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逆襲67薇薇安與離婚商談
薇薇安,你是個成年人了,怎麼能被美色所迷呢?
我對自己諄諄教導,效果拔群,假如不是正坐在路德維希懷裡的話,大概會更有說服力。
路德維希手長腳長,將我緊緊的圈在懷裡,下巴擱在我的右肩上,他一開口說話,熱氣就會吹拂過我的耳畔,近距離接收低音炮的洗禮,這享受簡直高檔的讓人忍不住想打哆嗦。
理智瑟瑟發抖的告訴我,以這個姿勢跟路德維希進行辯論必然會全軍覆沒,但是俗話又在旁邊歡呼雀躍,高喊著有便宜不佔是王八蛋,雙方的拉鋸戰進行的那是相當激烈,搞得我差點以為自己才是魔族皇族。
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我能怎麼辦啊?我也很絕望啊。
我絕望的往路德維希懷裡又縮了縮,還趁勢在他結實的大腿上狠狠摸了一把。
腿長就是了不起啊,那一身災民逃難裝都能穿出帥破天際的效果,讓我抓緊時間舔舔舔舔舔……
我這邊已經心猿意馬,可路德維希不愧是老爺爺輩的人,定力非比尋常,竟然還記得我們一開始的議題是要不要離婚,大有不把這件事說清楚他就巋然不動的意思。
去你的,之前在芬里爾要塞的時候怎麼不見你這麼有原則?
難道是老娘變成亡靈不暖和了就失去了吸引力?
啊啊啊啊!要是真是這樣,突然就感覺離婚勢在必行了呢!!
實在不行的話,山不來就我,我去就山好了。
一邊這麼想著,我一邊把手放在了路德維希的衣領上,卻被後者眼疾手快的抓住了,還破天荒的附贈了一句「別鬧」。
我不可置信的看向他,這個矜持的傢伙到底是誰?!
熟悉本劍聖的人可能都知道,老娘平生最不信的就是邪,越不讓干越想干,犟起來簡直就是熊孩子的典範!
看出了我撕衣強上的意圖,路德維希果斷將我翻了個面,由跟他面對面變成了背對,杜絕了我的犯罪意圖。
以為這樣就能制住本劍聖?太天真了!
就在我打算繼續作妖的時候,注意力卻意外地被男人伸出的左手吸引住了。
那是一隻跟主人一樣漂亮的手,肌膚白皙,手指修長,但更吸引的我是它上面那顆正在砰砰跳動的心臟。
心臟只在空氣中□□了大約四分之三,周圍的動脈血管與手掌的肌膚相融,看上去像是直接長在了路德維希的手上。
感受著它搏動的頻率逐漸與我胸口的悸動同步,我終於得以確定——這是我的心臟。
那顆被路德維希在珂洛維斯堡挖走的心臟。
對於亡靈來說,被人掌握住心臟就像是男人被握住了命根子,別說翻不翻風浪了,能不秒慫就是意志力堅強。
我自認不是一個逞強的人,於是我慫的義無反顧:「親愛噠,有話好好說。」
或許是我的錯覺,路德維希似乎是悶笑了一聲。
人在屋檐下,誰能不低頭呢?
我咬著后槽牙忍了!
「別不高興,我當初留下這顆心臟就是為了今天。」他用右手拍了一下我的腦袋。
你挖出我的心臟就是為了看我吃癟?!
我猛的回頭怒瞪他,迎來了對方看傻子的慈愛目光。
其實吧,以我跟他共同生活的經驗來看,路德維希看誰都像是在看智障,因為我們這幫子武夫里能跟他上思路的實在是鳳毛麟角,作為一個能夠頂著這種目光跟他談情說愛的女強人,我早就練就了厚臉皮神功,等有時間了,可以去專門寫一本針對魔族讀者的《教你讀懂斯洛尼亞公爵的一百種嫌棄眼神》,絕對能以作家的身份再次走上人生巔峰。
被以日常任務的頻率嫌棄還是有好處的,起碼我徹底搞懂了瑪格麗聽我傾訴時的眼神為何如此熟悉,看樣子她也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啊。
身為未來的大文豪,我決定不恥下問:「所以你到底要不要離?」
趕快把這個事情了了專心滾床單好嗎!
為什麼明明是我提出了離婚,結果變成了我態度最不認真?
