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聚會
這個想法得到了吳思思的同意,她說道,“我覺得可以,雖然我們並不能幫助所有無家可歸的孩子,可是任何一絲的綿薄之力,對於別人來說,說不準就是人生的另一個轉機了。”
溫禦點頭說道,“你說的沒錯。”其實溫禦的公司也成立基金會,為的就是幫助有需要的人,而他從現在開始,就在思考如何培養孩子,便決定要建一個福利院,幫助其他的孩子。
讓未來的孩子懂得感恩與仁慈。
而溫禦想著想著,就長長的歎了一口氣。
吳思思不解的說道,“怎麽了?突然歎氣的。”
溫禦說道,“原本想要在給你求婚之後,我們兩個就舉報婚禮的,沒想到你肚子裏的孩子慢慢大了起來,咱們得婚禮也得推遲了。”
吳思思知道,溫禦是之前因為他們兩個人的契約婚姻,沒有給她一個完美的婚禮,而感到抱歉,所以給她驚喜,求婚,吳思思忽然懷孕打亂了他的計劃。
她笑著說道,“到時候孩子生了再辦婚禮,這樣孩子長大了,就不會指著我們的婚紗照,婚禮錄像說,她在哪裏。”
溫禦聽見她的話,不由的笑了笑,忍不住的想自己的孩子會是怎麽樣的。
兩個人吃完飯後,溫禦陪著吳思思去孕檢了,胎兒正常,就是為溫禦喂得有些大了,醫生說道,“這孩子並不是越重越好,你的夫人應該選擇順產,孩子大了反而不容易生出來。”
溫禦點頭,按照醫生的要求,給吳思思控製飲食。
吳媽媽的情況好了很多,不僅僅能說一些簡單的詞匯,還能下地走路了,由吳爸爸帶著她來了一次吳思思家裏時,以後就纏著吳爸爸,一定要見吳思思。
吳爸爸隻能把她帶過來了,正好溫禦上班的時候,跟吳思思也有一個說話的伴。
吳媽媽是最喜歡摸著吳思思的肚子的,裏麵的孩子是生命的傳承,她臉上忍不住的勾起了笑容。
而吳爸爸則是在船房忙著給吳思思燉豬腳呢,說吃了豬腳以後生出來的孩子,一定白白胖胖的。
吳思思攔也攔不住,就在他把豬腳放在鍋裏燉著的時候,門鈴忽然響了,吳爸爸攔住了吳思思,不讓她起身,說道,“我去開門。”
把門一打開,“原來是你,親家公,你來了。”吳思思驚訝的從寧之鳶的手裏,把寧老師推進來,邊走邊說道,“之前你是思思的老師,我就覺得我們兩個人很有緣,沒想到孩子又在一起了。”
寧老師笑著說道,“你說的沒錯,思思是個小姑娘,我們溫禦能娶到她,真是幸運。”寧之鳶笑著叫了一聲伯父,轉身把手裏的魚啊,放在了廚房,聞著豬腳的香味,說道,“哇,好香啊。”
吳爸爸說道,“這是我燉的豬腳,待會你們就留下來,咱們一起吃個飯,可得好好品嚐一下我的手藝。”
寧老師點頭說道,“那感情好,我給思思還買了一些東西,一切拿來做好,給她補身體。”
吳思思說道,“爸,老師,都說了不用帶東西過來的,溫禦給我買的已經夠吃了,醫生也說了,孩子不能補的太大了。”
吳爸爸瞪了她一眼說道,“溫禦他給你買東西那是應該的,這就是他的孩子,不過他買的能跟我們一樣麽,給你做了你就吃。”
寧之鳶看著吳思思癟嘴,不由的偷笑,坐在她的身旁,手輕輕的摸在吳思思的肚皮上,說道,“我聽別人說,寶寶在肚裏裏的時候,隔著肚皮會給回應,是真的麽?”
“你可以試一試。”吳思思讓寧之鳶高手,忽然寧之鳶一下子瞪大著眼睛,驚喜的說道,“嫂子,是真的,我覺得寶寶再踢我的手!”
吳思思笑著說道,“估計是寶寶知道是美女姑姑在跟他打招呼,給你回應呢。”
寧之鳶也忍不住的笑了,靠在吳思思的肩膀上,看著寧老師在廚房裏同吳爸爸說道,而吳媽媽坐在沙發上發呆,小聲的說道,“嫂子,你跟陳易默關係怎麽樣啊?”
“他之前救過我,是一個值得深交的朋友。”吳思思看著她說道,“聽說你在追他?”
寧之鳶毫不猶豫的點頭,她隻是再追著陳易默,要他同意自己的請求,不過可不能讓吳思思知道,便笑著說道,“我覺得他挺不錯的,有本事。”
吳思思說道,“如果你喜歡他,我倒是同意你去追求他的,隻不過他這個人,心中有自己的想法,很難去改變的。說起來,就是兩個字,固執。”
寧之鳶搖頭說道,“我才不怕他固執呢,隻要狠下心,鐵杵磨成針。”
吳思思看著寧之鳶的笑容,覺得她的笑容裏多了一些很多,有什麽事在瞞著她一樣,不固定很快寧之鳶變了話題,她也沒有仔細去思考。
等溫禦回來的時候,飯菜已經做的差不多了,看見自己的老爸跟吳爸爸都在廚房裏囊括,他現在可不是公司裏高高在上的總裁大人了。
立馬換上了居家的衣服,給吳爸爸打著下手,吳爸爸做菜的進程也快了很多,很快的,一桌香噴噴的飯菜就做好了。
所有人入座,想也不用想,吳思思的碗裏已經堆滿了小山一樣的飯菜,在吳爸爸期待的目光中,她吃了下去。
果然是父親的味道,好吃極了,她甜甜的朝著吳爸爸笑著,吳爸爸見懷孕的女兒吃的習慣自己做的飯菜,轉身去喂吳媽媽,不時還跟寧老師嘮嗑。
幾筷子飯菜入口,肚子裏的酒蟲就被勾了出來,吳思思看著溫禦說道,“小溫啊,你這有沒有什麽好酒,拿出來喝一喝。”
溫禦記得之前別人送給他的紅酒,味道還不錯,拿上來,給除了吳思思與吳媽媽外的每人到了一杯,說道,“今天喝酒了,晚上就在家裏住下吧,好久都沒有這麽熱熱鬧鬧了。”
看著吳思思期待的目光,吳爸爸點頭答應了,開心時喝酒是最暢快的,他舉起酒杯,喝的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