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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凝眸最新章節
馮家:
菀昭:女主,皇後重生為馮家千金。
(晉國公韓瑄的外孫女。韓禎的遠房表妹。)
老夫人:女主祖母劉夫人,並州刺史之女,養子馮堅。
馮堅:女主伯父,戶部尚書,河間郡公。(同中書門下三品)
馮滔:女主父親(已逝),前朝內史
韓夫人:晉國公韓瑄之女。
周夫人:馮堅之妻
周蕙妍:周夫人兄弟的女兒
蘇夫人:周蕙妍母親,出身平平
下人:琳琅(大管家),方大(管家)
畫黛,流丹,段大娘,夏七娘,慶春,金十娘,王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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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家:
裴緒:男主,中書舍人,崇文館學士
裴紀:男主哥哥,秘書少監(從四品上)
裴義直:男主父親,吏部尚書,同平章事(三品)平陽郡公
賈夫人:男主養母,平陽郡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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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氏:
傅梁朝
第一代:
梁末大將軍,丞相韓伋
謝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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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
韓期:大司馬,被亂臣賊子誅殺。
韓霈:侍中,尚書令,太尉,晉國公
(生父為太常,生母為東鄉公女,梁室宗女)
曾向韓期建議挾天子以令諸侯,不為接受後,轉投了謝氏。
蕭氏:韓霈之妻,刺史之女
韓洵:大都督,內史,尚書右仆射,司空,太原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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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
長子博陵侯韓璂(早亡)
次子晉國公韓瑾,宗正卿,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
三子韓璋:慧秀法師
四子晉國公韓瑄:吏部尚書,司空,同平章事(三品)。發妻:太尉程翌之女程氏。繼室:薑氏。
女:
渤海郡王妃
純懿皇後韓嫽
韓洵之子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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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齊朝:
第四代:
韓安(晉國公韓瑾嫡長子,侍中,同中書門下三品,隨車駕去了洛陽,為人低調,有先祖遺風。)宰相
韓靜(同譜族人,幽州刺史)
韓蒼(韓洵之孫,原周朝大都督,恩封輔國大將軍,無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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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代:
韓禎(晉國公韓瑾嫡孫)出身顯赫,進士及第。少年時為韓瑄所養,與菀昭情同兄妹。妻:房夫人(清河房氏,出身高貴)
注:
晉國公爵傳三代,後大齊皇帝改封韓安為趙國公。
侯爵:
博陵侯→博陵縣公
韓霈→韓璂→韓瑄→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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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齊皇室:
趙延:前周外戚,權臣,後篡位,今上
趙睿:太子,後來登基為皇帝
王皇後
澤王:趙睿親哥哥
燕王:趙睿庶兄
魏王:趙睿親弟弟
【官製】
三師三公:
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為三師;
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為三公。
皆正一品。
三省六部:
(我也百度來的,不過因架空關係,不是十分嚴謹!)
中書省
中書省,置中書令二人,正三品,“中書令……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
又置侍郎二人,正四品,為中書令之副,參議朝廷大政,臨軒冊命,若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
又置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書省的骨幹官員,掌侍進奏,參議表章、草擬詔旨製敕及璽書冊命。因其所掌皆機務要政,故特規定四條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緩,禁違失,禁忘誤。他們可以就省內所討論的軍國大政及報上的奏狀,發表自己的初步處理意見,並簽上自己的名字,謂之“五花判事”。
省內的意見經中書令、侍郎匯集後,再交付中書舍人,然後根據皇帝的意旨草成製敕,這個專門負責執筆草詔的舍人稱為“知製誥”,其餘舍人也要分別在製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選擇一個資格最老的,稱為“閣老”,負責處理本省雜事。舍人六人分押尚書省六部,並輔佐宰相判案。(裴緒分到禮部,但非知製誥。)
宰相的議事處政事堂就有一個門通往中書舍人辦公廳,宰相常從這個門經過,找中書舍人谘詢政事。(裴緒待的那個政事堂的房舍)
此外,中書省的屬官還有起居舍人2人,從六品上。通事舍人16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則導其進退,而讚其拜起、出入諸禮節。四方蠻夷納貢,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進。軍士出征,則受命勞遣,並每月慰問將士家屬。
又有主書4人,從七品上。
主事4人,從八品下。
右散騎常侍2人,從三品。
右諫議大夫4人,正五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集賢殿書院
學士、直學士、侍讀學士、脩撰官,掌刊緝經籍。凡圖書遺逸、賢才隱滯,則承旨以求之。謀慮可施於時,著述可行於世者,考其學術以聞。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進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外。
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
史館
修撰四人,掌修國史。
下省
