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孩子們的友誼其實是很好建立的。


  幫助這四個孩子建立牢固友誼的,是一台遊戲機。


  王高才的老爸從外地來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遊戲機。


  遊戲機前腳進門,後腳就被王高才他媽劉姐拎著從窗戶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寫作業,就知道打遊戲!你再嚷嚷我連著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後理論。


  他溜出家門,從樓下草叢裏把遊戲機扒拉出來,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孫明珠家裏。


  “要不打開試試,看有沒有摔壞?”林知夏隨口提議。


  遊戲機一打開,就好像開啟了什麽神秘的魔咒,四個小少年齊齊地在電視機前坐了下來,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屏幕。


  林知夏還好些。他雖然喜歡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寫完功課之餘會去玩兩盤,不玩也不想得慌。


  孫明珠則因為技術太爛,隊友總被她拖累慘死,大夥兒都不樂意和她組隊玩。


  盛朗和王高才兩個人,卻是在遊戲裏找到了靈魂伴侶。


  一個勇猛剽悍,一個敏捷機智,居然配合無間,靈活多變,是十分難得的好搭檔。


  打起遊戲來,盛朗倒不像平日那麽獨,居然能聽王高才的指揮突進或者後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裏那麽慫,不僅上躥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罵。


  罵完了,才覺得不對勁,出了一身冷汗。


  “幹嗎?”盛朗用他冰涼的綠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這局還沒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過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種虎口脫險、劫後餘生的虛脫。


  林知夏和孫明珠在旁邊看得麵麵相覷。


  林知夏後來問盛朗為什麽不發火。


  盛朗說:“王高才打遊戲有他的一手,他罵得對,我就服氣。遊戲裏的規矩是不同的。誰玩得好誰就是老大。”


  “你居然會認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訴王高才……”


  盛朗一個狼撲,從身後把林知夏壓在沙發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說的是遊戲裏!遊戲裏!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頓呢,還是和他絕交呢,盛朗半天說不出來。


  林知夏笑得快岔氣,使勁掙紮。盛朗個頭比他高大,他一時掙不脫,就幹脆去撓盛朗的胳肢窩。


  盛朗冷不防中招,氣憤大叫:“你這是出陰招!太缺德了!”


  說著,如法炮製回去,手專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撓了一回。


  林知夏還真是皮嬌肉嫩,很不耐撓,稍微一被碰就渾身縮起來,哎喲直叫。


  盛朗覺得好玩極了,上下齊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裏撓不得。


  “不鬧了!不和你鬧了!”林知夏笑得喘不過氣,像條蟲似的拱來彈去的,居然沒哪兒不敏感。


  “就這樣你還敢挑釁老子!”盛朗乘勝追擊,又抓著林知夏的腳踝,去撓他的腳板心。


  “臥槽!”林知夏大笑,一腳蹬在盛朗的臉上,差點把他鼻子給踹歪。


  兩個男孩扭成一團,從沙發床咚地跌到地板上,還把桌子撞得呲一聲滑去一邊。


  “好啦。”林安文在臥室裏敲了敲門,“這都幾點了?樓下鄰居要上來敲門了。趕緊洗了睡了吧。”


  盛朗這才把林知夏從地板上拉了起來,兩人都鬧得一身熱汗,滿臉通紅。


  男孩子家也不講究,一起脫光了鑽進浴室裏。


  花灑裏流出來的自來水經過一整日的暴曬,十分溫暖,衝頭澆到腳,衝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著澡,又發現了一個平日沒注意的事。


  “喲,盛朗,你這本錢……有點足呀!”


  盛朗正搓著膀子,聞聲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讓林知夏觀摩。


  “這得感謝我那個不知道死哪裏去了的親爸。”盛朗這個時候倒是不大忌諱這個話題,“老外那都很大,那老頭雖然沒養過我,但是遺傳給了我一些好東西。我告訴你,遊泳隊裏,高年級的師兄們沒一個能比得過我的!”


  林知夏嘖嘖。


  他這方麵就沒什麽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羨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氣地回了個禮:“我看你的也還行。我們都還小,將來還能長的。不用這麽早就‘棄綏’。”


  “……”林知夏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是氣餒,那個字念餒(nei)。你個文盲!”


  雖然文盲但是擁有傲人大鳥的盛朗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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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打一起打遊戲後,盛朗對著王高才和孫明珠,戒備的姿態一日比一日減弱,話也比過去多了。有時候他的態度甚至算得上和氣,可把這兩個人感動得鼻頭發酸。


  有一次盛朗路過,碰到有小混混衝穿著新裙子的孫明珠吹口哨,還順勢一腳把人給踹進了金河裏。


  孫明珠特別感激。她覺得盛朗雖然脾氣不好,但是人品很正,講義氣。


  可惜這樣的日子沒過幾天,遊泳隊開始訓練,盛朗得歸隊了。


  歸隊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著盛朗坐上了開往新城區的公交車。


  他們坐了很長一段路,中途還換了兩趟公交車,才終於抵達市體校。


  新城區的一切都是嶄新而且整齊的。


  街道那麽寬敞幹淨,高樓挺拔巍峨,綠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熾烈的陽光在玻璃牆之間跳躍。


  連路上走的人都要比舊城區更加體麵。


  尤其當公交車經過金融區的時候,正是中午,衣冠楚楚的男女從高樓華廈裏走出來,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一種自信和傲氣。


  “你將來會和他們一樣吧?”盛朗不禁對林知夏說,“也打扮成那樣,在這樣的大樓裏工作,可氣派了。”


  林知夏這麽會念書,將來會有名校和好工作等著他。


  他會穿著雪白的襯衫和筆挺的西裝,頭發梳得一絲不苟,坐在有落地窗的明亮辦公室裏,還會往身上噴古龍水。


  沒想林知夏一撇嘴:“別看他們人模狗樣的,其實都是打工仔而已。真的大老板,才不會擠成一堆去吃路邊的小店呢。我將來要成為大名人,賺很多很多錢。”


  “喲,挺誠實的嘛。”盛朗有些意外。


  “你以為我成天打工圖啥?就是賺錢呀!”林知夏說,“我早就想好了,將來一定要賺大錢,買個大房子,請倆保姆伺候我爸,讓他過上舒服日子。要是能把他的眼睛治好,就更好了。”


  清貧和浮萍一樣飄零的生活讓這個少年對金錢有著執著的渴望。隻有捏在手裏的鈔票,才讓他有安全感。


  “我還不知道將來要做什麽。”盛朗不由得思索,“外婆說我要念不了書,可以把旅館接過來自己開。可是我不想,那事兒太掉價了。”


  這少年跟著林知夏玩久了,近朱者赤,豎立了很正的廉恥觀。


  “不知道要做什麽,就先好好念書吧。這是我爸說的。”林知夏說,“念著念著,就知道了。”


  盛朗陷入思索。


  公交車搖搖晃晃,在都市森林裏穿梭。兩個少年的肩膀不住摩挲,林知夏後來幹脆靠在了盛朗的身上。


  盛朗無意識地將身子側了一下,好讓林知夏靠得更舒服。


  在兩個孩子,誰都沒有想到,多年後,林知夏穿著T恤牛仔褲和舊球鞋,成天搗鼓著他的實驗器材,遠離了銅臭。


  而盛朗卻穿上了精美的手工西裝,束著領帶,發型考究,妝容精致,一身古龍水的芬芳,從後台大步走向燈光明亮、掌聲熱烈的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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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了最後一段,覺得這樣的價值觀更符合兩個人的人設。


  小狼這個時候還沒有開化,迷迷糊糊的,隻知道跟著小夏走。


  後麵他會有自己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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