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二章
「唉……既然猛子把話都說道這個份上了,就讓他去吧。」深深的嘆了口氣,安父開口了。
不然還能怎麼樣?自家孩子想去,又不是別人逼他的。再說,他被困在家裡這麼多年,眼裡的渴望都快溢出來了,他怎能不心疼?說句不好聽了,兒子現在已經嫁了人了,就等於是別人家的人了,人家姑爺厚道,還顧慮著他們老兩口的感受,跟他們商量,他們就該知足,還能頤指氣使的拿個雞毛當令箭,把自己當個人物不成?到時候,把關係弄僵了,吃虧的不還是自己家的孩子嗎?
安父心裡所想的,周氏也想到了,她甚至有種自己的兒子被人奪走的酸楚,連帶著看王猛這個罪魁禍首也不順眼了。啪的一聲把王猛的手臂打落後,沒好氣的白了倆人一眼,「你們都這麼說了,我還能怎麼樣?合著就我一個人是惡人?行了,還都別站著了,上車吧。」
一輛牛車,兩家人都坐進去還是有很多的空地。村裡沒牛車的人家,看到趕車的安達,就問能不能搭個便車。都是一個村子的,自家車裡也還有地方,安達就停下車讓人上來。三三倆倆的,又上了七八位,寬敞的牛車才算是滿員了。
「老安家的,還是你們家有辦法,這牛車這麼一弄,還真暖和。」最後一個上來的,看著就有些富態,臉色凍得有些發紅的大嬸兒一進牛車,就笑著跟周氏說話。
「哪兒啊,就是被凍怕了,瞎弄的。」周氏聽她恭維自己,雖然知道她不是真心的,心裡也美滋滋的。別人家的牛車,不是敞篷露天,就是弄了個四不像,還總是透風,誰家有他們家這麼暖和?
周氏和氣的說道,「趙嫂子,快進來暖和暖和。這天兒可夠冷的。」
「誒~。」那位大嬸兒,也就是被周氏成為趙嫂子的趙嬸兒搓著手挨著周氏坐下了,沒成想,等她抬頭一看,就被王猛邊上坐著的沒見過幾面的安逸驚著了,「呀,這是安逸吧?長得越發俊俏了,怎麼他也跟著出來了?說來我也好多年沒見過他了,要不是他坐在你們家新姑爺邊上,我都沒敢認。」
「他呀,終於在家裡憋不住了,想出來透透風。」周氏不想讓別人知道安逸的情況,怕在惹來閑話,便輕描淡寫的說道,「這位你們三個估計都不熟悉,她是住在村裡另一邊的趙家嬸子,趙小龍他娘。」
安逸、王猛、趙雪妍三人紛紛跟趙嬸兒問好。
「好好好,都是好孩子。年輕人嘛,就是經常出來走走才好。」說是這麼說,趙嬸兒心裡卻嘖嘖作響,相當的不以為然。這大冬天的,穿的薄了走在路上都能把人凍死,還透透風?要不是為了籌備年貨,誰有那個閑工夫出門閑逛啊,裡面肯定有別的蹊蹺。
不過,別人家的事,她看個熱鬧就算了,誰有那個閑工夫究根究底。
眾人說說笑笑的,很快玉柳鎮就到了,搭順風車的村民們約好了回去的時間,都各自散了。周氏本來想讓安逸和王猛跟自己家一起走的,但王猛考慮到他想跟安逸單獨的逛逛街,而且安逸多年沒來過這裡肯定得到處走走,會耽誤安家採購的時間,就謝絕了她的好意,兩人單獨行動了。
臨近過年,玉柳鎮也比往常熱鬧了不少,街上熙熙攘攘的,雖然比年根兒邁不開腳好些,但也有限。王猛怕有人撞到安逸,讓他走在內側還不放心,後來乾脆拉下麵皮,手臂一環把人護在懷裡。
「咱們要買什麼?」安逸感覺到了王猛的動作,也不在意,好多年沒上過街了,他現在看什麼都稀罕,全副身心都被周遭的情形吸引住了。
說話間,二人剛路過一家成衣店,王猛看到了后,擔心的看了眼安逸的衣服,下意識的還覺得不夠厚,便說,「先看看衣服吧。」
衣服?也行。安逸點頭,反正他現在什麼都好奇。
進了成衣店,安逸發現店裡幾乎都是有一定檔次的衣服,中等的偏多些,少數看著就很高檔的,而廉價的卻只有那麼一兩件兒,還擺放在靠近門口的位置。
店家看到二人進來,眼神先從二人身上溜了一圈,發現無論安逸的大氅還是王猛的錦衣棉袍都是頂好的布料,臉上的笑容都熱切了幾分,「二位想要點兒什麼?不是我自誇,我這家店在玉柳鎮還是很出名的,好多大城市的時髦衣服,我這裡可都有……」
