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簽約(4更)
06年,網路文學遠不像是十年後那麼發達。
合同的問題,也比十年後要籠統的多。
十年後簽約的話,不光是數字版權,各大網站通常都要求獨家代理簡體、繁體、遊戲、動漫、影視,甚至是廣播劇等等的所有版權。
現在,大概很少人能想到網路小說以後會大量簡體出版、繁體出版,遠銷台灣、日韓、東南亞、北美、歐洲……
剛才糖糖也說了,他們的底線是網路傳播權,也就是說簡體繁體出版和影視遊戲動漫之類的版權,她都能自己握在手中了!
這真是個好消息!
要知道在幾年後,IP可是炒的非常火熱,那時候各種版權,尤其是影視和動漫,可是能賣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
但是現在,幾乎沒人認為這些網路小說能夠影視化。
這個時候賣掉的版權,也非常廉價。
十年後拍攝出來,非常火爆的清穿電視劇,還有《亂世皇妃》等等,因為是早起賣的影視版權,價格從二十萬到五十萬不等。
相比較於後來電視劇的火爆,以及後續各種幾百萬上千萬的影視版權交易,這區區幾十萬,簡直不值一提!
還有第一部非常火爆的周播劇,也正是讓沈詩穎的事業達到一個高峰的《畫骨》,最初的簡體版權才賣20萬,當時購買《畫骨》簡體版權的出版社,簡直賺了個盆滿缽滿。
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因此雲畫決定,暫時先把別的版權都壓在自己的手中,就算是要和出版社簽訂簡體出版合約,也會要求分成,而不是一次性買斷!
至於影視動漫和遊戲的版權,那就真的不急了。現在還遠不是網路小說開發影視遊戲的最好時機,再過幾年,網路更加成熟了,影視也更加成熟的時候,才能保證小說改編影視的質量,當然,最重要的是到那個時候價格也高!
雲畫就是這麼鑽到錢眼兒里,什麼都要算。
在看完合同之後,雲畫直接跟糖糖說了,網路獨家傳播權可以給企鵝文學,但是簡體繁體出版、影視動漫遊戲和周邊等版權,全部都要在她的手中。
她可以委託給企鵝文學的版權部代理,但最終是否賣以及怎麼賣,都必須要她自己決定,當然,會給企鵝文學10%的代理費。
糖糖:【浮生大大好爽快,我立刻讓法務部的同事修改合約,並報給總編審批,最遲2個小時之後,一定會給浮生大大答覆!】
畫浮生:【好。】
之後糖糖就馬不停蹄去忙了,雲畫則開始繼續寫小說。
她不可能每天都寫的,但網路小說就是要每天都更新,所以她需要一次性多寫一點,存稿在後台。
情節很順,不知不覺,雲畫就又寫了四章出來,八千字左右。
伸了個懶腰,糖糖的信息就來了。
糖糖:【浮生大,合約已經修改完畢,總編也批准了。我這就把合約發到您郵箱里,請查收。如果可以的話,請儘快郵寄合約好嗎?我好早點給您安排推薦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