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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小說都不敢這麽寫

  第4章小說都不敢這麽寫

    果然,評論區清一色都是罵她的: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假千金就是再鍍金,也還是脫不了痞氣,簡直low爆了!真千金才是真正的大家閨秀!仙女,愛了愛了!”


    “假千金不僅長得醜,心思也惡毒,誰能想到一個十七歲的小姑娘這麽心機婊?果然豪門水深。”


    “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假千金可真給我惡心壞了,嘔!”


    **

    與此同時,薛家。


    孟穀玉躺在床上,看著新聞裏的報道,臉上掛著誌在必得的冷笑:


    “我說過,你不仁,別怪我不義。我給了你機會,都是你自己不珍惜!現在這樣,就怪不得我了。”


    許是情緒太過激動,她的頭又一次抽疼起來。


    聽到她倒吸涼氣的聲音,推門進來的女孩子連忙放下碗,上前關切。


    “媽,您怎麽了?”


    “還不是淩亦那個賤丫頭?”


    孟穀玉抱怨了一聲,看向薛宛佳的時候,目光明顯帶上了幾分柔和。


    但這種柔和,卻不是淩父淩母看向淩亦時,那種寵溺與溫情。


    孟穀玉的眼神,更多的,像是在欣賞一件讓自己頗為滿意的東西。


    “還是我的佳佳好,乖巧懂事,又聰明善良,有你這樣的貼心小棉襖,真是我跟你爸的福氣!這些年你在淩家受委屈了,都怪那個淩亦欺騙了我們,不然哪至於讓你受這麽久的苦?”


    拉著女兒的手拍了拍,孟穀玉的麵上滿是憐惜和憤恨。


    薛宛佳帶著幾分羞怯低下頭,在聽到淩亦的名字時,眼底凝結起濃濃的恨意。


    十七年!

    整整十七年!

    那本該屬於她的,最美好的公主般的年華,被搶走了整整十七年!

    作為薛氏企業的千金,她本該在更早的時候,就享受著傭人的侍奉,住著富麗堂皇的豪宅,坐著高貴的跑車,遊走在舞會之中,成為鎂光燈下的上流千金。


    可這一切,都因為淩家,都因為淩亦的存在,而推遲了整整十七年!

    如果不是爺爺病重,她還要在這樣的錯位的人生中,再做多少年的灰姑娘?

    又一個十七年,還是一輩子?


    外人都說,兩個孩子抱錯,是醫院的問題。


    可薛家是什麽地位?

    淩家又是什麽地位?

    完全不同的兩個階級,怎麽可能在同樣檔次的醫院生產?


    所以在薛宛佳看來,唯一的可能,隻有淩家父母故意偷梁換柱,目的就是讓自己的女兒偷走別人的人生與榮華,最後再偷走別人的家業。


    那個淩亦現在占著薛氏的股份不放,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

    她才是薛家的真千金,那些股份,和薛氏企業,都應該是她薛宛佳的才對!


    在此之前,她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麽淩家父母對兩個兒子不鹹不淡,卻對她寵愛至極,有求必應。


    現在她明白了。


    那是他們愧疚,他們心虛!

    那是他們淩家上下,欠她薛宛佳的!


    至於她獲得的那些榮譽……又跟淩家人有什麽關係呢?又如何能比得上淩亦這些年所享受的榮華呢?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她身上流著高貴的薛家血液!

    所以那些,本就是她應得的!

    掩下心頭的憤恨,薛宛佳彎起唇角,綻出一個乖巧懂事的笑,然後將旁邊的碗端起。


    “媽,這是我剛去廚房給您熬的補湯,您快趁熱喝了,早點好起來。”


    孟穀玉欣慰的笑了。


    “還是我的佳佳懂事。”


    不像淩亦那個白眼狼,又賤又硬!

    喝完湯之後,孟穀玉似是想起什麽,抬頭看向薛宛佳。


    “對了,這幾天你一直有課,我都沒顧上跟你說,明天放假,到時候讓管家帶你去醫院看看老爺子,免得他醒了還認不清誰才是自己的親孫女兒。”


    說到最後,孟穀玉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要不是遺囑的事情不好處理,誰稀罕管那老糊塗的事情?


    最好早死早清淨!


    **

    病房裏。


    淩亦看了十幾條報道後,發現所有的輿論導向,都無非指向這幾點:

    第一,真千金和假千金的雲泥之別,一個天,一個地;


    第二,淩家家境一般,去市醫院VIP產房生產是別有用心,因為早就打著故意換胎的主意;

    第三,假千金聯合親生父母,一起騙財。


    “嘖,小說都不敢這麽寫。”


    “既然你們想玩,那我就陪你們好好玩玩。”


    念頭一起,淩亦纖長的手指在屏幕上飛舞,很快在手機中設置好了防火牆和IP反追蹤係統,然後打開了一個前世經常使用的暗網。


    幾道驗證通過之後,屏幕微一閃動,出現了賽博朋克式的機械風界麵。


    左側是酷炫的英文“No man's land(無人之境)”,右側是賬密登錄框。


    淩亦習慣性的輸入自己以前的賬號,但在點擊登錄的那一刻,她忽然意識到,在這個世界,現在已經沒有Star的存在了。


    手指頓了頓,沉默片刻後,她重新注冊了一個一級小號,點擊登錄。


    幾乎不到1秒,便跳轉到了一個全英文的界麵。


    而界麵最上方,則置頂著一條醒目至極的懸賞信息:


    Kill the man who murdered Star. $100,000,000.

    (殺死謀殺Star的人,一億美元)

    淩亦瞳孔一縮,舌頭頂了頂後牙槽。


    有點意思。


    既然如此……


    淩亦的眼睛微微一眯,點開了那條懸賞令。


    沒有絲毫猶豫,素手一點,就領取了任務。


    下一刻,一條金色字體的彈屏消息如煙花般,在所有正在瀏覽網站的人眼前綻開:


    “辣手摧花女魔頭接取了超sss任務——Kill the man who murdered Star!”


    評論區瞬間炸了鍋。


    土撥鼠尖叫:我靠!那條超sss任務居然有人接!30秒,我要知道那個辣手摧花女魔頭的所有信息!

    奧特一刀:又是一個隻要錢不要命的人,真特麽想錢想瘋了!


    貪狼靚仔:不見得吧,萬一是個隱藏大佬呢?


    奧特一刀:醒醒吧!Star可是No man's land第一人,對方連他的命都能要了,接任務的人不是送死是幹什麽?

    貪狼靚仔:……說得好有道理,我竟無法反駁。


    雖然奧特一刀的話有些刻薄,但關於Star的那些……


    卻是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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