀攔下。


    “別怕,忍忍就好了。”李毓秀下意識抱住了少年的身子。


    她的懷抱很軟,很暖。


    那時正值深夜,天地暗淡無光,少年卻覺得,仿佛有一束強光衝破黑暗的桎梏,照亮了他的生命。


    李毓秀給了他一個很璀璨的名字,叫做星羅。


    “你為什麽救我呢?我一無所有,已經不能和你交歡了。”傷好後,星羅睜著鳳眼,滿臉的疑惑。


    所有人都在貪戀他的身子,他以為,李毓秀也不例外。


    然而,李毓秀隻是麵無表情地收回劍,屈指在他腦門一彈,說,“以後不要將這些淫詞掛在嘴邊,會被哥哥罰的。”


    “哦。”星羅捂著額頭,又問,“可是,究竟是為什麽要救我呢?他們都罵我是太監,是殘廢……”


    “我不覺得你是殘廢,星羅。在欲界仙都見到你的時候,你雖然滿身是血,可我總覺得你的眼睛,”李毓秀指了指他的眉目,繼而道,“你的眼睛像星星一樣,是會發光的。”


    星羅一怔,繼而狂喜,漲紅了臉道:“真的嗎?”


    李毓秀鄭重點頭,“我向來是個冷情的人,生老病死都激不起我半點波瀾,唯有那夜遇見你,我卻心生惻隱。或許,這就是緣分罷。”


    最後一句,幾乎成了低不可聞的喟歎。


    “郡主,我不會發光,是你的光芒照亮了我。”星羅露出一個豔麗的笑,如此說道。


    那一瞬,李毓秀心弦一動,被他過於豔麗的笑容照得睜不開眼。


    “星羅,你以後想幹什麽?”


    “跟著郡主,死也要報答郡主。”


    “除此之外呢?你總要有一技之長罷。”


    “服侍人算不算一技之長?雖然我不能人道了,但有很多技術還是可以用得上的,保證郡主你……”


    “淫詞豔語。”


    “哦,你不喜歡這樣?那,我可以跟著你習武麽?”


    聞言,李毓秀回劍入鞘,問道:“為何要習武?”


    “強大起來,殺了我的仇人。” 星羅趴在雕欄上,笑眯眯地說,“再殺了你的仇人,保護你。”


    “我沒有仇人。”李毓秀執劍走過去,撫了撫他柔軟的黑發,說,“哥哥說你根骨不錯,是可造之材。這樣吧,你隨我出門一趟,我給你介紹一個高手,看看你適合練什麽兵器。”


    星羅立刻豎起耳朵,“高手是誰?”


    李毓秀淡淡一笑,“姓裴,你見了便知道了。”


    醒來的時候天還未亮,客棧外淅淅瀝瀝地下著大雨。


    李毓秀緩緩起身,扭頭一看,睡在旁邊的星羅已不見了身影。她下意識摸了摸身側,被褥冰涼,軟劍也不見了,星羅顯然是偷偷離開她出門去了。


    這麽大的雨天,他竟是一個人上山剿匪去了?


    李毓秀擰眉,摸黑下床,擦燃了油燈,屋內亮堂起來。


    李毓秀穿好外袍,拿起長劍,正要出門去尋星羅,卻忽的聽見門外腳步靠近,接著,熟悉的敲門聲響起。


    “誰?”她下意識拔劍,壓低聲音問道。


    “阿秀,是我。”


    “星羅?”


    說話間,她已快步向前,拉開了客房的門栓。


    一抹黑影飛速閃進,星羅拉下蒙麵的黑布巾,渾身濕淋淋的,血水混合著雨水淌下,很快在地上匯合成一條蜿蜒的小溪。


    “你受傷了?”


    “沒有,不是我的血。”


    李毓秀並不信,忙拉開他的手,卻露出了他懷中一個鼓囊囊的黑色布包。


    “這是什麽?”她疑惑,伸手碰了碰那布包。


    溫熱,並且會動,是個活物。


    “我撿來的,你看。”星羅臉上露出欣喜的笑容,獻寶似的,小心翼翼地打開懷中的黑布包。


    一陣嬰兒的啼哭傳來,李毓秀愕然。


    黑布包裏的,竟是一個不足半歲的嬰兒。


    星羅一路將這個黑布包護在懷裏,保護得很好,隻被雨水浸濕了一個小角,裏頭的嬰兒毫發無損。


    星羅慌忙而笨拙地哄著小嬰兒,嘴裏喃喃道:“不哭不哭。”


    李毓秀回神,猛地關上門,問道:“你又將誰家的孩子偷來了?”


    “不是偷來的,是撿的。”見李毓秀擰眉,他委屈道,“真是撿來的。她的爹娘已經被山匪殺了,我上山的時候,看到山匪們將她的繈褓丟在屍首堆裏,便悄悄撿了回來。”


    “真的?”


    “真的!我何時騙過你?”


    李毓秀輕輕吐了口氣,看著懷裏小小的女嬰,“那,山匪呢?”


    “留了幾個活口,其他的都殺了。”說著,星羅悄悄打開布包,笑道,“這是個小姑娘呢?阿秀,你喜歡女孩嗎?”


    星羅毫不掩飾自己的開心,好像自己真的是這個孩子的父親似的。


    也好,既然這孩子是個無父無母的孤兒,那便養著罷。


    李毓秀笑了,點點頭,“喜歡。”


    星羅大喜,又小心翼翼道:“不是我生的,你也喜歡嗎?”


    “喜歡的。”李毓秀伸手抱過啼哭的孩子,溫柔地拍了拍她的繈褓,對星羅道,“怕是餓了。你向客棧借用一下廚房,熬些湯水給這孩子。”


    “好!”星羅立刻去準備了。


    等喂好孩子,已是黎明時分。


    星羅依舊很亢奮,眼也不眨地盯著熟睡的嬰兒,自語般問道:“阿秀,給孩子取個什麽名字才好?”


    “隨便。”


    “怎麽能隨便呢,我沒有姓氏,就讓她跟你姓罷。李……叫李什麽好?”


    “如月。”


    “什麽?”


    “叫李如月。”李毓秀又重複了一遍,看著星羅微微一笑道,“我們家已有星辰,唯缺一輪明月。”


    “我們家……”


    星羅怔了怔,喃喃重複著‘我們家’這三字,忽的,他茅塞頓開,猛地跳起來狂喜道:“阿秀!你說你跟我是一家人了?我們是一家人了!”


    李毓秀收斂了笑容,調開視線,平靜道,“早就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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