門下省,置侍中二人為高官,正三品。“侍中……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
有門下侍郎2人,正四品。
門下省的屬官有左散騎常侍2人,從三品。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左諫議大夫4人,正五品上,掌諫諍得失,侍從讚相。
給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監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審畢,則駁正違失。凡是詔敕有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
起居郎2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法度。天子禦正殿,則起居郎居左,舍人居右。若天子有詔命,起居郎俯陛以聽,退而書之,每季終了時交給史官。
此外,門下省還設有錄事4人,從七品上;主事4人,從八品下;左補闕6人,從七品上;左拾遺6人,從八品上;典儀2人,從九品下。掌讚唱及殿中版位之次序。城門郎4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宮殿諸門開關之節。符寶郎4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家之符節,大朝會,則奉寶進於禦座,天子行幸,則奉寶隨從。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中書省與門下省還各有補闕拾遺,它們均分左、右置,“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左右補闕,從七品上;左右拾遺,從八品上。
弘文館
置學士,掌校正圖籍,教授生徒;遇朝有製度沿革﹑禮儀輕重時,得與參議。景龍2年,置大學士4人,學士8人,直學士12人。景雲中,減其員數,複稱昭文館。開元7年改稱弘文館,置校書郎,又有校理、讎校錯誤等官。長慶3年,罷詳正學士、講經博士、校書郎、校理、讎校錯誤,專以五品以上稱學士,六品以下稱直學士,未登朝稱直館。
校書郎2人,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令史2人,楷書12人,供進筆2人,典書2人,拓書手3人,筆匠3人,熟紙裝潢匠8人,亭長2人,掌固4人。
尚書省
尚書省,尚書省置令1人,正二品。位於中書、門下二省之南端,所以又別稱南省或南宮。從中書門下發出的詔令製敕,均經由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各州縣,或者根據詔令製敕的精神製成政令,下達到有關部門。六曹固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而每部的組織,則以隋之侍郎升為尚書的佐貳,在尚書左右丞下,每部有4個屬司,共24個司。
尚書省的長官是尚書令,掌典領百官。因為唐太宗即位前曾任其職,故唐代例不複置。以左右仆射為本省的實際長官。另有左丞1人,正四品上,右丞1人,正四品下,主持省內日常事務。
左右丞在尚書省內的權位也是相當重要的,其中左丞統吏、戶、禮三部;右丞統兵、刑、工三部。六部諸司文案均需送都省由左右丞勾檢後,方下達到有關部門。因為規定省內有大事才向仆射請示,其餘細務均由左右丞處理。這樣,左右仆射已漸被架空,都省的實權自然落在左右丞手中了,所以到宋代,左右丞也是執政官之一。
尚書都省所屬的六部二十四司,負責處理全政、財文、兵刑、錢穀等一應行政事務。
其中吏部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下統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唐代規定官員的選授製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皇帝親自選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報皇帝禦批,吏部聽製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據其身材、資曆、才能、功勞、德行、言辭、書判諸方麵的優劣予以“注批”,並報請門下省審複後授職。四司官員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專掌選補流外官。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均為尚書、侍郎之副貳。司封郎中,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司勳郎中,掌官吏勳級;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過、善惡之考法及其行狀。若官員死亡後,史官要為其立傳,太常要議諡,若要銘於碑者,則會同百官議其宜記述的事跡上報,然後考功郎中通報其家屬。
戶部,掌天下財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錢穀、貢賦等,所屬有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其中戶部郎中、員外郎,掌戶口、土地、賦役、貢獻、蠲免、優複、婚姻、繼嗣之事;度支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租賦、物產豐約之宜、水陸道塗之利,歲計所出而支調之,與中書門下省議定上奏;金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量之數,管理兩京市、宮市等交易之事,並供給宮人、王妃、官員奴婢衣服;倉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儲、出納租稅、祿糧、食稟之事。
禮部掌禮儀、祭享、貢舉之政。所屬有禮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其中禮部郎中、員外郎,掌禮樂、學校、衣冠、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賻之數,為本省尚書、侍郎之副;祠部郎中、員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筮、醫藥、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員外郎,掌陵廟之牲豆酒膳;主客郎中、員外郎,掌諸蕃朝謹之事。開元二十四年玄宗詔禮部侍郎主持科舉考試。這樣,禮部的地位就大大提高了。
