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修改
盛朗一入座,如一道春風吹遍神州大地,整個餐桌的氣氛霎時活躍了起來。
客人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盛朗的身上,立刻把嚴肅的職場話題拋在腦後,投入進了歡樂娛樂圈八卦之中。
不僅僅在本市,在全國範圍內,盛朗都是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名人。
不光彩的出身,夾縫中成長的童年,原本大好的運動員生涯卻因傷終止,於是他口袋裏揣著一萬塊錢,勇闖英倫,憑借著堅毅的心性,和老天賦予他的出色容貌,終於成為了國際名模。
自打三年在一個熱門綜藝亮相後,盛朗傳奇的經曆,以及經過包裝和修飾的人設,輕而易舉地就為他收獲了海量的粉絲。
國人又總是有些崇洋媚外的,海外成名的盛朗在人們眼中,比旁人多了一份優越。
盛朗在娛樂圈裏雖然以孤傲冷峻聞名,但是他今天格外隨和親切,說話的時候嘴角總掛著淡淡笑意。
客人們七嘴八舌地提問,盛朗一直很耐心地回答。不便回答的,他便笑而不語,也不變臉,十分有風度。
王主編忍不住讚道:“狼哥私下是很溫柔的一個人嘛。今天見過後,我都要成為你的死忠粉了!”
“是啊!我也以為狼哥平時和‘七殺’一樣酷霸拽呢。”
“怎麽會?我們‘七殺’看似無情,其實最多情了!”
“狼哥這叫有英倫紳士範兒,矜持和溫柔完美結合。真不愧是國際超模出身的。”
自那年的巴黎春季時裝周一炮而紅後,盛朗在時尚圈發展得一直非常順利。
之後短短兩年的時間裏,盛朗的咖位步步攀升,很快就位列國際超級男模之一。
大牌廣告,豪車的代言,當□□星的MV裏出演男主,參加名嘴的脫口秀……
鏡頭前的盛朗,優雅神秘,冷漠傲然,極具辨識度的容貌總能給人留下過目難忘的印象。
誰能想到,一個從中國的城中村裏走出來的窮孩子,經過精心的包裝和細致的打磨,搖身一變,成為了各大品牌的寵兒,時尚和美的代言人。
那段時間,林知夏隻要點開各大網站的時尚版塊,經常能找到有關盛朗的新聞,看到他宛如脫胎換骨的廣告海報。
盛朗的事業上的第一個轉變,出現在他走紅後的第三年。
盛朗那個時候雖然依舊位於頭部,廣告片約不斷,卻已不再滿足單一的事業。
那一年,林知夏本科畢業後,沒有前往海外升學,而是選擇留在T大念直博。
於是盛朗果斷選擇將事業的重心轉移回國內。
盛朗同楊景行合作,聯手創立了“盛夏服裝”,推出“狼行”和“夏至”兩個服裝品牌,他本人也同時進入了國內的娛樂圈發展。
其實以盛朗的性格,他還真不是個很適合在娛樂圈混的人。
這家夥就是一頭孤傲的狼,個性極其鮮明,不擅掩飾自己的情緒,更不屑逢迎他人。
這種人在娛樂圈裏,遲早會被人套麻袋揍。
好在盛朗的經紀人老喬是個很靠譜的經紀人。他深諳盛朗的脾性和特色,為他製定的發展路線非常適合他。
比如綜藝,老喬給盛朗接的都略偏文藝,以旅遊、軍旅題材為主,竭力打造盛朗的國際範兒、歐洲紳士的人設,順便凸顯他和時下奶油小生截然不同的,陽剛硬朗的雄性魅力。
用老喬的話說:“就我們狼哥這性子,要是上脫口秀一類的娛樂搞笑節目,他還不得給你們現場表演《冰雪奇緣》,把大夥兒都凍住嗎?”
