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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21章 高跟鞋真他喵的不是人穿的

  等我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房間里沒有開燈,黑呼呼一片。


  窗外清冷的月光無力地照著屋內的一切,朦朦朧朧中,似乎看見照片上的女人動了一下。


  我啊地尖叫一聲,然後從床上爬起來,縮成一團,大喊道,「高鵬!高鵬!」


  沒有人回答。


  他居然又睡著了嗎?


  不對啊,我睡在高鵬床上,屋內看不見人,他該不會在我床上睡著了吧?

  側耳聽聽,隔壁傳來此起彼伏的鼾聲。


  我下意識地抓起高鵬扔在枕邊的鬧鐘看了下時間,是夜裡十一點多,難怪左右鄰居都在打鼾,這點兒了,不睡的都是夜貓子。


  「高鵬!高鵬!」


  我又喊了兩聲。


  還是沒人回答。


  我還想再喊幾聲,卻聽見左邊牆壁傳來敲牆的聲音,得,鄰居嫌我擾民。


  我不敢伸頭去看上床有沒有人,只好壯著膽子摸到門邊,伸手按了開關。


  燈亮的一剎那,我啊地尖叫了一聲。


  燈亮的瞬間,我的目光習慣性地落在自己的手上。


  我看見的是一隻塗著鮮紅指甲油的手,嚇得我差點癱在地上。


  「吵死人了,大半夜的,瞎叫喚什麼啊?還讓不讓睡覺了。」隔壁傳來不滿的抱怨聲。


  「住在高鵬隔壁就是不得安生。」


  抱怨聲逐漸被鼾聲取代,看樣子鄰居們夠困的,罵都沒罵完就睡著了。


  我癱坐在地上,驚訝地看著自己塗了鮮紅指甲油的雙手,指甲油是新塗上的,濃郁刺鼻的味道還未散去。


  我知道這一定是高鵬乾的,不由地怒火上竄,可是又無法發作。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一千塊賺的,我還能見人嗎?

  等我彎腰起身的時候,發現了一件更讓我憤怒的事——


  我的腳趾甲也被塗上了鮮紅的指甲油!!!


  他這是活脫脫地打算把我整成那個照片上死人的樣子!

