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不喜歡了
電影是個奇怪的東西,給人的影響從視覺到心理。
一部好電影,能讓人不自覺的自我代入,欲罷不能。
在別人的故事裡忽然有所領悟,這,也許就是電影的魔力,也是電影的魅力所在。
你會不知不覺的代入到裡面,比如現在的徐珠哲。
「哎!這真是一個悲傷的故事!」徐珠哲說道。
「.……」金所炫還以為徐珠哲會說啥呢,結果搞了半天冒出來這麼一句話。
「內~估計小女孩最後都沒法再見男主角一面了吧。」金所炫說道。
「真不喜歡這樣的結局,要是我是導演絕對弄個大團圓結局。」
金所炫白了徐珠哲一眼:「沒事,oppa你珍惜自己的小女孩就行了,改變不了別人的人生當你可以改變自己的嘛!」金所炫意有所指的說道。
「嗯,以後生個女人肯定要把全部的愛傾注到她身上!」
「.……」
「呀!徐珠哲!你去死!!!!!!!」
……
「人來齊沒?」徐珠哲問道。
金所炫白了徐珠哲一眼:「社長nim,人來齊了。」
「真的來齊了?」
「你想挨打嗎?知道總共就我們兩個人,你在那裝什麼裝!」
「額,好吧,讓我體驗一下當社長的感覺行不行啊?」
「先等你出名錢賺夠再說吧,到時候別說開公司,上天我都不攔你。」
「好吧,既然人齊了,就正常進行會議吧!」徐珠哲正襟危坐的說道。
金所炫撇撇嘴,不知道oppa這次又玩的什麼小把戲,突然讓自己去他家,他要開個會。
「所炫啊!其實我一直在考慮怎麼發展呢。」徐珠哲開門見山的說道。
「oppa不是已經發布了一首歌了嗎?肯定是歌手啊,還能怎麼發展。」
「歌手肯定不能唱一輩子吧,要多元發展呢。」徐珠哲一臉正經的說道。
「呀!oppa!步要一步一步走,演戲什麼的以後穩定之後再慢慢考慮吧!」
徐珠哲老臉一陣顫抖,額,被看出來了,其實就是這貨現在比較貪心,看了大叔之後把持不住,也想當演員了。
「忘了之前大家怎麼anti你的嗎?要不是那篇報道oppa你現在能夠這麼輕鬆嗎?oppa你完完全全是個新人,即使你已經發布了一首歌,但大家現在記得你的有幾個,你完完全全消失在視線之下好幾個月,而娛樂圈更新速度本來就特別快,這好幾個月又有還幾個男團女團出道oppa你知不知道,先安安心心把那首歌弄完吧,發行我自己會想辦法。」金所炫說道。
「還有,演員不是那麼好當的,既需要演技又需要人脈,oppa你又沒被任何公司簽約,人脈什麼的完全不行,至於演技,額,你演個死人還差不多。別人唱個歌都練習了那麼多年,真不知道你用怎樣的實力來多元發展的。」
徐珠哲嘟著嘴想哭,他已經被一個十多歲的小女孩給批的一無是處,更何況說的還處處有理。
「知道了,我就說說而已。」
「沒有實力之前說都不說!」金所炫瞪著徐珠哲。
徐珠哲感覺有些尷尬,於是轉移話題道:「發行?沒那麼容易的,所炫你準備咋弄?要不幹脆在網上發現得了!」
「不用你操心了。」金所炫擺擺手。
歌曲的發行確實是個問題呢,她要好好的思索一下才行呢。
她現在在歌謠界也算是出名了,好多公司的人都知道經歷過大落沒有大起的徐珠哲xi有這麼一個特殊的經紀人。
哎,功課也多,自己還要拍戲,而且還要給oppa弄新歌的事,金所炫這段時間確實很忙,不知不覺她早就融入了自己的角色中去。
不過女孩內心還是有點小埋怨的,看著坐在旁邊發愣的徐珠哲,金所炫就是一陣不爽,一腳就直接踢了過去,人家干這麼多到底是為了什麼?
女孩越想越氣,對著徐珠哲一陣拳打腳踢。
徐珠哲只得防禦,不敢還手,自己這是哪又惹到了這位姑奶奶了?
……
「泰妍歐尼!」
「嗯~小賢也沒去嗎?什麼事?」金泰妍放下手機看著徐賢疑惑的問道。
成員們除了自己都出去逛街了,她這些天感到有些疲憊,就沒有去,想一個人留在酒店休息休息,才玩了會手機就聽見有人叫自己,才發現是小賢。
「歐尼!我想跟你聊會。」徐賢說道。
看著徐賢躊躇的樣子,金泰妍隱約知道了她想說什麼。
「是不是覺得以前我老喜歡往你家跑去找阿哲,結果這段時間都沒去,也沒跟阿哲聯繫,感覺有些異常吧!」金泰妍率先說道。
「嗯,連阿哲出車禍歐尼也只是過幾天去看望了幾次呢,沒有以前的熱情了呢。」徐賢說道。
「小賢你一天就喜歡我瞎操心呢,我經常找阿哲你吃醋,現在不經常找你又問我,你說你一天沒事操這麼多的心幹什麼?」金泰妍敲著徐賢的頭說道。
「什麼叫吃醋,阿哲是我的弟弟呢,姐姐為弟弟操心不是理所當然的嗎?」徐賢咬牙反駁道。
「是!你們是姐弟!誰都比不了。」金泰妍露出無奈的笑容:「其實很簡單呢,我發現我不喜歡阿哲了呢!」
「mo????」徐賢張大了嘴巴說道。
「我說我不喜歡阿哲了,突然發現自己一直對他是姐姐對弟弟的喜歡,不是情侶之間的喜歡,所以就恢復正常了,要不然某些人天天看我不爽呢。」金泰妍滿臉笑意的看著徐賢。
「原來是這樣啊,我早就說嘛,泰妍歐尼對阿哲怎麼可能是情侶的那種喜歡,歐尼認清楚了就好,我先去洗個澡,歐尼自己玩吧,等會我陪你。」徐賢唱著歌愉快的進了浴室。
金泰妍看著她的背影搖搖頭,然後掏出了自己的筆記本電腦。
打開了桌面的一個遊戲,看著自己的人物名發著呆。
是因為他才喜歡LOL這個遊戲的吧,而且我們的名字還是情侶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