盛朗的演技確實很捉急。他打小就是個不屑偽裝自己的人,根本不可能掩藏本性去模仿別的人格。
所以接劇本的時候,老喬也壓根兒不考慮有感情戲的本子,隻選軍-警、武將一類的硬漢角色,而且隻接電影,堅定地讓盛朗走電影咖路線。
還別說,到目前為止,盛朗雖然演技爛,可是本色演出遊刃有餘,表現得居然還挺不錯的。
比如女客們先前討論的“七殺”,是盛朗目前最為觀眾熟知的一個電影角色。
去年雙十一上映的一部群星雲集的武俠片,盛朗在裏麵飾演反派男二最忠心手下——刺客“七殺”。
雖然隻是男三,但是這個角色幾乎是為盛朗量身打造的,戲份少而精,異常鮮明奪目:
傳說被狼群養大的少年,沒有人類的情感,身負絕技,殺人不眨眼,卻對救過自己的男二無比的忠心,隻聽從他一個人命令。
蒼白的肌膚,帶著異域風情的俊美麵孔,寒冰般陰鷙的碧眸,墨藍繡金的飛魚服……盛朗在影片中的造型極其鮮明奪目。
片方也將盛朗的美色作為影片一大賣點。
其中有一段盛朗和男主河中廝殺的場景,水花之中,盛朗的衣衫被男主的刀一點點劃破,最後脫落,露出健美精悍的身軀。
每次放到這裏,電影院中都會響起一陣驚豔的低呼。
孫明珠將這個場景評價為:“一場全民的意yin。”
並且對林知夏說:“等著瞧吧。沒幾天,盛朗和男主男二的同人圖就會漫天飛了。這是好事。同人圖一出來,狼哥就火了。”
而影片臨近結尾時,男二為了逃生,選擇犧牲掉一路追隨自己的七殺。
七殺明知道自己必死無疑,卻還是選擇為主人擋住追兵。
影片裏,七殺被刀劍刺穿胸膛,釘在城門上,還最後回首望了一眼男二逃走的方向。
再度引用孫明珠的話:“這一個眼神,就是盛朗演技的珠穆朗瑪峰。”
一切都被孫明珠說中。這部電影拿下了年度票房冠軍,不僅幾位主演身價暴漲,扮演“七殺”的盛朗更是深受年輕女性觀眾的偏愛,猛吃了一番男男CP福利,流量劇增,名聲大噪。
“七殺”這個角色,讓盛朗順利完成了從時尚圈到娛樂圈的跨界,也讓他逐漸成為了一個華語圈裏家喻戶曉的藝人。
“盛朗可真是我們九中的驕傲。”桌對麵的一位壯年男子正是高盛朗他們好幾屆的九中學長,“我前陣子回學校看望老師,看到你的照片掛在學校的名人堂裏。聽說一不留神就要被學妹們貼滿小紅心,老師們得經常換新照片。”
女客笑:“我要是在你們學校念書,也肯定要給狼哥的照片貼小紅心。”
盛朗笑著,順手夾了一塊燜羊排放在林知夏的碗裏:“名人堂裏還有我們林老師。這位是學神級的人物,當年念書的時候,榮譽榜上第一名永遠是他,足足掛了六年。女生們也是成天給他的照片貼小紅心。”
眾人紛紛讚歎。
林知夏一直安安靜靜地吃著飯菜,這時才靦腆地笑了笑。
王主編問:“林老師和盛朗一起讀書,肯定知道他很多事吧?”
“那當然了。”林知夏拿餐巾抹了抹嘴,“‘九中狼哥’那時候可是豐市中學生裏的風雲人物,三天兩頭都會鬧點事出來給我們吃瓜,想不知道他的消息都很難。”
眾人一陣笑。
有女客笑:“我有印象。‘男神牆’和‘表白牆’的空間裏,三天兩頭都掛著給盛朗的表白,林老師的也不少。”
“比不過狼哥。”林知夏說,“他的流量穩居第一,第二名連他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盛朗一手撐在桌子上,身子向林知夏微側著,眼裏有著輕柔的光。
“你不也一樣?九中的學神、考霸。以前每到考試,同學們都把你當活菩薩來拜。”
“居然有這樣的事!”眾人驚呼。
“真的拜。”盛朗比劃,“要把零食上貢給他,對著他三鞠躬的那種。考好了還要來還願的。”
眾人哄堂大笑。
“我畢業早了!”師兄連聲道,“想不到你們後來這麽有趣。這麽說,你們倆當年在學校裏感情很好呀。”
“我們倆現在也挺好的,是吧,林老師?”盛朗隨意地將一隻胳膊搭在了林知夏椅子的靠背上,嬉皮笑臉,“我們倆也住得近,總是一起上下學。不過我們林老師是學霸,從初一開始就念一班。而我是個學渣,常年混九班。後來靠著林老師給我補課才爬到了七班,可惜沒維持多久就又跌回去了。”
“你還給盛朗補過課呀。”一位女客無不羨慕地說,“你們倆感情真好!”
林知夏低垂著眼簾,遮著眼底的柔情。
“林老師那時候可是我的偶像。”盛朗眼波溫柔地注視著林知夏俊秀的側臉,“你們看他,長得帥氣,成績又好,性格也好。尤其給我輔導功課,特別有耐心。我們這種學渣,最崇拜他這樣的好學生了。”
何海波噗一聲笑起來:“盛總您現在是身價幾十億的大老板,林老師隻是個大學裏的小講師,怎麽能和您比?現在應該輪到林老師來崇拜你了。是不是,林老師?”