  我憤怒地站起來,在屋內巡視一番,上床是空的,沒人,屋子裡就我一個人。


  這時,我聽見鑰匙在門鎖里轉動,門開了。


  高鵬興沖沖地拎著兩個盒子走了進來。


  「哎呀,你醒了,以為你還在睡覺呢。怎麼樣,休息得不錯吧,你看上去很精神。」


  高鵬無視我臉上的怒氣,走進來把盒子往桌子上一放,打開其中一個扁盒子,一股子披薩香氣立刻飄了出來。


  「快,剛出鍋的披薩,我吃了一半,另一半給你。」


  我認得那盒子上的包裝,是必勝客的比薩,不由地咽了口唾沫。


  「快,趕緊吃了,別忘記咱倆今晚還有行動呢。」


  我上次去必勝客吃比薩至少是半年以前的事了,摳門的老媽是在我磨了她半個月之後才帶我去的。


  依老媽的話說,家常便飯才最養人,飯館里的菜都是地溝油做的,盡量少去。


  我知道,她其實是為了省錢。


  我的一腔怒火終於化為吃披薩的動力,不到兩分鐘,我就把半個披薩吃下肚了。


  「味道還不錯吧,來把這雙鞋子試試,看合腳嗎?其實我剛才出去,主要是去給你買鞋。轉了半天,才找到跟她鞋子同樣的品牌的鞋,可惜又沒有特大號。」


  高鵬說著朝照片上的女人努努嘴。


  我打了個飽嗝,打開鞋盒,果然看見鞋盒有雙跟照片上女人所穿一樣的紅色高跟鞋。


  把腳伸進去試了一下,立刻就縮了回來,鞋子太小太瘦。


  儘管我身材瘦小,腳的尺碼也是男性中偏小的,可我畢竟是個男人,就算腳上沒肉,腳骨也粗過女人。


  「怎麼?不合腳嗎?」


  我拿起鞋,看了鞋的尺碼,39碼。


  「不行,鞋子小了一號,我穿40碼的鞋子。」我無奈地搖搖頭。


  高鵬現出很為難的樣子,「真是鬱悶,這款女鞋最大碼就是39碼。」


  「一定要穿紅色高跟鞋嗎?我穿運動鞋也沒事吧,反正這裙子長,夜裡光線暗,誰還仔細盯著我的腳看。」


  「不行,平常人的確不會盯著穿紅裙的女人看的那麼仔細,可是兇手會,如果有一點點破綻,也會被兇手發現,如果他起疑心,就不會尾隨你,咱們也就無法抓住他了。」


  「好吧,我再使勁塞塞,新鞋估計緊一些,能穿進去就好辦了。」


  我使勁把腳往裡塞,可是不管怎麼努力,腳後跟始終露在外面。


  「有辦法了。」


  高鵬盯著我的腳片刻之後,忽然高喊了一句。


  這句話聲音太高,除了把我嚇一跳之外,隔壁又傳來敲牆聲。


  「高鵬,你不睡覺,別人還睡呢!」


  高鵬也敲牆回應道,「打攪了,馬上就走。」


  高鵬說完,從衣櫃里拿出一雙女人穿的肉色連褲襪,遞給我,壓低聲音道,「試試這個。」


  我苦笑一下,接過襪子,穿在身上,然後再試那鞋子,這次很順利,刺溜一下就穿進去了。


  「我就說嘛,光腳穿鞋,腳上有汗,穿不進,穿上絲襪就沒問題了。哇,你這雙美腿,可以當腿模了。」


  還別說,我那細竹竿似的雙腿套上絲襪,還真有種絲襪美腿的范兒。


  高鵬說能當腿模,純粹拿我開心呢,我又想發作。


  高鵬急忙指指左右牆壁,示意我不要出聲,然後指指門外,又指指手錶,意思是說得趕緊走了,時間不等人。


  我點點頭,站了起來,一股鑽心的痛從腳趾尖傳來。


  我這才明白,高跟鞋能穿進去和自如地走來走去,完全是兩碼事,鞋子畢竟小了一碼,再加上男人天生腳骨粗大,那感覺真是讓人痛不欲生。


  我不由地嘶了一聲,跌坐回床上。


  我的痛苦高鵬哪裡知道,他已經拉開門,走出去了。


  看著高鵬的背影消失在門口,我只好勉強自己再次站起來。


  儘管還是痛,我努力安慰自己,鞋子是越穿越大的,多穿一會兒,多走幾步,把鞋子撐開就好了。


  我踉踉蹌蹌地往門外走去,幾乎是一步一拐,我咬牙堅持走到門口,看見高鵬在樓梯間等我,一見我出來就急促道,「快啊,別磨磨蹭蹭的。」


  我手扶牆壁,盡量讓自己的身體保持平衡,可是腳下的痛卻讓我無法走出搖曳生姿的步態,我彷彿聽見自己的雙腳在嚎哭和抱怨其主人的不智。


  「這不是很好嗎?新鞋子都會有點卡腳,穿一會兒就好了。」


  「我感到自己的腳趾尖快被擠斷了。」我艱難地走向高鵬。


  高鵬走過來,一把扶住我,我靠在他肩上,向前走去。


  「是誰發明了高跟鞋這種東西,我詛咒他祖宗十八代。」我憤怒地罵道。


  高鵬哈哈大笑。


  「你不用這麼偏激,你不喜歡穿高跟鞋,是因為你是男人。


  你看女人嗜高跟鞋如命,一有新款高跟鞋上市,美女們競相搶購,生怕自己趕不上時髦。


  另外,你難道不覺得身材曼妙的女人穿著高跟鞋走在街上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嗎?」


  「人類社會從古至今都很注重女人的腳。中國古代婦女有纏小腳的習俗,纏出的小腳精緻好看,美其名曰——三寸金蓮。


  為了保持足部的纖秀,大戶人家的女子不但不須勞作而且足不出戶,倒是窮人家的女兒養的一雙天足,雙腳免受纏足之苦,自在一生。


  到了近代社會,能工巧匠們設計出各種鞋子以展示女人的美腳。可見美足文化在人類社會是有其淵源的,尤其是在被奉為文明古國的中國。」


  「想不到你對我們中國的文化這麼了解。」我暗自佩服。


  「我出生在中國,很喜歡這個國家,所以對中國的文化歷史、方方面面都要了解到。」


  說話間,我們已經走到了校園停車場。


  「這麼晚了,咱倆就這麼出門,你打算扶著我,一瘸一拐地走到案發現場附近嗎?」我望著空無一人的校園,擔心地問道。


  「當然不會,咱倆就是走到天亮也到不了五馬路。」


  「那怎麼去?坐計程車嗎?這麼晚了,常青學院又地處偏僻,根本不可能叫到出租的。」


  「幹什麼要叫出租呢?我自己有車啊,咱們開車去。」


  高鵬說著,朝一輛黑色敞篷保時捷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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