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選授、考課、主持武舉,以及軍令、軍籍和中央一級的軍訓,但並不直接帶兵。所屬有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司。其中兵部郎中一人判帳及武官階品、衛府眾寡、校考、給告身諸事;一人判簿籍及軍戎調遣之名數。員外郎一人掌貢舉、雜請,一人判南曹,歲選解狀。皆為尚書、侍郎之副;職方郎中、員外郎,掌地圖、城隍、鎮戎,烽候、防人道路之遠近及四夷歸化之事。凡蕃客至,鴻臚寺先詢問其國山川、風土,然後製成地圖上奏,並送副圖於職方司,殊俗入朝,則圖其容狀及衣服樣式通達於上;駕部郎中、員外郎掌輿輦、車乘、傳驛、廄牧馬牛雜畜之籍;庫部郎中、員外郎,掌兵器、鹵簿儀仗。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隸並平議國家之禁令。其屬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四司。其中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寺及天下上奏諸案件,為尚書、侍郎之副貳。凡是審理大案件,可用尚書侍郎之名義與禦史中丞、大理卿組成“三司”,共同參議。國家發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布赦免名單;都官郎中、員外郎,管理俘虜,奴隸的簿錄,給以衣糧醫藥,並審理其訴訟事件;比部郎中、員外郎負責通會內外賦斂、經費、俸祿、勳賜缺乏物資,以及軍用物資、器械、和等事;司門郎中、員外郎,管理門禁關卡出入登記,以及各地上繳失物的處理。
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國家農、林、牧(軍馬除外)、漁業之政,以及諸司官署辦公所需紙筆墨之事。所屬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員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員之職田、諸司官署公田的配給;虞部郎中、員外郎,掌苑囿、山澤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給和畋獵之事;水部郎中、員外郎,管理河流過渡、船艫、溝渠橋梁、堤堰、溝洫的修繕溝通,以及漁捕、漕運諸事。
六部長官稱為尚書,正三品,副官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唐初以來,尚書的地位很高,據《通鑒》開元二十四年的記載:“惟舊相及揚曆中外有德望者乃為之”。正因為如此,尚書實際上成為高官權臣的兼職,不能具體處理本部事務,這自然就被架空而失去實權。唐代六部尚書分為三行:吏、兵為前行;刑、戶為中行;禮、工是後行。各部官員的遷轉就是按照這個次序的,由後而中而前的,所以擔任某部尚書,並不等於熟悉這部的職務,而隻是由於資格的關係。因此,中唐以後,六部尚書基本上成為官員遷轉之資,其官稱隻代表一種身份,而不一定說明所任的職務。這就是宋代六部等於虛設,而另以其他機構代替六部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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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書高官官中書令、門下高官官門下侍中、尚書高官官尚書令共議國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輔佐皇帝總領天下大政的官員。《新唐書·百官誌》說:“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後來,因為唐太宗即位前雖曾任過尚書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職,便以仆射為尚書高官官,與門下侍中、中書令號稱宰相。據《冊府元龜·宰相總序》說,自隋代以來,就有“或以他官參掌機事及專掌朝政者,並為輔弼”。
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輕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並假借他官之稱。如唐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征以秘書監參預朝政,其後,或稱“參議得失”,或稱“參知政事”等等,名稱不一,都是宰相之職。《舊唐書·李靖傳》載貞觀八年(公元634年),中書令(《百官誌》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辭極為懇切,唐太宗為之感動,說:朕觀古往今來,身居富貴,能知足者甚少。縱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猶自強居職位。公能識大體,精神誠可嘉。於是,太宗除下優詔,令其在家調養外,又命其疾小愈,兩、三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貞觀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績為太子詹事(東宮百官之長),並特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使其與侍中、中書令一樣參預宰相職事。從此之後,就有“平章事”與“同三品”的銜號,就是品級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則,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職權,隻有三公、三師及尚書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黃門侍郎郭侍舉,兵部侍郎岑長倩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自此以後,“同平章事”也成為宰相的銜號。開元以後,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結果就不能參與宰相機務,而被擠出宰相行列。
唐代初年,三高官官在門下省議事。這個議事地點稱為政事堂。《文獻通考·職官四》說:“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駁,日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後奏聞”。其後,高宗時的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玄宗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張說為中書令,又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並且列吏房、機務房、兵房、戶房、刑禮房五房於後,“分曹以主眾務。”至此,政事堂已從“議事”之所變成宰相的辦事機關了。產生這個變化的原因是因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高官官兼職的(因三高官官尚有本省常務),他們上午在政事堂議事,下午就回本省辦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辦公機關。玄宗開元以後,宰相數量少了,其職位更為尊崇,基本上是專職的(楊國忠雖身兼四十餘職,但也以相職為主),於是就有必要設立一個固定的宰相辦事機關,並列五房以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政事堂會議是協助皇帝統治全國的決策機關。軍國大事經政事堂會議商定,奏請皇帝最後裁決;機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員的升降任免,隻在政事堂議論,他官不得預聞。在政事堂(或中書門下)議事的幾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稱為“執政事筆”。