林知夏正喝著雞湯,聞聲抬起眼皮。還沒來得及把白眼丟過去,盛朗就已出了聲。
“知識才是人類最寶貴的財富。林老師的才學是一筆無價之寶,他能對人類做出的貢獻,對這個社會產生的影響,都是我這個生意人遠遠不能及的。這位朋友,我見過自謙的人,卻是頭一回見你這樣替別人自謙的。”
何海波上趕著出風頭,加上平時暗搓搓挖苦林知夏習慣了,一時沒收住,終於撞在了槍口上。
盛朗可不像關肅文那麽含蓄。他將臉上笑意一收,肅殺冷意立刻發散出來,如狼亮出了獠牙。
何海波僵在當場。
偏偏同桌的人對他都沒什麽好印象,一個出來給他遞台階的都沒有。
叮地一聲,林知夏放下了手中的湯勺,端起了酒杯。
“狼哥,我們倆老同學重逢,應該幹一杯。”
盛朗臉色瞬變,笑容重新回到了臉上。
“林老師說的是。”盛朗端起了茶杯,“我一會兒要開車,隻能以茶代酒。但是一定得敬你一下。當年要是沒有你,就沒有今天的我!”
水晶酒杯碰出清脆的響聲,紅酒在杯中蕩漾。
林知夏抿了一口酒。
那酒剛入口就上了臉,將白淨的肌膚染了一層薄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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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這人,大小就有學神光環附體,學術超強,籃球也打得不錯,算得上文武雙全的人才。
唯獨酒量不行,一杯啤酒下肚就上臉,多喝幾杯就要上演“三步倒”。
可是社交場合,一個大男人滴酒不沾也做不到。
林知夏代表劉教授去主桌給各位專家和領導敬酒,一輪下來,杯裏的紅酒似乎全都流到了臉上,走路都有些晃悠。
他們這一桌的人大都到別桌串聯去了,連盛朗都不見了蹤影。
“狼哥先前被他們圍著合影,幸好關總的人出來解圍,他就溜走了。”王主編體貼地給林知夏遞了一顆薄荷糖,“含著,去洗把臉,人會舒服很多。”
林知夏含著薄荷糖,邁著軟綿綿的步子去洗手間。
沒想宴會廳的洗手間人滿為患。林知夏隻好出了大廳,繞去走廊另一側。
那頭的衛生間就十分清靜,連個人影都沒有。
昏黃的燈光打在牆壁瓷磚上,空氣中漂浮著清新劑的方向,輕柔的音樂在房間裏輕輕回蕩。
冰涼的水給臉頰帶來一陣涼爽,也給燥熱的腦袋稍微降了點溫。
林知夏撐在洗手台上,往著鏡子裏的自己。
鏡子裏那個臉頰通紅,雙目泛著水光的青年也望著他。
忽而一道衝水聲響起,盛朗從隔間裏走了出來,把手伸到了水龍頭下。
“林老師。”
“盛總。”林知夏點頭致意,“原來你躲這兒來啦。”
“朋友們太熱情了。”盛朗側過頭,翡翠般的眸子注視著林知夏,“喝了多少?你的酒量還是半點長進都沒有。”
“就兩杯紅酒。”林知夏說,“緩一會兒就好了,沒你說的那麽誇張。”
盛朗笑了笑,扯了一張紙,慢條斯理地擦著手。
林知夏問:“戲拍完了?”
“趕工了兩天,提前殺青了。”盛朗笑盈盈地望著林知夏,“專程趕回來,想給家裏那位一個驚喜。”
“狼哥真有心了。”林知夏微笑,“你對象肯定是個特別招人疼的人,才讓你這麽放不下。”
“確實招人疼。”盛朗笑意越發深邃,“模樣好,又聰明,心眼兒多,還特別會打人。”
林知夏輕噗哧了一聲:“總見狼哥在大熒幕上揍人,沒想到回了家你是被揍的那一個。”
盛朗說:“打是親,罵是愛。我對象愛死我了。”
林知夏已忍俊不禁。
“行。早點回去和你家那口子恩愛吧。”
林知夏轉身才剛走了兩步,就被一隻健臂攔腰一抱,拽了回去。
盛朗把人摁在牆上,像一匹撲到了獵物的狼,仗著高大健壯的身軀把林知夏死死壓製住。
他在林知夏的頸項間嗅了嗅,從酒氣中尋找著熟悉的甜香。
林知夏也呼吸著盛朗身上那一股熟悉的冷杉香,溫熱的情愫在胸膛裏翻湧著,心愉悅地飄浮起來。
“要去哪兒呀,林老師?”盛朗尖銳的犬齒輕咬了一下林知夏的耳垂,“不是要和我恩愛的嗎?”
林知夏張了張唇,還沒來得及說點什麽,盛朗已狠狠地將他的嘴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