王猛不耐煩聽店家吹噓,放開安逸讓他自己逛后,就面無表情的打斷了店家的話,直言道,「把你們店裡最保暖的衣服拿出來,我看看。」
最保暖?店家下意識想起安逸那件不合體的大氅,自以為明白了什麼,痛快的應了一聲后,讓自家婆娘看店,自己跑後面庫房,把幾件兒店裡最昂貴卻一直賣不出去的存貨拿了出來。
裡面有適合文弱公子穿的顏色鮮艷的短毛大氅,還有幾件動物皮做的皮大襖、皮大衣,幾件厚披風……臨出門的時候,店家還順手拿出了一對厚皮靴。
王猛隨手翻了翻那些衣服,看著都不大滿意,最後只挑了一件藏青色的外面是錦緞裡面鑲嵌著動物毛皮的厚披風。據店家說,披風裡還有一層厚厚的棉花,特別的暖和,是最北邊苦寒之地,大戶人家慣常用來禦寒的衣物。
「試試?」王猛問溜了一圈回來的安逸。
「給我的?」安逸看了眼衣服,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上,詫異地問,「難道我裹得還不像球嗎?」
王猛沒料到能聽到他這麼說,臉僵了一秒,那店家更是差點兒沒噗嗤一聲笑出來,「如果你不想回到家就生病的話。」
安逸:威脅!這絕對是威脅吧?
「可是,我現在完全不冷啊。而且穿太多,也很累的。」安逸無辜的看著王猛,不甘願的據理力爭道。
王猛皺了皺他那好看的劍眉,伸手拉出安逸藏在長袖中的手,感覺他的手確實熱乎乎的后,這才放棄給他再添一件的打算,「那就把這件披風包上,還有那雙靴子,有他穿的嗎?」
「有有有,不知小哥兒穿多大的?我這就去給你們取去。」本來聽安逸的話,還以為這單生意失敗了的店家,一聽王猛說不但要披風,連皮靴都要一雙,簡直欣喜若狂,頭點的那叫一個利索。在聽了王猛報的數據后,轉頭就想跑,不料卻被安逸出聲給喊住了。
「店家等等,有沒有這個號的?有的話,多拿一雙出來。」說著,安逸把王猛的數據報了出來。
店家:「…………」
店家頓了一下,一手扶著自己差點兒被嚇得跳出來的心臟,對著安逸點了點頭,見倆人沒有別的吩咐后,才帶著欣喜和后怕的笑容,用飄一般的步伐逃也一般的離開了。
尼瑪!就算是加量,也不用這麼突然吧。嚇得他還以為生意泡湯了呢。
說實話,也不怪店家緊張。他這店裡的衣服質量還是不錯的,絕對的誠心店。就是那幾件兒高檔的衣服,在玉柳鎮實在是不暢銷,進過來都兩年了,還壓箱底兒呢。要不是遇到安逸他們這倆「冤大頭」,只這幾件衣服的進價,就夠店家白乾兩三年的,由不得他不在意啊。
披風被打包了,兩雙靴子卻讓安逸和王猛當場換了。
安逸身上的衣服布料雖然不錯,在玉柳鎮也只能算是中位檔次的,鞋子就更是只有普通農家才穿的自家做的棉鞋,他身上也就那件大氅比較名貴,還是王猛。現在有了更舒適更暖和的皮靴,王猛就要求他當場換上,省的逛一路回家再把腳給凍了。
而王猛自己,他的衣服布料名貴是名貴了,樣式卻不突出,倒也不惹人眼。鞋子也是樸素的筒靴,看著名貴,被衣服下擺蓋著,倒也沒人注意。不過,那筒靴是春秋季穿的,冬季可不成,雖然王猛血氣方剛,好熱,常年這麼穿也不覺得冷,安逸還是心疼了,硬要他也換上。
於是,等二人從成衣店出來,倆人就穿了一模一樣的鞋子,只有個大小號的差別而已。雖然他們完全不知道後世「情侶套」這個詞的含義,但完全不用想他們穿著跟自己在意的人一樣的鞋子,心裡那種舒爽和想要炫耀的*。要不是實在不雅觀,就連一貫穩重的王猛都有種想要把衣服下擺撩起來的衝動了。
一件披風一百五十兩,兩雙鞋一共六十兩,倆人一下子就花了二百一十兩銀子,奢侈的都頂上安家全家十年的開銷了,卻眼睛都不帶眨一眨的。
出了成衣店,二人又進了果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