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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0章 大案的中止——公審和處決

  第二日在廣州城內舉行公審,公開審問採生折割案的人犯。


  這日一早天還沒有大亮,廣州府府衙旁數條街都被圍的水泄不通,場面有如趕廟會一般熱鬧。百姓們一是好奇這個所謂的公審和過去升堂問案有什麼不同,二是出於對採生折割案的憤恨,三是因為古代生活大多數十件很枯燥能有個熱鬧看不容易,所以都想來看一看。許多人剛剛解除宵禁就從家裡跑出來,來到公審的地方佔位置。


  這次公審是在室內並非是在室外,能容納的『觀眾』不多,粗略估算大約只能容納二三百個百姓,所以很快這些位置就被填滿了;但即使如此,仍舊有後來的百姓想要擠進去看,惹得早早佔了位置的人抱怨起來,後來還發生了口角,好在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察對此早有預料,看著已經滿了將還要擠進去的人扔出去,守住門口,若是有人出來再放人進去。


  允熥親自過來看過這個公審的地方,當時就好奇的問錢明林:「為何要在屋內公審而不是在屋外?那樣能看到的人不是更多些么?」


  「陛下,人多秩序不容易維持。若是在空曠之地,有上萬甚至數萬百姓圍觀,若是百姓群情激奮之下要打死人犯,如何?阻攔百姓或許會有百姓死傷,不阻攔百姓就違背了章程,都並非是好事,所以臣安排在屋內公審。」錢明林答道。


  辰時中,專門負責審案的許博遠許通判從后衙走進大堂內,開始升堂問案。


  問案的過程與之前並無不同,允熥沒有貿然將後世的法院問案模式搬過來,只是提出了『公訴』的概念,證人和原告也不需要一直跪著,問過身份后就可以站起來說話;不過今日的案子是由警察署提起『公訴』,那些被他們採生折割的人的屍首暫時還沒有人認領,估計隨著逐漸腐爛即使有人想認領也不能成了,所以並無原告百姓。


  『公訴』讓圍觀的百姓大開眼界,紛紛與身邊相熟不相熟的人談論起來,感嘆原來還有這麼一個問案的辦法;『看來雖說是民不舉官不究,但這些大案即使無人檢舉官府也不會束手旁觀,會用『公訴』的法子來問案。』一個今日前來旁觀的世家子弟在心裡默默想著。也不知怎的,今日的公審有許多廣州城內的世家子弟前來旁觀。


  但隨後在堂上所列舉的這些人犯下的事兒讓百姓暫時忘卻了其它的情緒,只剩下了憤怒。


  為了徹底貫徹允熥讓百姓憤怒的理念,警察署的這份公訴書寫的十分詳盡,罪名除了採生折割外,還有巫蠱、殺人、綁架、誘拐、盜墓、侮辱屍體、詐騙、襲警、非法製藥等十幾個,每一個罪名後面都詳細寫出了相關的案子。所以整個公訴書厚達幾十頁,僅僅將公訴書讀了一遍一個時辰就過去了。


  時間雖長,但案情太過驚悚恐怖,儘管大多數百姓已經從各種渠道知道了案件的消息,但不論是在後面偷偷旁聽的廣州諸位官員,還是屋內屋外的警察和百姓,都是第一次完整知道整個案件。不僅是百姓,就連維持秩序的警察都紅著眼睛看向寧彩等人犯,高坐在大堂上的許博遠就看到一個警察抽出自己的警棍使勁在一旁的牆壁上敲了幾下,他毫不懷疑若這個警察就在寧彩等人身旁,會馬上打死他們。


  在公訴書讀完后,警察署又在大堂上公布了部分證據。死屍他們沒有帶過來,但將他們採生折割的道具、已經煉製完成尚未出售的『大葯』和半成品的人骨、人肉、男童的***等物品都在堂上展示,還傳喚了海皮上大骨成員等『污點證人』,現場詢問他們知道的事情。


  這一樁樁一件件的事情讓在場的百姓更加憤怒,還有人低低的抽泣起來,也不知是怎麼了;忽然一個離著寧彩等人只有幾丈遠的警察憤怒的大喊一聲,抽出警棍夯在了一個人犯的身上。


  在場的百姓更加激動,不少人大聲喊道:「打死他!打死他!」


  錢明林馬上讓其餘警察將他拿下帶走並且維持秩序,許博遠也使勁拍了拍驚堂木,又過了半晌才讓大堂內安靜下來。


  隨後是問寧彩等人犯是否認罪。寧彩等人在公審之前已經知道自己最後必然被凌遲,又懾於張三丰的「法術」只求死後能保留三魂七魄,早就同意配合這處公審大戲,這會自然竹筒倒豆子一般都講了出來。


  等問完了人犯,已經是午時正了。許博遠本想馬上宣布人犯的如何處置,但想到了允熥的吩咐,於是決定休息一炷香,一炷香后宣布對人犯的處罰。


  雖然大多數百姓都已經猜到人犯肯定是凌遲,極少數或許能得個問斬,但他們仍舊不願意離開,守在堂內等著最後的結果公布;倒是幾個看起來不像普通百姓的人從人群中擠了出去。


  一炷香的時間很短,許博遠在堂后只稍稍躺了一會兒就返回大堂上,宣布這些人犯所有的罪名都確鑿無誤,依照《大明律》,寧彩等十幾人凌遲處死,僅有三人被判處問斬,他們的全部家眷也都判處流放的罪過。


  頓時大堂內外歡聲雷動,無數人齊聲讚頌『許青天』,讓他十分得意。


  在後堂觀看的知府劉重樓和錢明林見到這一幕都有些嫉妒,不過想到許博遠平日里灰頭土臉的時候就釋然了。雖然主管問案在百姓面前很威風,但在官場上可不是什麼好位置,尤其是在省城。


  又過了兩日,在城外舉行了行刑。傳統上,所謂凌遲處死是要在人犯身上割三千多刀,要連著割三天三夜;但廣州的諸位官員覺得沒必要,只要能讓百姓滿意就行;並且平時凌遲這樣的罪名都是人犯押到京城行刑,大明還沒有在外地的先例,廣州的劊子手也沒有割三千多刀人犯不死的本事,所以最後只行刑一日。


  但百姓們也覺得十分滿足了。他們看著人犯,每死掉一個就齊聲歡呼,從早一直歡呼到伴晚,所有的人犯都被處死後最後大聲歡呼一陣,這才返回自己家。


  借著僅存的微薄的陽光,錢明林吩咐在場的警察驅趕走想要再從死掉的人犯身上拿走一塊肉的百姓,將死掉的人犯在亂墳崗胡亂埋了,把現場收拾乾淨。


  錢明林站在高台上,看著遠處正在回城的百姓,低聲自語道:「也不知陛下知道后,會不會對我的這一番作為滿意。不過即使不滿意,也還有將來的巫蠱大案可以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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