可能是耍我耍夠了,他不再兜圈子,而是直接給出了答案,還破天荒的說了一長串:「其實離婚與否於我而言並不重要,不當夫妻可以當戀人,也可以當情人,只要實際關係不變,我其實並不在乎口頭上的稱呼,但是薇薇安,我們是無法離婚的。」
不是「不能」而是「無法」,這個回答可真是新奇。
「我們的婚約,是由你父親在你小時候出面與我五叔締結的,它象徵著雙方的盟約,屬於牢不可破的契文中的一種。」
路德維希的五叔就是現任的魔王,這句話里的每一個字我都能聽懂,連在一起卻聽不明白了。
「我的父親和魔王?」我重複了一遍路德維希的話,「這個笑話一點也不好笑。」
「可它偏偏不是笑話,」他用手溫柔的罩住了我的眼睛,「我有時候真的覺得你變成了亡靈是件好事,薇薇安。」
亡靈是不會傷心的。
我看著路德維希掌心的紋路,在心底幫他補上了未說完的那半句話。
「我不明白,這兩個八竿子達不到一起去的人是怎麼湊到一起的?」
「正確來說,是你父親找上的我們。」
在我和路德維希的戀愛和婚姻生活中,出於立場考慮,我們從未向對方提起過任何有關自身立場的話題,這條潛規則是我倆關係保鮮的不二秘方。
而現在,路德維希主動打破了心照不宣的默契,還是以前所未有的認真態度,這一刻簡直可以載入我倆關係的史冊。
當然了,他的反常舉動也可能單純是因為我徹底換了立場。
我已經不是以前那個能為聯盟出生入死的我了。
「你對拉斯拉茲布達拉茲布達拉斯大陸的神代歷史有多少了解呢?」路德維希又把我的姿勢換了回來,雙手圈在我的腰間全當固定。
「高考歷史課的程度。」
我一臉實事求是,其實心虛無比,因為我一直走的是吃小灶學習路線,壓根就沒參加過全大陸高等學府統一入學考試,比起已經過去的神代歷史,各個皇室的秘聞還知道的更多一些。
路德維希應該是看透了我的誇大其詞,但是貼心的沒有拆穿我,在不犯病的時候,他完全就是一個完美的情人,除了心眼多了點。
「在《舊神書》和流傳下來的神話中,都提及了創世神創世的故事。」
「這個我知道!」為了證明自己不是不學無術的,我學會了搶答,「創世神花了七天創造世界,第一天創造了大陸,第二天創造諸神,然後剩下五天的活都讓諸神去幹了。」
創世神不愧是創世神,深諳用人之道嘛!
雖然我的回答離標準答案微妙的偏差了一條河,我的好丈夫依然給面子的點了點頭。
「第二天誕生的諸神之中,有這樣一位女神,」他繼續說道,「她被創世神選中,賦予了其他神明都無法比擬的天賦——造物,她就是生命女神。」
「等等!我從未聽過有生命女神啊!我讀書少你可別騙我!」我摟著他脖子提出異議。
「那是因為——生命女神被抹去了。」
路德維希頓了頓,似乎是在組織語言。
「在所有的主神中,只有她最接近創世神,能創造新的生命,過度的權柄帶來的是野心的滋生,在聽命於創世神進行造物的歲月里,她突然萌生出了一個誘人的念頭——為什麼不創造一個只崇拜我的種族呢?」
「這個念頭一旦出現就像地獄里的永劫火焰一般,再也掐不滅了。終於,在經歷了激烈的心理掙扎后,生命女神瞞著其他神明,窮盡自己的神力,偷偷創造了一個近乎於完美的種族。這個種族有個遠超龍族的實力,媲美精靈的美貌和人類的無限潛力,幾乎凝聚了其他所有種族的優點,是生命女神的傑作。」
路德維希很少會說這麼一長串的話,而且這內容越說我越耳熟。
「這不是那個超有名的歌劇嗎?有沒有搞錯?這個故事竟然是真的?」
即便路德維希聲音好聽的令人心碎,我仍是忍不住打斷了他,因為這個內容實在是太離譜了!
縱使大陸上有千千萬萬的歌劇,可《安卡忒彌斯的叛亂》依然稱得上最受歡迎的幾部之一,光從渾身上下找不到一個藝術細胞的我也曾經穿上禮裙坐到劇院里接受音樂的洗禮就能看出它到底多有名了。
歌劇的靈感據說來源於一則流傳不廣的無名神話,講的是一名女神率領部下發起對創世神的叛亂又因遭到戀人背叛而被鎮壓的故事。
這部既弘揚了創世神的不可戰勝又滿足了民眾對諸神八卦需求的好作品自誕生起,就在音樂之都引起了轟動,宛如浪潮般繼續席捲了整個大陸,在幾百年間不斷被改編上演,即便是現在也依然霸佔劇院點單前三名的寶座。
現在你一臉嚴肅的告訴我這個故事竟然講的全是真事?!
濃重的荒謬感從頭到尾將我包圍,這簡直跟一回家就看到教堂壁畫上的天使在卧室里跳草裙沒兩樣。
在我表現出對《安卡忒彌斯的叛亂》很熟悉后,路德維希明顯鬆了口氣,畢竟今晚的發言已經透支了他未來一個月的發言量了。
「在戰亂失敗后,族裡分成了兩派,一派跟隨當時的族長歸順了創世神,如今已經通過無數代的通婚徹底消失了,另一派則遠走異界,就是我們一族的祖先。」
「薇薇安,我從出生起,就知道我們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回來,」他把我狠狠摟進懷裡,眼睛似是看向遠方,又似空無一物,「為了能夠回到故鄉,我們所有人都將不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